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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0-6歲國家一起養?「準公共化政策」糖衣下,你所看不見的血汗私托

有別於考核聘任制度嚴謹的「公立幼兒園」,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的廣設,已逐漸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困境,嚴重影響托育品質。 有別於考核聘任制度嚴謹的「公立幼兒園」,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的廣設,已逐漸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困境,嚴重影響托育品質。 圖片來源:milatas/Shutterstock

私立托嬰中心(簡稱私托)須自負盈虧,如果政府要控制私托收費,私托又必須克服萬物皆漲的窘境,「羊毛出在羊身上」,這怎麼可能聘到優質的托育人員,提供更好的托育品質?

無差別的聘用,有差別的對待

台灣托嬰中心隸屬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管理,自2018年準公共化政策上路以來,私托便一直被政府不當對待及剝削。直至目前為止,台灣未有真正的「公立托嬰中心」。有別於考核聘任制度嚴謹的「公立幼兒園」,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的廣設,已逐漸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困境,嚴重影響托育品質。

2022年底台灣舉辦市長、市議員選舉,各縣市政府首長候選人急於展現「0-6歲國家一起養」的成果,紛紛為了搶救少子化,提出廣設公托的業績目標,以提供2歲以下價格低廉的托育服務,獲得家長青睞。但所謂的「公托」,實則是政府這幾年委託社福團體(民營機構)開辦的公設民營托嬰中心,雖對外宣稱「公托」,卻不是真正由政府單位經營,其人力招聘機制亦不透明,聘任更沒有考核機制,只需通過一般面試,即可任職。

簡單來說,「非本科系,無需高學歷,僅一張保母證照」,便可獲取與公務員同酬的薪資待遇。現行無差別規範的聘用政策,讓「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從業人員有差別的領取「納稅錢」,是極度不公平的對待。

公設民營托嬰中心,雖對外宣稱「公托」,卻不是真正由政府單位經營。圖片來源:maroke/Shutterstock

受欺壓、剝削的私立托嬰中心

2018年起,政府對於加入準公共化的私托,除設限收費,亦要求提高成本(消防、監視器、薪資⋯等),導致加入準公共的私托,在無足夠收入甚至無補助下,面臨「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困境。

準公共化政策原推行目的,是希望透過公私協力減輕家長負擔,進一步「提升托育現場品質」。實際上,政府對待願意配合準公共政策的私立托嬰中心卻蠻橫無禮,各種壓迫及剝削從不間斷。

同樣是準公共化政策、照護國家幼苗的學齡前私立機構,托嬰中心和幼兒園受對待的狀態是天壤地別,托嬰中心即被限制收費,還被迫調升支出,補助寥寥可數,甚或是無。至今,全國私托從業人員已被欺壓、剝削到毫無自主經營權,為了捍衛自身權益,2022年12月16日更被迫走上街頭抗爭。

同樣是準公共化政策、照護國家幼苗的學齡前私立機構,托嬰中心和幼兒園受對待的狀態是天壤地別。圖片來源:milatas/Shutterstock

托育品質應對等,公私對待應平權

台灣不是共產國家,自負盈虧的私托,沒道理在收費限制且無補助的狀況下,收費要被控管;台灣不是專制國家,自負盈虧的私托,沒道理在「0-6歲國家一起養」的政策下,要受不平等的對待。

台灣最引以為傲的民主自由,所有行業應該是良性競爭。「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如果私托收費與托育品質不對等,家長也不可能會選擇送托;若真正關心家長的需求,應該要有效提高托嬰品質、降低家長負擔,實現「0-6歲國家一起養」的目標,而非將公托打造成「數大就是美」的假象。政府面對同樣是民營的私立托嬰中心及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理應平等補助,而非僅僅展現表面功夫,大肆宣傳塞牙縫式的補助,塑造私托受照顧的假象,實質上卻壓縮私托生存空間。

台灣托育品質雖然逐漸受關注,卻都把重點放到廣設公托,忽略少子化現象,若過度廣設公托,將迫使人力短缺,降低托育品質,在公私立搶人搶得兇的狀態下,更面臨供不應求,只要「人」就好,無從挑「才」的窘境。

政府此刻應儘快回歸根本,正視人力短缺及人才培育問題,深刻檢討我們的培育制度到底陷入什麼困境,避免不適任人力繼續流竄托育現場。而真正到位的「0-6歲國家一起養」,應該是要「讓托育業者無憂,讓家長托育無慮」,全面不分公私補助,才能真正落實公私協力,共同提升托育品質,攜手建置友善托育環境。

(作者為社團法人中華國際全齡關照教育促進會理事長,國立政治大學幼兒教育研究所碩士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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