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再度出現恢復「12 夜」制度的公共政策提案。這項議題牽涉的不只是收容所是否已經超量,更涉及台灣流浪動物治理政策究竟應該建立在「源頭管理」,還是重新回到依賴撲殺的模式。
首先必須釐清的是,12 夜制度「以安樂死撲殺流浪動物」,與一般大家熟知的「以安樂死人道解除動物痛苦」並不相同。對於已經失去生活品質、長期承受痛苦,或因重大疾病、傷勢而無法恢復的動物,現行法律本來就允許實施安樂死,其目的在於減輕動物痛苦,而非控制數量。因此,現在需要討論的問題是:是否要重新採取「以安樂死奪走健康動物生命」的方式,作為流浪動物數量管理的制度工具?
筆者認為,在政府尚未建立完整的源頭管理制度之前,不應恢復以安樂死作為後端減量手段。
以安樂死減量,將削弱源頭管理動機
當政府能夠透過安樂死快速降低收容數量時,短期內確實可以緩解收容所超量的壓力,也容易讓社會產生問題已經獲得控制的印象。然而,正因為後端問題獲得暫時舒緩,政府推動前端源頭管理的急迫性也將隨之降低。
相較於建立完整的源頭管理制度,以安樂死撲殺流浪動物,成本較低、見效較快,也更容易呈現收容數量下降的成果。當後端可以快速解決眼前問題時,政府自然缺乏投入更多行政資源與政治成本改善源頭問題的誘因。結果便是重新回到過去的治理模式:一批又一批健康動物遭到撲殺,而流浪動物持續產生的根本原因卻始終沒有解決,形成依賴撲殺控制數量的惡性循環。

強制家戶普查,才是真正的源頭管理
真正的源頭管理,首先必須掌握管理對象。
目前政府根本無法掌握哪些家庭飼養犬貓,自然也難以查核是否完成晶片登記、是否依法結紮、是否存在放養或棄養等違法情形。在管理對象尚未建立之前,再多的法令與宣導,都難以真正落實。因此,建立強制性的家戶普查制度,是源頭管理不可或缺的基礎工程。
家戶普查的執行方式並非只有單一模式,可以由政府成立專責團隊,也可以委託具有經驗的民間團體執行,或結合村里長、社區發展協會等地方組織共同辦理,並透過獎勵制度鼓勵居民通報。多元管道同步推動,並非難以做到,端看政府是否有足夠的決心投入充足的資源。
近年台灣因 AI 相關新興產業發展帶動稅收成長,政府具備比過去更充裕的財政能力。然而,公共資源卻經常優先配置於短期、齊頭式的補助措施,而非用於處理流浪動物這類陳年難解的社會問題。若真正有心,此刻應是政府最有本錢投入家戶普查等源頭管理機制的時刻。
落實執法與嚴格裁罰
源頭管理除了掌握管理對象之外,更必須建立有效的執法機制。政府已推動犬貓晶片登記及絕育多年,若歷經長期宣導後,至今仍未完成晶片登記或絕育,或持續存在放養、棄養等違法行為,就不應再給予勸導的緩衝空間,而應依法嚴格裁罰。
此外,免結紮申請也應從嚴審查。制度若充滿例外,便容易削弱管理效果,甚至成為規避法令的管道,使源頭管理流於形式。
然而,執法與裁罰都需要相應的執行能力。政府若期待落實晶片制度、結紮、裁罰放養及棄養,就必須投入足夠的人力與經費,建立完整的稽查機制,包括增聘動物保護稽查人員,或增設動保警察,才能讓法令真正被執行。若缺乏足夠的執法人力,再完善的法規和管理機制終究只能停留在政策宣示。
唯有建立完整的家戶普查制度,並配合足夠的稽查人力,確實執法與裁罰,政府才能真正承擔起源頭管理的責任。在這些源頭管理機制都確實運作並發揮效果之後,再討論以安樂死作為最後減量手段,才具有政策上的正當性。

「安樂死」背後的倫理成本
恢復以安樂死作為減量工具的討論,往往聚焦於收容所容量與行政效率,卻較少正視其背後所伴隨的倫理成本。
「安樂死」並非如名稱所示那般輕鬆平靜。當它被制度化地作為撲殺流浪動物的數量控制手段時,第一線人員必須反覆面對親手終結健康動物生命的過程,長期承受沉重的道德壓力與心理創傷。過去簡稚澄園長的憾事,也提醒社會不應忽視第一線人員在執行安樂死時,所付出的情感與精神代價。
流浪動物是公共治理的問題,政府應負起建立源頭管理制度的責任,而非將制度失靈所累積的代價,轉嫁由第一線人員承擔。因此,以撲殺作為數量控制手段,應是在窮盡所有其他行政措施之後,才不得不採取的最後選項,而不是在源頭管理尚未落實之前,便以撲殺作為解決問題的捷徑。
在源頭管理落實之前,不應恢復撲殺制度
流浪動物問題的根本,在於源頭,而不是收容所。真正應該投入公共資源的,不是重新恢復撲殺制度,而是建立足以執行源頭管理的治理能力,包括家戶普查、充足的動物保護稽查人力或動保警察、有效的執法與裁罰。唯有當政府願意將資源投注於前端管理,而非後端減量,流浪動物問題才有可能從根本獲得改善。
在政府尚未著手這些前端治理工作之前,不應恢復以撲殺健康動物來控制數量。因為一旦重新開啟這條最容易、最快速降低收容數量的道路,政府推動源頭管理的壓力與誘因勢必降低,台灣終將回到過去依賴撲殺控制流浪動物數量,重蹈「12 夜」安樂死制度失敗的覆轍。
(作者為公部門文化工作者,長期關注動物保護與公共政策議題)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
瀏覽次數: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