中小學教育

【投書】還在教法條背誦?從第一線老師眼中直擊劇烈變革的公民教育

公民教育是為了養成具有公民素養的現代公民。 公民教育是為了養成具有公民素養的現代公民。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日前,因109年學測社會考科試題爭議,有學者連署呼籲國內高中公民教育工作者與教科書編纂者,「不能將法治素養教育等同於法條名詞的教育,忽略了體系性與基本觀念的法治啟蒙」;同時也認為「公民老師們的法律基礎知識與法學教育在職進修是否完備,實在值得進一步檢視與精進」。

該連署在各大媒體被廣泛報導,反映出學者們在「公民教育的想像」上擁有極大的論述權力。身為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教師,我們除自省教師專業是否完備之外,也嘗試釐清上述爭議的問題核心,以期提供關心教育的先進一些思考方向。

「法治教育」不等於「公民教育」

如果現在第一線的公民教師真的將「法治素養教育」等同於「法條名詞教育」,似乎很難解釋為什麼近年來有越來越多的台灣高中生,在各個角落關注並主動參與公共事務:瑞祥高中的學生在校園內掛上彩虹旗,抗議家長干涉校內的性別平等教育;板橋高中學生會發起「男裙週」活動,試圖打破性別刻板印象並突顯多元的性別氣質差異;明道中學學生在學校發起「環保餐盒」行動,呼籲同學自備餐盒到校內的美食街買飯;家齊高中在校內設置「連儂牆」,聲援香港反送中運動……

上述由高中生自主發起的各式行動,除了反映出年輕世代對性別平等、人權、環保等重要價值的高度關懷,「程序正義」、「抵抗不法」,更是高中生常見的訴求。這不僅顯示高中生掌握法律名詞背後的思辨,也顯示出他們日益進展的公民意識與行動能力

因此我們認為:現今的公民教育並非只讓學生淪為只懂背誦課本內容的考試機器,在提升年輕世代的公民素養上,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在該份連署中,學者們認為高中公民老師誤解法治素養教育的內涵,忽略基本觀念的法治啟蒙。我們則認為,大學法學教育與高中公民教育的目的不盡相同:大學的法學教育旨在培養建設法治社會所需要之法律專業人才;而公民與社會科除了教授社會、政治、法律、經濟等多面向的學科知識外,更重視培養學生面對未來所需的公民素養,包括提升獨立思考、價值判斷的能力;發展民主社會所需之溝通、合作、及參與的實踐能力;以及具有尊重多元差異、重視人權法治和關懷全球永續的責任意識等

身為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教師,我們固然同意法治教育不應該等同於法條名詞的教育,不過我們也認為,高中公民教育的目的並不是「人文社會學科的先導課程」,而是要「養成具有公民素養的現代社會公民」。因為並不是所有高中學生畢業之後都會進入法律系,但是每個學生未來都會進入社會,成為共同體中的公民。因此高中階段的法治教育並非為培養法律領域的專業人才,而是達成「養成現代社會公民」這個目標的途徑之一。我們認為面對公民教育時應該跳脫出本位主義的思考,釐清:法治教育雖然是公民教育的一環,但並不能將公民教育等同於法治教育。

公民老師到底在教什麼?

社會大眾針對大考公民試題提出諸多建議,主要是擔憂公民與社會學科的法治教育過於瑣碎、片段,流於背誦而忽略培養學生思辨的能力。但誠如上述:公民教育的目的在於養成具有公民素養的公民,因此,我們也不認同過於零碎、記憶性的考題,因為此類考題無助於學生思考,也無助於學生因應未來社會將遭遇的問題。

況且學者們的這些批評,事實上已包含在新課綱的修訂歷程,並展現於已經上路的108課綱。這代表過去的教學現場並未忽視這些聲音,因為身處第一線的教師,同感於不能讓知識瑣碎化與教條化,淪為背誦的教學,才與各界共同檢討舊課綱的內容,進而形成目前已實施一學期的新課綱。

為了落實養成公民的精神與理念,新課綱打破過去社會科學分論的教材結構組成,以主題整合不同領域的知識,並以「提問」的方式書寫,希冀實施教學的教師透過提問培養學生分析、思辨與探究的能力。

舉例而言,有關配偶財產的問題,不再如過去單純以「婚姻成立與消解的影響」,要求教師教授婚姻衍生的家庭法律關係,而是改以「配偶之間的財產應如何規範方屬合理?」引導學生從法律財產權保障、性別平等的角度切入,探討民法有關配偶財產制度的合理性;又如過去「國家追訴、處罰犯罪的程序」,教師須講解刑事訴訟制度各種程序及流程,現在則在課綱強調「從人權保障的觀點,探討被告與被害人在犯罪追訴與處罰程序中,應有的權利保障,並討論我國普通法院訴訟審級制度的意義」。

