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為銜接國土計畫體系並說明未來光電發展政策,能源署於8月6日公告《能源用地白皮書(光電篇)1.0》,點出光電政策與農業政策尚需整合。
政府自2016年開始推動再生能源至今,農業綠能因為政策欠缺足夠的社會溝通,導致與農爭地、排擠糧食生產等爭議不斷。為突破糧食自給率與能源自給率低落的困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地球公民基金會於今年6月21日舉辦「農業綠能總體檢──如何發展以農為本的能源轉型論壇」,邀請了農業部、經濟部、內政部一同對話,以糧食生產、農業為主體的角度出發,探討綠能可以如何成為農業助力,讓以農為本的農業綠能真正落地。
本系列報導,延續論壇「以農為本的綠能」論述,期待有助於社會進一步討論能源、農業與土地的課題。
想發展農電共生?要有「農業為本、綠能加值」的思維
農業不僅肩負全國國民的糧食自給與食安問題,在淨零減碳的挑戰中,也是最高度支持綠能的,在光電、小水力、沼氣發電,甚至農業廢棄物轉做能源上皆有貢獻。然而,農業現場也面臨了種電、工業與都市化搶地,還有從農人口世代交替、青黃不接,需要因應氣候變遷等課題。
「如果不同意就不要在農地上發展綠能!」論壇中,農業部永續司司長莊老達指出,目前農業綠能發展必須在確保農漁民權益、促進農漁業發展與維護生態環境的三前提下,維持「農業為本、綠能加值」的原則。
莊老達進一步說明,「目前法規上可與農業共用的光電設施,有在農漁畜設施上的屋頂型、地面型魚電共生,但地面型農電共生尚未開放。」農業部進行農地盤點,再套疊環社檢核初步需排除的生態疑慮區,以及文史、海域等圖資進行篩選、溝通,最後與經濟部及內政部商討定案,目前可進行漁電共生的土地面積為21,072公頃,主要集中於中南部沿海地區,已展開設置的則約1,920公頃。若不願與農業結合,也有進行土地變更程序、或「不利農業經營區」設置兩種途徑。目前不利農業經營區共列出2,162公頃,已設置約694公頃。
「若從農業經營思維來做,會成功;若只考慮光電經營思維,無心作農,就不會成功。」莊老達指出,目前所見的失敗案例,問題出在光電業者經常先搭設光電板、才開始想要種什麼作物,而非先與農民溝通農業需求,再來規劃。例如經營計畫書以種植山蘇、過貓等耐陰植物求過關,不見得能成功。另外國民可能並不需要那麼多作物,也影響整體農業生產狀況。
農業部的對應措施,是正在檢討農業綠能查核機制,目前與經濟部能源署研議,針對沒有達到農業經營事實的輔導案件,若限期改善仍無結果,將同步祭出廢止容許、停止綠能躉售的處置。
以「漁電共生」為例,農業部目前確保養殖經營的作法主要是以地主、承租養殖戶及光電業者「三方契約」維護養殖戶權益,並以養殖申報、產銷履歷與相關認驗證等紀錄來查核養殖事實。未來則將走向以智慧監控設施隨時掌握生產狀況,杜絕臨時買魚放養交差等弊端。
別變真種電、假養殖!農漁民本身才是關鍵
高雄彌陀地區的養殖漁青張博仁目前聯合一群同業,嘗試與系統商合作,循「自己設計自己蓋」的模式投入漁電共生。他回顧第一波光電案,財團設置案場時沒有思考過怎麼養殖,造成養殖戶紛紛被迫退場。但他們認為綠電是改變的機會,可以得到原本掌握在上一代手上的資源,發展自己想要的漁業。
莊老達表示,這群「漁青」藉由綠電開發,進行室內養殖、使用循環水等升級,由於養殖環境更受控制,產量跟品質都更好、更穩定。預料未來養殖會是主要收入來源,綠電僅是加值,這正是農業部的期待。
張博仁認為,所謂「以漁為本」的綠電應是在設計時即考量養殖需求,且與養殖戶共同承擔養殖風險。他更認為,若是由漁民所發動的案子,應該得到更友善的協助,尤其是金融貸款。現有法規規範,光電板下需要有70%的漁產量,然而能確保達到70%漁產量的並非光電系統商,也不是銀行,而是養殖戶。他們的聲音需要被農業部、金融機構及光電系統商正視,才能讓計畫落實。否則,現有的漁電共生案場很可能變成「真種電、假養殖」,讓光電佔滿漁場,養殖戶紛紛出走。
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理事主席彭桂枝則呼籲,除既有的「百億綠色農業貸款」外,農業部更應積極推動民間金融業者採取「普惠金融」機制,針對農漁村、微小企業來運作綠色貸款,協助農漁業生產者順利發展綠能並增加收入;或從企業需要ESG的角度來媒合企業和農漁業案場的合作,創造農業、再生能源、企業及金融四贏。

「沼氣不用會造成溫室效應、環境污染,太陽能不用也很可惜!」一路跟隨政府管理政策進行改善的中央畜牧場,從依法進行牧場登記、設置畜牧污水處理設施開始,現在成為率先利用沼氣進行發電的畜牧場,成為循環經濟與減少排碳的示範廠。創辦人蘇鵬回憶,1991年他成為第一批申請農委會補助嘗試做沼氣回收的畜牧業者,當時他先以30萬元買下一台沼氣機,但因對沼氣的瞭解不足,很快就失敗,2011年又貸款4,000萬重新投入,設置整套設備,運用至今。
看著電力從沼氣中生成,蘇鵬覺得越研究越有趣,也很感動。整個行動起於社會對養豬廢水污染防治的要求、也想洗刷畜牧業污染的污名,從處理豬糞尿開始,如今發電已可供廠區使用,沼液沼渣則種植出優質的小黃瓜等作物。中央畜牧場不僅持續原本的肉品供應,也藉由參與綠能發電,為環境與淨零做出貢獻。

綠能與農業共生:專業農應擁有更多發言權
「農業政策應該要圖利特定對象!」美濃農村田野學會執行理事溫仲良表示,他認為問題重點並非只有農地,而是應該回到使用農地的農民身上。因為現在最可能釋出農地的農民是老農、兼業農,但最受衝擊的卻是專業農。他們大多不是持有農地的人,卻是未來從事耕作與供應糧食的主力。然而,專業農在農業綠能發展過程中卻失去決定權甚至發言權,這正是此議題失衡、無法聚焦的關鍵。
溫仲良指出,目前在農地現場工作的農民,主要落在50~80歲間,當他們凋零後,繼承農地的下一代有意願繼續從農的,恐怕一成都不到,等於土地都會掉到兼職農手上。因此應該祭出政策,設法把農地轉到專業農手上,也就是應該「圖利」專業農,找出未來的實耕者、專業農,讓專業農的隊伍再擴大,並培養他們綜合經營的能力。農業綠能課題的解答,也就在這群人身上。
比起農業部期待讓農民在綠電設置前期就參與其中、以確保農業可持續經營,溫仲良的想法更積極。他認為目前成功的農電共生案主體多是專業農,因此應由專業農來當申請、營運的主體,才能確保案場運作能遵循「以農為本」的原則。

(作者為自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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