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投書】弱勢孩子需要的,是「課後照顧」還是「補救教學」?

最近,我和一位公司老闆討論如何結合民間力量,與縣市政府、基金會三方合作,將博幼基金會的課業輔導服務模式引進該縣市,讓更多的弱勢學童可以受惠。在討論合作的過程中,有一天這位老闆轉述了一個教育處督學的問題:博幼基金會的服務是屬於「課後照顧」,還是「補救教學」?

當時我愣了5秒鐘,最後給出的回答是:我們做的主要是補救教學。畢竟博幼提供的並非只是讓小朋友在下課後有個地方可以待,還相當重視課業上的輔導,因此我說出了這個答案。

但是後來我想了一個晚上,越想越不對,我覺得這兩個選項都不是正確與完整的回答。

博幼基金會的輔導,其實兼具課後照顧與補救教學兩種功能。我們服務的時間幾乎都在學校放學之後,讓努力工作的弱勢家庭家長可以安心工作,不必為了接送小孩造成困擾,同時提供一個安全友善的地方,讓弱勢學童能安心讀書、寫作業,解決弱勢家庭中作業指導的困難與課後無人照顧的問題,避免弱勢學童因無人能給予陪伴而流連不當場所,更根據學童的程度因材施教,達到個別客製化的學習,補救其落後的程度。

但另一方面,我們的課輔又不僅僅是「補救」而已。對於已經達程度的弱勢學童,我們有更高的期待。如果弱勢學童有能力讀書,為何我們要在他「跟上」之後,就取消他繼續參加輔導的資格呢?這是我對教育部的補救教學很不能理解的部分。

或許,教育部的補救教學考量的從來就不是弱勢學童,而是教育行政的方便,只是為了不讓學生落後而已,根本不想從根本解決弱勢學童的問題。當一個學生因為參加補救教學,而讓能力達到該年級應有的程度,學校就會告知學生:因為你已經沒有落後了,因此不能再參加補救教學了……。然而我們試問:所有學童當初落後的原因,真的僅僅只在於學習狀況不佳嗎?如家庭功能不足、同儕因素、個人因素、社區環境因素……等問題,在停止補救教學之後,是否還會再次出現,造成學生程度又再次落後呢?一定要等到再次落後之後才能再參加補救教學,學習能如此來回反覆嗎?

我們的教育理念,應該是讓孩子盡可能發展。為何會有這麼令人匪夷所思的做法,去限制孩子的發展與學習機會呢?

博幼基金會的服務,是以弱勢學童為考量來設計的,目標是協助弱勢孩子達到自我實現,脫離貧窮與犯罪。難道弱勢的孩子不應該有機會當醫生、當律師、當工程師嗎?弱勢的孩子背後經常是一大群人,等待他賺錢養家、償還債務。他們不是只要賺錢養活自己就夠了,還常常需要比一般人賺更多錢才能養家。這也是很多弱勢孩子很容易被高報酬吸引而鋌而走險,甚至誤入歧途的原因。因此,只有照顧功能、卻無法提升弱勢學童基本能力與未來競爭力的「課後照顧」,是完全無法從根本幫助弱勢孩子脫離貧窮與犯罪的。如果只是提供他們一個安全的避風港,沒有任何能力提升,接著就放他回去獨自面對未來龐大的人生,這樣是在幫他?還是害他呢?

我想,這應該是每個有志於協助弱勢孩子的人都應該思考的問題。對於弱勢孩子而言,他們需要的到底是「課後照顧」還是「補救教學」?

(作者為財團法人博幼基金會副執行長。)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

瀏覽次數:5095

獨立評論

每週四,精選觀點直送信箱!現在就訂閱獨立評論電子報

編輯推薦

延伸閱讀

「獨立評論@天下」提醒您:
1.本欄位提供網路意見交流平台,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2.發言時彼此尊重,若涉及個人隱私、人身攻擊、族群歧視等狀況,本站將移除留言。
3.本留言板所有言論不代表天下雜誌立場。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