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9日,當新聞聚焦於台灣是否得以用觀察員身份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並於會中與世界分享台灣健保經驗時,台灣原住民族的健康權卻正面臨嚴重的大崩壞。衛生福利部(簡稱衛福部)在2016年1月所公告的《2025衛生福利政策白皮書》,以資源整合為名,取消2008年衛生署(衛福部前身)公告《2020健康國民白皮書》中的原住民族專章,且在媒體的訪問中回應:
……是歷經2年多的討論,召開內部及專家團體會議40餘場,並邀請各工會、民間團體及學者參與討論,還在持續就白皮書內容溝通,作為未來修正的參考。[1]
令人不解的是,衛福部並沒有明確說明其所謂的專家團體、工會、民間團體與學者中,是否有原住民族代表參與。相較於《2020健康國民白皮書》邀請原住民族代表及熟稔原住民健康議題的專家學者,組成小組撰寫原住民族專章,衛福部卻不願意說明在《2025衛生福利政策白皮書》的成書過程中,原住民族衛生福利政策形成的原委;亦不積極回應原住民社會對政策白皮書內容的質疑。如此,衛福部的態度與作法已嚴重損及原住民族的健康權,亦已違反台灣法律中對原住民族健康權保障的規定。
未與原住民族社會溝通,是忽視其權利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明訂:「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此外,原住民族基法第24條亦明白指出:「政府應依原住民族特性,策訂原住民族公共衛生及醫療政策」。綜合憲法增修條文及原住民族基本法所述,政府必需以「民族意願」及「民族特性」為前提,進行原住民族衛生醫療及社會福利事業之政策制訂。然而檢視衛福部撰寫《2025衛生福利政策白皮書》的過程,卻會發現並未與原住民族社會進行溝通協商,顯而易見地已違反憲法所賦予原住民族參與政治的權利。
而衛福部此舉使台灣政府於1950年代推動「山地平地化」、「獎勵定耕農業」、「鼓勵造林」等由上而下的政策魅影再次浮現,由歷史的角度檢視這些政府強力主導、卻沒有原住民族參與制訂的政策與法律,既無助於原住民族社會的發展,更會形成一種結構性暴力[2],造成20世紀至今原住民族面臨嚴重的社會與健康不均等的問題。然而衛福部此次在撰寫《2025衛生福利政策白皮書》的過程,不但沒有以史為鑑,反而複製20世紀中期政府程序不正義的作法,加劇結構性暴力對原住民族健康與福祉的衝擊。換言之,缺乏原住民族參與撰寫的衛生福祉白皮書不但無助解決原住民族所面臨的健康與社會不均等問題,反而會因為政策本身缺乏文化敏感度,而增加原住民族的身、心、靈受苦程度。
檢視整本《2025衛生福利政策白皮書》的內容,關於原住民族的部份有9處,所涉及的議題包括家庭照護 (第10頁)、心理健康促進 (第37頁)、口腔癌篩檢 (第75頁)、醫事人員養成計畫 (第107、111、113、114頁)、國民年金給付 (第179頁)、長期照顧 (第195頁),然而分析衛福部針對這些議題的論述卻是將原住民族健康與福利問題「一般化」、「醫療化」與「個人化」。這種政策論述的方式已明顯違反原基法第24條中所指,政府應依「民族特性」策訂原住民族衛生醫療及社會福利事業政策的前提。
平地原住民長照資源一定高於山地嗎?
