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投書】如果夏林清那時候不是這麼做……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在輔大這次的性侵事件中,我所看到網路上對夏的撻伐,大多聚焦於夏當時說的話,及夏當時的舉措,具有多少「錯誤」。我們不妨用倒退的方式來想想:如果夏當時「不」是這麼舉措,那事情樣貌給予我們的觀感會不會不同?會不會就是「正確」?

同樣的資料、不同的投射

在這邊我們必須具備一點閱讀電影的想像。電影會挑戰我們對於「絕對」、「客觀」真實的世界觀。比如說想到電影〈黑天鵝〉妳會想到什麼?

有的人會先想到糾結的母女關係。有的人的詮釋是女主角接了新角色壓力太大然後就生病了。甚至有人覺得這是一部鬼片。很有趣,明明我們看到的是同樣的畫面,觸及的是同樣的視覺資料,但對故事的理解卻完全不同。

甚至,很多時候,多年後你重看電影,才會注意到一些之前沒注意的地方,然後有時候還發現自己把劇情想錯了,或者又重新注意到一些正派反派的表情,發現自己錯讀了當時這個角色的情緒。

其實我們閱讀電影,就有很多我們的投射在。這樣的投射,你不能說它對、也不能說它錯。你只能承認:「沒辦法嘛,我就是有這樣的投射。」

說到對此事件的「投射」,像我年輕的時候酒量很好,跟女生朋友、男生朋友在一起玩耍的時候,我都是比較「糾察隊」的角色(我自己這麼覺得,可能他們不這麼想),我會注意大家喝茫了誰怎麼回家、誰跟誰回家。大致有以下幾種矩陣:

這是我的前理解,也是我的生活經驗。因為華人的性符號本來就是比較隱晦的,如果我們想做愛、或想更進一步的時候,我們通常不會用嘴巴核對,而是一步一步運用符號的試探慢慢進行。當然你可以說,現在的性平趨勢還有很多政策都在告訴我們,女生說不要就是不要、最好進行性行為前口頭要有確認……那我只好兩手一攤,對不起,我的生活經驗就真的比較不是這樣。而我們就是這樣長大、社會化的。當然其中也鬧過不少尷尬的笑話,比如說只想flirt但不想真的性那就要很尷尬的跟男生喊停,或是啵了男生朋友一下表示熱情,結果上了車(「車」又是一個符號)結果被強吻,結局是兩個人都冷掉、尷尬掉。什麼時候我不擔任這種糾察隊呢?就是我自己別有目的的時候,比如說我自己想要跟某個男生回家,那我可沒空管別人。

我們怎麼看待別人的經驗,大半時候是運用我們自己的經驗,你可以說這樣子很偏頗、評估不準確,但不能因此指陳我沙豬、不進步,或是藐視女性,或者是責備受害者,那都不是我的意思。

如果照夏老師所說的,以往就常常在一早發現聖言樓的嘔吐物,這表示以往就有人玩得很high,夏所置身的脈絡就和我們這些並非處於那個文化的人不太一樣。試想,一邊討論學問,一邊喝酒打屁是多麼未央歌的旖旎風光,在過去也不知道造就多少砲友佳偶。這可能是夏置身的脈絡,因而她對這樁事件作出一個靠近「情慾流動」的理解和評估,也就不奇怪。我們可以跟她說:「老師你老胡塗了嗎?此一時彼一時,這個跟你以前看過的那些不一樣啦!」但把夏的錯誤評估無限上綱,我就覺得有點太過。

是找「夏院長」還是找「老夏」?

現在我們把劇情倒退到這兩個年輕人來找夏院長的時候。因為要注意太多的細節,我們反而忘了這兩個年輕人為什麼要來找夏院長?那已經是事件發生的幾天後了,系主任也已經知道了。那麼這對年輕人來找夏院長,可能有公的理由也有私的理由。

我在社工實務界曾經同時服務婚暴的男方及女方,其實受暴婦女很怕遇到一種社工,就是「只」能夠提供婚暴保護SOP的流程及作法、但沒有社工員自己的想法及立場的社工。因為這些SOP的程序,她大概有很多的資訊來源可以取得。在當時受暴婦女來找我討論一些事情,她們的動機也往往不是被安撫,而是來談「政治」的。這些政治面向包括她接下來要怎麼作、開庭的過程中會遇到什麼、現階段怎麼因應老公才能雙贏等等。

只能提供安慰或安撫、或者沒有立場的社工,在受害者的眼中不一定會是好社工,因為她不是來被安慰的,她是來橋事情的。所以,溫暖、柔和,不見得是所有助人過程的理想風貌。受害人的需求和我們所被訓練的、對於受害人的理解──需要很多的情緒支持、柔軟……常常也不太一樣。很多時候,她們就真的是來橋事情的。希望我這部分的坦承,能夠讓助人領域的我們對受害者需求的多面向多一點理解。

我會特別著墨這個,是因為看到網路上對夏老師的撻伐,其中有一部分,是指責她身為助人者的不溫暖、不支持、不柔和,還有她沒有引導學生走既有的性平機制。不過,回到這兩個年輕人來找夏院長的時間,如果這個畢生戮力於情慾解放、性別工作的夏林清,只能告訴學生性侵害服務的SOP流程、體制內的作法,好像也有點遜遜的吧!(這不是大家google一下就知道的事情嗎?)

