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ign Correspondence: A Pen Pal's Journey from Down Under to All Over》這本書出版於1999年,作者Geraldine Brooks是第一位獲得普立茲小說獎的澳洲人。這本書是她的回憶錄,講述自己從一位出身澳洲雪梨郊區的靦腆女孩,長大後成為國際特派員的故事。她是一位傑出的記者兼小說家,作品具有深度的人性關懷,回憶錄結合新聞的敏銳,文學的細膩,佐以豐富的人生閱歷,帶領讀者踏上一趟啟迪人心的成長之旅。
不過,這本書不僅是作者個人的生命經驗回顧,它還有一個很有趣的主軸,就是Brooks小時候的筆友。
這個巧思也體現在書名上:國際特派員是「foreign correspondent」,國際通信則是「foreign correspondence」。當時網路尚未普及,若要與人聯繫唯有寫信。在朋友的推薦之下,Brooks開始跟來自美國、法國、以色列等地的孩子成為筆友,彼此寫信互通有無,透過這些筆友的文字,她開始認識這個世界,在腦中建構異國他鄉的模樣。Brooks心中渴望冒險,但孩童時代的她生活在寧靜的雪梨郊區,幸好有這群筆友的存在,為乏味的童年增添許多樂趣。

Brooks於1955年出生於一個保守的天主教家庭,她的爸爸原先是一位美國的音樂人,跟著慘澹經營的樂團來澳洲巡演,沒想到巡演半途,他突然被踢出樂團,身無分文的歌手為了生計,轉行進報社擔任校對人員,並以此為業一輩子。作者的媽媽則是一位電台的公關,同時經營廣播節目。在這種氛圍下長大,受到新聞的薰陶,她長大後立志從事媒體工作。在書中,她也提及童年時代熱愛閱讀,啟發她往後的文學創作。
作者成長的年代,澳洲這個國家的身分認同正在萌芽,當時澳洲人缺乏自信,依然深深受到英國的影響,許多澳洲人甚至認為自己是英國人,以英國文化為尊,鄙視澳洲的本土文化。在那個年代,澳洲的年輕人長大後都渴望離開澳洲,向外追尋更廣大的世界,前往英國或美國等地留學,甚至產生一個專有名詞「The Big Trip Elsewhere」,類似台灣當年的「去去去,去美國」。對腳下的土地缺乏認同,所以希望向外摸索。澳洲直到1970~80年代才逐漸確立自己的身分認同,以身為Aussie為榮。作者在書中深刻的捕捉這種時代氛圍,讀者也能從中體會澳洲的民族性養成。
Brooks大學進入雪梨大學就讀,畢業後加入澳洲最有影響力的報紙之一《雪梨晨鋒報》擔任菜鳥記者。當時媒體業是男性的天下,女性從業人數不多,並經常遭受不平等待遇。Brooks努力不懈,3年後獲得上司青睞,推薦她報名一項獎學金計畫,這個計畫贊助年輕的澳洲記者前往美國哥倫比亞新聞學院就讀。她成功錄取,從此踏上自己的big trip elsewhere。
橫跨各國記錄歷史後,Brooks想起孩童時代的筆友們
Brooks從哥大新聞學院畢業後,加入《華爾街日報》克里夫蘭分社,一年多以後報社決定在澳洲開一間大洋洲分社。她當時跟另一位優秀的同行Tony Horowitz已經結婚,兩人在哥大認識,後來一起搬回雪梨。
澳洲在國際媒體上不受太大的重視,通常登上版面的都是頗有趣味的奇聞軼事,例如拯救無尾熊、有毒的昆蟲、跟袋鼠搏擊之類的報導,不然就是每年固定都有的野火和水災。因為沒什麼重大議題,所以Brooks可以自由選擇報導的題材。她以一個國際特派員的身分,以雪梨為據點,在澳洲上山下海進行報導,從嶄新的視角認識自己的國家。
如此過了約3年,老公按捺不住心中的冒險天性,說服她接下沒什麼人願意承擔的職缺,往後8年間,兩人派駐開羅、耶路撒冷、倫敦等地,Brooks成為報導中東的特派員,出生入死,記錄以巴衝突、南斯拉夫內戰、波斯灣戰爭等影響歷史的重大事件。她曾被丟入監獄,也曾跟獨裁者共飲下午茶,在顛沛流離的時局,第一手的見證時代的脈動。她從一個靦腆的少女,逐步完成自己的夢想,踏上超乎想像的冒險之旅。
假如這本書只是一位特派員的職涯分享,也就沒什麼特色了,因為類似的回憶錄汗牛充棟,究竟有什麼元素使這本書脫穎而出,進而得獎呢?答案就是作者童年時的那些筆友。相隔20幾年,她的父親病重,她回到家整理地下室,如同國中作文最愛的題目「一張舊照片」,她發現「一疊舊信件」──父親竟然將當時的信件完好無缺的保存下來。Brooks決定出發探訪孩童時代的筆友,她想了解歲月如何改變他們?他們本人的真實模樣又是如何呢?
