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結束後,執政黨立刻啟動「竹竹合併升格」的相關修法;接著,將攸關兩兆多的「年度總預算」與「地制法」修法逕付二讀。這立刻引來在野黨的痛批,譏諷執政黨吃相難看,只想著選舉,想挾著公投全贏的氣勢,乘勝追擊。
對於這些爭議的行為,執政黨與在野黨雙方都召集記者來說明他們各自的理由,結果是雙方各說各話,訴求完全沒有交集。
仔細聽聽,雙方的理由沒有一句不是冠冕堂皇、言之成理的。像是蘇貞昌院長對於總預算逕付二讀的解釋,是因為明年1月1日就要為全國的軍公教加薪,還要提升育兒津貼、為勞工增加新台幣80億元的勞保基金,這些資金都要預算通過才能執行。而在野黨則說,執政黨此舉創下惡例,剝奪立法委員審查預算的權利,預算審議超過時程而加開臨時會以及預算雖未過但先執行的狀況早已是常態,根本影響不了加薪本身。雙方各執一詞,內容完全沒有交集。
然而,民眾都想問,雙方這樣罵來罵去,怎麼有可能說服一方接受另一方的想法?這種溝通方式,雙方要如何達成共識呢?在國會殿堂上,不是朝野雙方都應該用他們的論點去說服對方,讓真理越辯越明才對嗎?
但,如果我們從溝通的本質來分析,就不難理解為何朝野雙方根本沒有要讓對方接受自己的想法。
朝野雙方的「辯論」是想說服民眾,而不是說服對方
首先,朝野雙方的溝通是「辯論」而不是「說服」;其次,雙方所認同的道理,以及他們希望引導民眾去認同的道理,也根本不一樣。
從權力的結構上來看,溝通基本上可以分為「說服」、「辯論」,以及「談判」三種。「說服」是在一方握有決定權,而另外一方沒有決定權的狀況下,沒有決定權的一方只能施加影響,透過論證,讓有決定權的一方接受他們的看法。像是最簡單的銷售過程,決定權在客戶,而銷售人員透過產品的說明,讓客戶了解產品對他們的意義,來影響客戶購買產品的意願。
「辯論」的決定權則不在辯論的雙方,而是在雙方之外有決定權的第三方。因此,辯論的雙方真正的目的,並不是想說服對方,而是想說服有決定權的第三方。這時,雙方只在乎自己的立場,並不關心真相,也不管接納、妥協與理解等思維。就像選舉時,候選人之間唇槍舌劍的辯論,真正想影響的是有投票權的選民,至於能否說服辯論的對方,從不是他們所關心的事。如果你看過選舉辯論後,有一方向另一方承認「你說得很有道理」,那才奇怪呢!
因此,我們看朝野雙方各說各話、沒有交集,就不足為奇了。因為他們是在「辯論」,他們都只會說出他們想影響民眾的道理。至於民眾接不接受雙方的道理,以及雙方為什麼要那樣說,就是接下來要探討的「認知的道理」。
將自身利益隱藏,包裝成民眾可以認知的道理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道理就是道理,道理是普世的觀點,為什麼還需要在道理前面加上「認知的」?難道道理還會轉彎不成?
沒錯,道理是會隨著人的「心態」而改變認知。有一次我在咖啡廳裡聽到鄰桌兩個人的對話。
甲:「這件事你千萬不要告訴老闆喔。」
乙:「怎麼可以,對老闆隱瞞是不對的。」
甲:「如果你告訴老闆了,老闆會不會追究下來?當然會,那不就暴露出你我監督不周的問題嗎?你還要不要這份工作啊?」
乙:「嗯,有道理。那我們該怎麼說?」
你看,道理是不是轉彎了?乙剛開始認同的道理是「對老闆隱瞞是不對的」,之後在自身利益考量下,乙的心態改變了,他認同的道理就變成了贊成甲的說法,「這件事不要告訴老闆」。事實上,人們對於道理的認知是來自於心態。而心態,常常是建立在利益的基礎上。
將竹竹合併升格相關的「地制法」以及「年度總預算」逕付二讀,對執政黨是有利的,這是執政黨的心態,因此,支持這兩件事是他們認知的道理;相反地,上述兩件事對在野黨是不利的,這是在野黨的心態,因此,反對上述兩件事是在野黨認知的道理。
然而,雙方辯論時對外宣稱的道理都不會顯露出各自的利益,因為第三方「認知的道理」也跟他們雙方不一樣。如果執政黨說「竹竹合併升格對我們贏得市長選舉有利」而在野黨說「竹竹合併升格對我們贏得市長選舉不利」,這些說法雖然誠實說出雙方的利益,卻無法打動有決定權的第三方。因此他們需要將利益包裝成讓第三方可以認知的道理。
例如,蘇貞昌院長說,如果總預算不通過,那麼明年1月1號就沒有辦法為軍公教人員加薪。他想影響的不是在野黨,而是有投票權的軍公教人員。在目前什麼都漲的情況下,給軍公教人員4%的加薪雖遠不如通貨膨脹所帶來的衝擊,但對其家庭收支絕對有幫助。因此,能否如預期地加薪對軍公教人員而言,是切身的問題。蘇院長的說法,就是將其政黨利益包裝成讓軍公教人員能認知的道理。
另一方面,在野黨說,執政黨將2.2兆的總預算逕付二讀,是剝奪立法委員的預算審查權,讓立委無法為民眾看守荷包,這種行徑充分顯示出執政黨的傲慢。在野黨想影響的,也不是執政黨,而是握有選票的民眾。2.2兆的總預算都是人民的納稅錢,如果政府浮濫編制的預算因不受國會監督,是否可能傷害民眾權利?因此,反對總預算逕付二讀是替民眾看緊荷包,也是在野黨的職責。在野黨的說法,也是想影響民眾對其道理的「認知」。
民眾的意志才是關鍵
在輿論下,最後總預算審查爭議終於進行朝野協商,雙方各退一步後,由執政黨的立法院黨團提出覆議,總預算送回各委員會進行審查。我們雖樂見這項爭議最後落幕,但更要明白,這樣的改變,不是執政黨查納雅言、認同在野黨的說法;也不是因為執政黨曉以大義,讓在野黨對罷審預算的行為幡然悔悟。是雙方在觀察輿論的風向之後,評估握有選票的民眾意向而做的「道理」修正。
因此,理解了溝通的本質,我們就看得懂所謂朝野的對立與妥協,基本上都不是雙方之間溝通品質的問題,他們不是在「說服」對方,而是在「辯論」。他們只是在向選民訴求,試圖引導握有決定權的選民如何「認知」道理。也只有選民展現出來的意向,才會左右朝野溝通的方向。同時,我們這群選民也必須睜大眼睛,了解政客為了讓我們「認知」特定道理的操作手法,就會知道他們從我們身邊找到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未必真的是問題的根源所在。
(作者為中正大學企管系博士生、企業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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