以長照政策為例,在政策白皮書第195頁提到,長照十年計畫服務對象之一為「55歲以上失能山地原住民」,針對這種以山地/平地原住民族年齡做為申請長照服務的資格,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與陳瑩分別於3月23日與4月27日質詢衛福部,而衛福部之回應皆為山地原住民族鄉鎮因資源較平地原住民族鄉鎮匱乏,且因為長照資源有限,故針對山地/平地原住民族設立不同的年齡門檻。然而分析2014年的55個原住民族地區(30個山地原住民族鄉、25個平地原住民鄉)的老年失能人口長照服務涵蓋率(表1)可發現,不論是山地/平地原住民族鄉鎮的長照服務涵蓋率都差異極大,而造成差異的原因包括各縣市政府對執行長照政策的態度、在地組織及非營利組織的投入、族人接受度及長照服務品質等,並非如衛福部所述,平地鄉的長照資源必定高於山地鄉。
在《2025衛生福利政策白皮書》中,對於原住民族的長照服務計畫、人員訓用與機構設置的政策檢討付之闕如,然而矛盾的是依照「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4、18、24條,已明文規定上述的三項長照政策,衛福部應會商原住民族委員會定訂之。但在《2025衛生福利政策白皮書》中又完全無建立這種跨部會協商機制之政策規劃。將原住民族長照政策「一般化」僅是衛福部漠視原住民族衛生福利需求的冰山一角,亦顯示出政府官僚體系充斥著嚴重的民族中心主義。這種僅以自身經驗與機構本位主義來看待他者的傾向,忽視他者在文化實踐過程中應有的參與性與詮釋權正是造成當代原住民族健康權崩壞的主因。

政府需重視原住民健康照護問題
在許多學術研究、調查與衛福部即將出版的《台灣健康不平等報告書》中皆指出,原住民族正面臨嚴重健康不均等的事實。但同是衛福部所公告的《2025衛生福利政策白皮書》 卻未針對解決原住民族健康不均等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施政作為,甚至以資源整合為名,改以「一般化」、「醫療化」、「個人化」的狹獈衛生福利政策取代原列於《2020健康國民白皮書》原住民族專章中較宏觀的政策規劃。是故在今日台灣社會正積極尋求「轉型正義」及「歷史正義」的風潮中,應正視原住民族因遭受殖民統治與國家不當管理政策而形成的健康與社會不均等問題,原住民族社會對於即將上任的蔡英文總統,除期待其對原住民族的道歉外,更重要的是新政府應以務實的態度提出具體的行動計畫提升原住民族的健康權。
首先,衛福部應立即邀集熟稔原住民族健康議題的專家學者、公民團體、醫療實務工作者進行《2025衛生福利政策白皮書》原住民族專章的撰寫,並於完成後明列於白皮書中,做為政府針對原住民族衛生福利施政依據。再者,針對2011年衛生署(衛福部前身)已研擬完成的「原住民族健康法草案」邀集各界代表進行立法討論,並依世界衛生組織(WHO)所定義的健康權(The Right to Health)標準檢視該法案在建置原住民族醫療體系與健康生活條件政策上是否符合可近性(accessibility)、可使用性(availability)、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與有品質(quality)等四項原則。最後,為使原住民族衛生福利事業的推展符合當代原住民族社會文化現況,衛福部應仿照紐、澳、美、加等國設立原住民族衛生福利專責單位取代目前位於衛福部照護司下之「原住民族暨偏遠地區健康科」,並於政府預算中框列專門預算支應此專責單位於推動原住民族衛生福利事業所需之經費。
原住民族為中華民國憲法與原基法明文保障之對象族群,然而在長期遭受到結構性暴力的影響,已導致原住民族面臨嚴重健康與社會不均等的問題,誠如衛福部長蔣丙煌於《2025衛生福利政策白皮書》序中所言:「以人民健康與福祉為優先,營造一個優質健康與幸福之環境,提供人民一個整體與連續性之健康照護體系,符合國人對健康與幸福之期待,一向列為本部最高之目標與願景」,是故為反轉歷史不正義造成原住民族健康權低落的結果,政府在策訂原住民族的衛生福利政策時,應在尊重「民族意願」與「民族特性」的前提下,積極與原住民族合作,建立一個符合原住民族需求與期待的全齡、全人、全照顧系統。
(作者Umin.Itei,漢名日宏煜,苗栗縣南庄鄉賽夏族人,目前任職於台北醫學大學醫學人文研究所,學術專長為醫學人類學與原住民族健康研究。)
[1] 請參考2016年5月9日原住民族電視台報導之「未考量原民特殊性2025健康白皮書惹議」。
[2] 結構性暴力意指政治、經濟、制度因子,在特定的歷史脈絡下,對特定的人類群體造成身、心、靈受苦的現象。
[3] 長照服務涵蓋率的計算方式為:各原住民族地區當年使用各項長照服務之原住民族人數除以推估原住民族失能人數。由於政府並未針對原住民族進行老年失能人口數之普查,故僅能以現在各縣市推估老年失能比乘以 (55歲以上山地原住民族人口數+65歲以上平地原住民族人口數) 計算各原住民族地區的老年失能人口數。縣市推估老年失能比請參考李玉春等人所著 《臺灣長期照護保險之規劃與展望》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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