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校長高為元近日成為輿論焦點,原因並非校務改革,也不是學術突破,而是外界揭露他在第二任校長任期開始後 3 天,便赴美參與夏威夷大學馬諾阿分校校長遴選。雖然最後未獲錄取,但消息曝光後,仍引發校內外對於誠信、承諾與大學治理的激烈討論。教育部表示此舉並未違反法規,校方則強調未影響校務運作,但爭議並未因此平息。
這起事件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反彈,不在於一位校長是否擁有選擇工作的自由,而是在於大學校長並非一般職位,而是一種具有高度公共信任的角色。當一位校長接受續任,代表的不只是聘約開始,更是一項對全校師生、校友與社會的公開承諾。如果承諾才剛開始,就同時積極尋找下一份工作,即使完全合法,也難免讓人質疑,這份承諾究竟有多少分量。
法律明明沒有禁止,為什麼有些事還是不該做?
許多人主張,高為元沒有違法,就不應受到過度批評,這種說法有一定道理。民主法治社會本來就應該依法行政,而不是以情緒定罪。如果法律沒有禁止國立大學校長參與國外校長遴選,就不能任意指責其違法。
問題是,公共治理從來不只有法律。企業執行長、醫院院長、大學校長,這些職位都建立在信任之上。法律規範的是最低標準,領導者必須追求的則是更高的道德標準。許多事情雖然合法,卻未必符合社會期待。正因如此,世界各國的大學對校長的評價,不只是研究成果或募款能力,更重視是否展現對學校的長期投入,以及是否願意與校園共同承擔未來。
如果一位領導者在接受續任後,很快便投入另一項重要職位的競逐,即使最後沒有離開,也容易讓人產生心理落差。大家會開始懷疑,校務規畫是否只是過渡安排,改革承諾是否仍值得期待。

全球人才流動的思考
另一方面,也不能因為這起事件,就否定國際人才自由流動的重要性。
高等教育早已全球化。今天的大學校長,本來就是國際競爭的人才。歐美許多知名大學的校長,都曾跨國任職,也曾接受不同學校延攬。台灣若希望自己的大學躋身世界頂尖,自然不能要求所有優秀人才一輩子只能留在同一所學校。真正需要思考的,不是人才是否可以流動,而是流動的時間點與方式。
若一位校長在第一任任期即將結束前,決定不再續任,公開參與其他學校遴選,多數人或許可以理解。若一位校長先接受第二任任命,再立即尋求其他職位,即使程序合法,也容易形成期待落差。社會在意的不是他是否有權利選擇,而是是否充分尊重先前接受的責任。
這種差別,看似只是幾個月的時間,實際上卻牽涉誠信感受。領導工作的價值,很多時候不是建立在法律條文,而是建立在人們願不願意相信你的承諾。
治理,靠的是信任
這起事件也暴露出台灣大學治理制度的一項空白。目前的大學法與相關規範,多半著重遴選程序、公平性與利益迴避,卻很少討論校長續任後是否應建立一定期間的承諾機制,或要求候選人在參與續任時,更清楚說明未來任職規畫。制度或許不必採取強制限制,但至少可以建立資訊揭露與倫理準則,避免每次都陷入合法卻充滿爭議的灰色地帶。
大學不同於一般行政機關,校長推動重大改革,往往需要數年才能看見成果。校務發展計畫、教師延攬、校園建設、募款策略、國際合作,都需要長時間累積。校長若無法讓師生相信自己會陪伴學校走完整段旅程,再好的願景也可能因信任不足而打折扣。
值得注意的是,事件爆發後,社會討論幾乎都集中在個人選擇,卻較少思考制度如何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若每一次都只是批評個人,下一次仍可能出現同樣爭議。制度的成熟,不是等待下一位校長更有自律,而是建立更清楚的遊戲規則。
台灣的大學正面臨少子化、國際競爭、人才流失與財務壓力等多重挑戰,比任何時候都更需要穩定而具有公信力的領導。校長可以有國際舞台,也可以追求更大的發展,但每一次接受一項職務時,都應慎重看待自己所代表的不只是個人生涯,而是一所大學數萬名師生與校友共同託付的未來。
高為元事件真正留下的課題,不是哪一方輸贏,也不是一句「合法」或「不合法」就能畫下句點。它提醒我們,大學治理最珍貴的資產不是排名,不是募款金額,也不是國際聲望,而是信任。信任建立得很慢,流失卻可能只在一個決定之間。對任何領導者而言,承諾和信任或許沒有法律的強制力,卻始終是領導者最重要的資產。
(作者為台北商業大學榮譽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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