童年的成長經歷,如何影響長大後的自己?
Brooks在書中造訪了5位筆友:美國的Joannie、以色列的Cohen和Mishal、法國的Janine、紐約的Sonny。她把兒時筆友當作報導的對象,追溯彼此之間的聯繫。新聞報導經常把焦點聚焦在單一人物身上,透過小人物的視角,去反映大時代的時空背景,作者則透過這些筆友,順道寫下自己在美國、中東、歐洲等地的旅程。
5人中影響作者最深的是Joannie。這位心思細膩的女孩在精神上跟Brooks非常相近,兩人在信中互道衷腸,Joannie時而狂喜,時而陰鬱,興奮的投向世界的懷抱,前往薩爾茲堡的美國學院修習德語課,跟著寄宿家庭的男孩一同在歐洲搭火車旅行,卻又不斷退縮回家中,關在房間裡足不出戶。
Brooks進入雪梨大學讀書時,Joannie也申請上波士頓大學。Brooks最初因為形單影隻穿梭在霍格華茲般的校園而備感孤獨,但後來打開心房,獲得友誼,跟朋友開心的在青翠的草地上野餐;但Joannie終究沒能克服心中對人群的恐懼,辦理退學。Brooks在信中隱瞞自己順遂的人生,深怕傷害對方,而Joannie似乎也很感激Brooks在信中給予的情感支持,陪她度過一次次的低潮。當年的信件往來並非即時化,有時候等待回信要數月甚至一兩年。更常見的情況是某天就突然斷了音訊,筆友的人生進度就從此停格在某個瞬間。
1981年Brooks很開心的寫信給Joannie,告訴她自己即將前往紐約就讀,兩人終於可以見面了!Joannie當時即將進入一間大學的社工研究院念書,然而她患有厭食症,儘管接受許多治療,但病情起起伏伏,必須服用抗憂鬱劑才能緩和焦慮,日子一久,她的身體漸漸負荷不了,回覆信件的頻率也越來越少。某天,Brooks突然接到Joannie母親的來信告知噩耗:Joannie在學校宿舍突然因厭食症導致的器官衰竭驟逝了。
時間轉眼過了20幾年。這些年,Brooks經常想起筆友,想起Joannie的人生從此畫上休止符,但自己的人生卻逐步展開。她終於鼓起勇氣,打電話給Joannie的母親,兩人第一次見面,重溫那段珍貴的友誼。這一段重逢的場景非常動人,往後兩人仍持續通信。
作者將兩人成長的經歷互相參照,細心審視自己在澳洲雪梨成長的過程,如何影響長大後的自己。小時候她覺得雪梨是一個無聊沉悶的地方,但當她來到紐約,暴露在美國文化的衝擊之下,突然慶幸自己在一個安穩幸福的環境下長大。美國文化是非常個人主義、炫耀、消費、浮誇的,對一個成長中的孩子來說,這種文化強迫他們提早長大,例如國中就開始接觸性愛、吸毒等,不這麼做甚至會被霸凌。作者不禁感嘆,或許正是這種極端的社會文化,引發Joannie的成長焦慮?

