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因應少子化,鼓勵提高生育率,各縣市政府紛紛提出各種托育政策,其中,新北市政府廣設公托中心的政策,引起許多爭議和討論,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林萬益、台南市社會局局長曹愛蘭,分別幼托銜接及托嬰中心成本與普及率來探討公托政策。
廣設公托中心是新北市長朱立倫最自豪的政策之一,孩子從出生至國小畢業,都在同一所學校中成長、學習,朱市長甚至自詡為「目前最受家長歡迎、也沒爭議的新12年國教」,繼目前已經設置的42處公托中心後,新北市政府計畫利用校園閒置空間,於2016年底前再增設5至6處公共托育中心,地點都在學校內。
誠然,若任校園空間閒置,不僅浪費公共資產,亦可能形成社區、校園安全死角,將閒置校舍規劃為公托中心、社區大學、開放社區居民使用,看來是普遍共識,也符合一般社會大眾對充分利用公共空間的想像與期待。
校園設公托,如何妥善管理?
然而,就在今年一月份,新北市某國小竟傳出有男子假借到校內公托參加親子活動,闖入校園 ,並在校園內四處遊蕩, 藏匿於空教室內的事件。
儘管事後新北市社會局表示,未來將核對參加公托名單,落實門禁管制,但平心而論,公托家長進出接送,人員確實相對複雜,容易為有心份子利用,假藉接送孩子而進出校園。
本次事件凸顯,主管當局未能在事前將國小與公托動線妥善區隔,又在事後將人員進出管制問題丟回已顯單薄的校園警衛人力,全案規劃顯然還有改善空間。
必須指出,沒有做好空間區隔、動線規劃,勢必造成人員進出混雜,現場實際的狀況是國小部學生打球、公托家長進出接送、小小孩室外活動,萬一發生意外傷害,難道又要問責於老師事前沒有充分規劃嗎?
再者,公托設置空間有其限制,通常以一、二樓為佳。但國中小健康中心、各年段身心障礙學生也需要安排在一樓教室,還有低年級學童的教室配置,也以低樓層為宜,當這些需求發生衝突時,孰先孰後呢?
公托空間使用可以更有彈性
依據新北市政府政策資料顯示,公托中心設置以幼兒數高、勞動密集區域為優先,檢視公托中心設立地點,的確分布集中於板橋、中和、新莊等人口稠密區。問題是,這些行政區內的國小並未面臨大量減班招生問題,相反的,都會區學校的空間使用一直十分擁擠,校地面積距離基準每生12㎡尚有差距。雖然受少子化影響,原本侷促的校園空間使用壓力終於得以緩解,但是否因此有餘裕可供設立公托中心?還是有討論空間。
對此,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黃靜怡表示:「在優先滿足學校特色發展、專科教室需求後,多餘的空間考量地方需求、政策方向,會透過策略性媒合優先滿足設置公托的需求。」問題在,所謂的「優先滿足學校特色發展」、「專科教室需求」應該由誰來認定?依據怎樣的標準?
現行「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是教育部於民國91年頒訂的,其中97班以上的學校,專科教室數量基準僅有12間。這樣的數量縱然符合設備基準,但真的能符合現行教學需求嗎?當學校發展特色的空間需求與公托設置空間相互衝突時,市府能充分尊重學校,另覓其他空間嗎?
我們樂見地方政府以廣設公托,作為鼓勵生育方式,但改善台灣生育率應該從整體經濟環境、提高基本工資,使年輕父母願意生養,方為釜底抽薪之計。因此,我提出以下建議:
一、公托設立的選址不應只局限於學校,或可將社區里民活動中心、捷運共構回饋的公益空間共同納入思考。
二、設立於校園內的公托中心,除應該擴編警衛人力、妥善區隔空間、更應該以原學校教學空間需求為前提,才是名實相符的友善托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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