我記得我在網路上有看到夏的學生寫的一篇文章,他說在這個系上,每個人遇到問題都會來找夏,夏絕對不會安慰你。這兩個法律上的成年人,體制內的性平機制他們應該是清楚的。如果平常上過夏老師的課,或是對她身為一個運動者的風格有所理解,應該也不會抱持著「接受諮商」的心情來找她。扣除掉這幾個因素,我相信這兩個學生來找夏,是比較偏向工具性的理由,也就是希望院長這邊能夠有一些讓事情比較順利的斡旋或處理,因此我覺得情感面要來接受慰藉的成分是少的。因而「口語傷害了學生」這個命題,好像不應該存在。

期待夏會用諮商的態度、手法來提供安慰,這就好像你去接受法律諮詢,覺得律師應該對你講話柔和一點、同理你一點(以前陪婦女法諮,常常覺得自己很玻璃心,律師講話怎麼這麼客觀、這麼狠,婦女卻覺得還好,「人家是律師啊」);或是你跟精神社工討論用藥(應該是討論家庭史啊、社會史啊),一樣的錯置。我相信這個命題,該系的同學也都會覺得怪怪的。

如果這兩個法律上的成年人,在進入性侵害相關的流程都已經處理好了,來找夏院長,我在想他們的動機應該是比較工具性、庶務性的,而不是情緒的支持與輔導。那麼夏林清沒有盡到助人者的角色提供情緒上的溫暖支持,和夏林清沒有引導、建議學生走體制內的性平作法,這個我們氣了許久的議題,會不會變成一個偽議題了?除非他們是抱持著與親近的師長討論的動機與心態而來,那就另當別論。

我會去思考,覺得疑惑,兩個年輕人究竟是來找「夏院長」還是「老夏」?如果是找「夏院長」,這樣的格局就類似婚暴加害人與受害人之間修復式司法的格局,夏院長是一個負責調停、解決的角色,兩方都是他的個案(兩方都是這個系上的學生),如果他把任一方當作「壞人」來處置,或是在情緒上選邊站,這樣才是「錯」的舉措。所以如果在當時夏林清是選邊站、懲治「惡者」、造成權力上的失衡,恐怕我們要罵她罵得更兇了。

而若兩個年輕人是來找「老夏」,就表示他們是來談心的,談心自然要涉及真實的想法。「老夏我已經知道發生這樣的事情(性侵害)了,我不需要再聽,我反而想知道妳作為一個女人經歷到什麼。」若是這個前提,這是一段非常私密的談話,把這樣子「私」密談話裡面的內容拉到「公」共領域進行公開的批判檢視,我覺得這樣就有點不適當、有點文字獄的感覺。我相信我們們都有一些私領域的談話,放到公領域是會被撻伐到死的。這也是我覺得這件事情有點怪怪、不太公道的地方。

「性侵害」三個字不能完整的囊括受害人的經驗

就我過去的經驗而言,婚暴受害人經過了危機處遇的階段後,她在討論她的經驗時,其實是希望可以「正常化」的。就是把它當成一段經驗看待,而不再認為自己很弱,也不希望他人認為自己是很受傷的。幾乎在服務所有的族群,我都會注意到這個特點。

過去接觸過的一位性侵害受害者,案主是母親的同居人性侵之後安置到機構,這對當時剛畢業的我接觸到這樣的個案當然很衝擊、極盡保護。加害人時常到我個案就讀的學校附近徘徊,年紀輕輕的個案當然流露出緊張、害怕,我也幫她想辦法。隨著與個案關係越來越深,我聆聽到她對加害人的描述,也與我與她初識時不同。她從未描述當時受苦的處境,而是講到她對於加害人還不願意承認他與她的關係感到很受傷。

當她在進行這段描述時,不「只」是一個受害少女,而是一個誠懇的個體在失望著一段不被承認的性關係、一個沒有勇氣承認的男性個體。那是我第一次對「性侵害」有不同的視野。因為在以往,「性侵害」於我而言就是三個字,是一個很固定的畫面。而原來「性侵害」是用來描述一段經驗的三個字,它有時候和這段經驗不是那麼的契合。完整的陳述自己在事件當中的經驗及感受,是有利於康復的。在我舉的這個例子裡,我們並不是指涉「這不是性侵害」,而是它所蘊含的經驗又比這特定的字詞來得多。

夏林清錯了

我們也不要忽略了這起事件的政治意涵,諸如體制外、體制內的互看不爽、看好戲或是藉機好好的修理誰,就包裹在對「性侵害」這三個字堂而皇之的公憤裡面。

要說夏林清有什麼錯處,我覺得是有的。她錯在沒有敏於了解學生當時來找她的期待,我相信她就是把自己當成「老夏」,覺得自己可以跟學生一起前進一些什麼。沒有在進行這個行動前很明白的告訴學生:「身為『夏院長』我沒有辦法運用我的權力位置造就任何權力的偏頗,身為『老夏』諮商輔導也不是我畢生努力的項目,身為一個進行體制外變革努力的人,我也沒辦法很真誠的建議你們走體制內的路徑。」兩個年輕人在當時究竟是來找「夏院長」還是「老夏」,至今是一個懸而未解的疑問,而好像也不應該是我們生氣的原因。

(作者為社工系博士班學生/小社工/基層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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