依據新課綱重新編寫的教科書已產生劇烈變革,而目前正處新舊課綱的過渡,所有關心公民教育的朋友應積極參與課綱修訂,並瞭解新課綱的學習重點、檢視新課本,才能提供更聚焦而適當的建言。

此外,高中公民老師在學校體制裡頭具有能動性,可以只教會學生如何應付考試,也可以是學生連結社會的重要橋樑,在教學時呼應重大時事,引領學生以多元視角看待價值衝突的社會議題。這樣的連結,可以幫助學生理解目前學到的東西,跟背後那個巨大的政治、社會、經濟脈絡有什麼樣的關聯性,並不斷地質疑各種不平等與不合理。因此,像後者那樣的公民教師,不是一言堂般的告訴學生唯一正解,而是透過多元的教學活動,讓學生看見「不同」的群體位置所形塑的觀點,並從中尋找問題的可能答案。眾人在各自的位置上向其他人呈現不同觀點,是在真正民主的校園裡頭才能見到的課室風景。

面臨假訊息攻擊的社會,許多公民老師設計辨識及查證假訊息的教學活動,更讓學生比較不同媒體的報導標題、消息來源及觀點差異;為引導學生重新認識歷史傷痛,許多公民老師讓學生閱讀文本、探究真相,並實地參訪國家人權博物館,從中思索轉型正義及人權保障的價值;在許多重大判決引發社會議論時,公民老師則引導學生從人權保障的觀點思考法律事件,讓學生突破酸民視角,理性的認知法律及其限制,並能提出法律制度修正的觀點。

由此可知,面對日趨複雜多元的社會,公民老師除持續精進自身的學科專業知識,也要保持對當今時事的敏感度,並透過課程發展與設計的能力,將艱澀的知識轉化為多元教學活動。公民教師作為學術與日常語言的中介,轉譯的目的正是為了實踐「養成具有公民素養的現代社會公民」,讓學生在面對未來公民生活時能夠運用所學知識進行理性思辨,以多元視角面對社會變遷和不同議題的價值衝突,並能採取適切行動。

我們對未來公民教育的期望

教育改革的道路上,需要廣納多元意見,才能共創理想的教育環境。身處教學現場的我們,能即時觀察教育制度所生之變革,也能自少子化浪潮中覺察學生學習風格的迅速轉變,因此欲提出幾項未來建議,盼能共同努力:

1. 期望大學教授能進一步闡述法治素養教育的理念與具體作法,讓其內涵能與高中公民教育相輔相成,能啟蒙有志就讀法律科系的學生,並為所有學生建立正確的法治素養觀念。

2. 新課綱帶給教學端劇烈改變,攸關所有108學年度及其後入學的新生權益。新課綱的課程類型多元,包括校訂必修、部定必修及加深加廣選修、大學端選才相當重視的「探究與實作課程」、多元選修課程、微課程、彈性學習時間(作為學生自主學習、選手培訓、充實/補強性教學及學校特色活動之運用)及團體活動時間等。上述多數課程並未有標準化的教材,而身兼多職的教師在時間有限的情況下恐影響教學品質,需要學者及社會大眾的關心與督促,才能有效實踐新課綱改革的初衷與美意。

3. 111年學測及分科測驗將採用全新題型,如非選擇題型、混合題型等(請參閱111學年度起適用之大學入學考試「考試說明」公告)。考試題型的改革固然想要改善過去選擇題型的問題,但是新式題型所具有的實驗性質,可能會使改革產生非預期的結果。因此若要降低風險,仍然需要學者及社會大眾的參與,透過不斷的討論、測試和勘誤,才能達到新式題型所預期的成效。

4. 針對大考爭議,由於大考命題容易引導教育現場的評量方向,我們期盼大考中心能強化審題機制以集思廣益、降低爭議。有關審題機制的檢討,則希望大考中心匯聚各方意見,以提升試題的專業及公平性。而目前正推行的素養導向命題研發,宜鼓勵高中教師參與,讓教學現場的試題方向與新課綱接軌,從教學評量落實新課綱的理念,藉此拉近教學現場與素養命題的距離。

最後,我們衷心期盼能針對上述議題與大考中心、學者及社會大眾進一步對話,在108課綱大幅翻轉原有學習內涵、放寬課程多元性的同時,我們不僅需要關心教學、命題及教育的理想是否實踐,也須充分考量教學現場的師資專業銜接、工作負荷及學生的學習概況。藉由理想與現實的對話,一同為教改而努力。

(作者群包括:台北市立內湖高中周維毅老師、苗栗縣政府教育處郭品禎課督、台中市立文華高中蕭唯善老師、台中市立文華高中李佳浤老師、台中市立台中二中楊博安老師、國立台南女中楊素芳老師、國立台南一中郭復齊老師、國立台南家齊高中陳禹仁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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