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堰塞湖溢流災害發生滿一年的前夕,賴清德總統於 9 月 19 日在台北舉行的「全社會防衛韌性國際論壇」中,宣布成立「世界災害管理聯盟」(WADM),表示將讓台灣成為跨國防災協作的中樞。此一宣布,展現出台灣為國際社會服務的決心,但是對比一年來馬太鞍溪災後重建的實狀,卻暴露出令人質疑的問題:缺乏國土空間整合與整體規劃的思維,要如何有能力跨國協作?以工程主導、強力徵收,又要如何成為世界典範?

以防災之名,能跳過諮商同意嗎?別讓工程凌駕整體重建
過去一年,政府投入大量資源清淤防洪、興建堤防及社會救助的努力,都值得肯定。但馬太鞍重建的癥結,不是政府沒有做事,而是工程手段不受節制地凌駕在整體重建規劃之上。
災後工程是否得以緊急為由,簡化部落諮商同意程序,不能只看工程是否具有防災目的,而未檢驗災害風險是否立即且明顯、也不能不衡量工程是否為排除風險所必要、是否存在替代方案,以及措施是否短暫且可回復?對於立即危及生命安全的搶險工程,先行處置確有其正當性;但對於涉及大範圍土地徵收、具有多種替代方案,或將永久改變部落生活空間的工程,實應留出評估與選擇的時間、公開完整資訊,並照總統所公告《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之第 1 條第 3 項,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踐行實質諮商同意,而非無限期的以「緊急」之名排除所有諮商同意、以「防災」之名作為強徵土地的空白授權。
馬太鞍溪北岸第二道堤防也正凸顯了工程部門的單一孤行。在完整水理分析、流域風險、工程範圍及替代方案尚未獲得充分說明之前,土地取得程序卻已經展開。族人不反對安全,也非拒絕重建;族人追問的是:第二道堤防是否非做不可?為什麼設定在河道北推 740 公尺之處?是否比較過包含分洪排砂、自然為本措施或調整工程範圍等的方案?工程完成後,風險是否可能會轉移到太巴塱北富段、阿陶莫、加里洞與山興等下游地區?這些問題若未釐清,徵收就不只是行政程序,而會成為輕率卻傷害難以回復的決定。

一筆補償金買不起馬太鞍部落的未來
土地是部落經濟生產、文化記憶、社會關係及世代傳承的根本基礎。一筆補償金可能添補個別地主眼前損失,卻不能替代未來數十年的部落生計;農地一旦消失、耕作中斷,青年返鄉與農業接班的可能也會跟著消失。即使部分年長農民願意領取補償而離農,也不能推論所有中壯年農民都願意放棄土地。用單一徵收手段來處理不同家庭與世代的需要,等於廉價買斷部落的未來。
一年來部會割斷式的分工,更讓族人疲於奔命。例如農業單位投入資源協助復耕、打井抽水,同一地區卻又可能被水利單位劃為待徵收範圍。工程、徵收、復耕與安置各有主管機關,但原本應該負責整體土地調配、空間整合的國土署,卻只淪為負責興辦中繼屋的角色。沒有一個平台能夠回答重建最根本的問題:未來住在哪裡、在哪裡耕作、部落如何延續?於是,工程一項一項接踵而來,卻看不到整體的重建願景,政府投入愈多,受災族人的不確定感反而愈深。
台灣自九二一震災至八八風災以來,其實已經累積出一定的災害管理經驗。以九二一震災來說,當時提出了上位的災後重建工作綱領,訂定了涵蓋社會互助、社區營造、永續環境、防災城鄉、地方產業、農村生活圈等等面向的目標,進而擬出中長程的公共建設與社區重建計畫,實應為本次重建的借鏡。因此,政府如何與部落協商、討論出一套上位的重建綱領,納入土地、住宅、生計、產業、文化等面向的思考,在重建的架構中提出整體空間規劃實有其必要;同時,建立工程分級機制,明確區分緊急處置、短期復原與永久性工程,且保障部落諮商同意的權利,應是災後屆滿一年的此刻,在進入下一階段重建工作時應有的思考。
世界級的災害管理,不能只看工程速度與規模,更要看一個國家如何在危機中保障權利、修復生活並建立未來願景。台灣能不能成為跨國防災協作的中樞?能不能建立世界級的災害管理典範?馬太鞍溪災後重建的下一步該怎麼走,正是關鍵的考驗。
(作者官大偉為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土地政策與環境規劃碩士原住民專班教授,陳亮全為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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