接送小孩、在夜店表演:筆友們的人生際遇也悄然展開
以色列的兩位筆友,其中一位是以色列人,長大後成為平凡的銀行出納員,一開始還忘記自己小時候有交過筆友,英文也幾乎忘光了。另一位筆友是阿拉伯人,因為種族身分的關係,他選擇成為一位木匠。在以色列,猶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間的關係很微妙,表面上和睦相處,但暗地裡卻有累積上千年的歷史恩怨。作者在書中都有深刻描述。
法國的筆友Janine則住在法國南部一個僅有幾百人的小村莊,當年還沒有Goolge Map,Brooks和先生開車沿途問路,因為這個村莊在地圖上找不到。經過一番努力終於找到對方。Janine現在是一位生活單純又快樂的婦人,先生是一位建築工人。她40幾年的人生就在這個小村莊出生、長大、成家。這裡開車去花都巴黎其實僅需幾個小時,但她竟然從未有向外探索世界的衝動。當年Brooks向世界寄出的信件,竟來到這個安靜的角落。這些年,Brooks的世界向外開展,Janine的世界則逐漸縮小。
Brooks在離開之前,陪同Janine去接她的小孩下課,兩人一同前往廣場等待校車。Janine跟其他媽媽一起聊天,等待孩子回家,日復一日。30年前,她們一同搭車上學,30年後一同接孩子放學。這種時間的連貫性對作者來說很新奇,因為澳洲人總是來來去去,不斷有移民加入,又有年輕人離開。Janine的世界雖然少了新鮮感,但卻充滿平淡的幸福。
書中最後一位筆友Sonny比較特別,過去這些年作者跟她並沒有中斷聯繫,因為Sonny雖然是筆友,但她小時候住在雪梨的另一頭,她們算是同鄉。Sonny長大後從事表演工作,曾經前往英國劇場闖蕩,但後來落腳於紐約,在夜店表演,還被藝評家給予高度的讚賞。Brooks拜訪她時,她已經成為紐約知名的夜晚女皇(Queen of the night),開設自己的前衛夜店,是社交名流的集散地。
Brooks問她有沒有回澳洲的打算?Sonny的兄弟姊妹如今都回到澳洲,並且事業有成。此時已經是1996年,距離兩人首次通信已逾30年,澳洲人不必再big trip elsewhere,待在自己的國家也能獲得成功與肯定。Sonny若有所思:她這行業,在純樸的澳洲可能無法生存吧?只能暫時先待在大蘋果囉。
你還記得20年前的筆友嗎?
時間拉回現在,Brooks的父親過世,她回到家中料理後事。回顧這一路上的點滴,筆友們繼續各自的生活。她父親從美國來到澳洲,從一位外來者變成道道地地的Aussie。而她自己呢?從邊陲的澳洲飛向全世界,她的人生也是現在進行式。結束國際特派員忙碌的生涯後,她在書末跟丈夫和兩個兒子搬到維吉尼亞州一個安靜的小鎮生活,養養馬,種種菜,歲月靜好。
作者在本書出版後專心創作歷史小說,她豐富的跨文化經歷,讓她游刃有餘的用文字編織美麗的故事,不但成為《紐約時報》暢銷書,還贏得2006年普立茲小說獎。《Foreign Correspondence》是一則勵志人心的成長故事,作者跟筆友之間的友誼也令人感動。在訊息傳遞即時化的現在,螢幕上的文字是否仍保有手寫的溫度,也值得我們細心思索。
你還記得20年前的筆友嗎? 或許拿起筆寫一封信,久違的友情,甚至愛情,就會悄悄降臨。
(作者為雪梨大學國際企業碩士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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