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與「數位轉型」,是歐盟長期、整體的發展方針。在此方針下,擬定一系列以數位領先、永續經營,以及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等為目標的政策,逐步實踐歐洲建設與產業的永續及智慧化,並嘗試藉由組織區域級的網絡系統,來支持地方的經濟數位轉型。亦即期望透過推動「區域」的發展聚集資本、逐步打造智慧且更加緊密互聯的歐洲藍圖。
值得探討的是,在組織區域級網絡的策略中,設立了「數位創新中心」(Digital Innovation Hubs, DIHs),尤其強調在「作業距離」(Working Distance)內,以「一站式服務據點」(one-stop-shop)的型式,為其所在地區或其他地區的企業或公部門,提供所需的一系列數位轉型支援,包括知識、方法、軟體、技術平台、解決方案,以及測試所需的設施及場域等。而強調「距離」與「一站式」的必要性,在於確保:(1) 企業對各種所需支援/資源的可及性與鄰近性;(2) 資源提供者對當地實際需求能接地氣;(3) 各方資源與相關利益者得以串連,並維繫頻繁互動的合作關係。
打造數位單一市場的兩大課題
在歐盟嘗試藉由「區域級」的數位升級,來帶動歐洲整體智慧化的推動邏輯上,似乎與蔡政府「大南方、大發展、南台灣發展計畫」中,透過「聚落」帶動中南部整體發展的邏輯,有異曲同工之妙。而選擇從區域、聚落出發,其實也突顯了在實踐「國家級數位藍圖」中,不得不面對的發展路徑課題,也就是:因企業規模與行業別的差異,以及地區、國家的不同,所呈現的顯著數位進展落差。
課題一:歐盟會員國之間的數位程度差距大
根據「歐盟數位經濟與社會指數」(Digital Economy and Society Index, DESI)從五大數位政策領域(連結性、數位能力、網路使用、企業數位科技整合,以及數位公共服務)切入,追蹤、評比各會員國的數位競爭力進展程度,以2020年的排名為例,28個會員國裡(英國仍被算進該排名中),芬蘭為整體數位表現最佳者,總評分為72.3;相對的,保加利亞的數位能力則明顯遠低於歐盟水平(52.6),整體表現僅有36.4分。
其中在「企業數位科技整合」的表現上,更能明顯看出歐盟會員國之間的數位斷層;保加利亞在該面向已經連續三年位居最後一名,可見即使在歐盟整體數位競爭力向上提升的過程中,國家/區域間的數位進展斷層,仍是個長期存在的課題。

課題二:中小企業的數位發展程度落後大型企業
再以衡量企業對數位技術使用程度的「數位強度指數」(The Digital Intensity Index, DII)來看。就不同規模的企業而言,「企業資源規劃」(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ERP)與「客戶關係管理」(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CRM)系統,是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在運用數位技術上較顯著的普及程度落差。可見在「系統性地處理、運用營運流程中涵蓋的資訊與數據,並即時整合及規劃企業資源,甚至將與客戶積累的互動歷程,轉化為協助企業累積資產的決策依據」的能力上,大型企業明顯較中小企業更懂得運用數位技術的力量。儘管大型企業在採用數位技術上仍有可發揮的空間,但整體而言,大型企業對各種數位技術的採用率,是以明顯差距領先中小企業的。

如果回到國家之間的比較,丹麥與芬蘭是歐盟中擁有最多高DII得分企業佔比的國家,兩國內的企業,有超過半數被評為高度(High)或極高度(Very high)數位化之企業,其次則為瑞典,擁有50%的企業獲得高度或極高度數位化的DII得分。相較之下,羅馬尼亞、希臘、保加利亞、波蘭、匈牙利與拉脫維亞等6個國家,光是被評為極低(Very low)數位化的企業,就超過半數,顯示這些國家的企業對數位技術運用僅進行極少量的投資。
然而,儘管是在擁有高比例高度數位化企業的國家,仍然可能存在著大型企業與中小企業間的數位落差。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分析指出,瑞典的大型企業中,僅有1%被評為極低數位化,而中小企業卻有18%;此外,瑞典80%的大型企業有為其員工提供ICT相關技能的培訓,但僅有31%的中小企業有投資其員工在此技能上的發展。對比企業數位水平領先歐盟各國的丹麥,便可在其「數位成長策略」(Strategy for Denmark's Digital Growth)中,發現丹麥政府對中小企業格外關注,並藉由對中小企業的支援,來帶動就業機會與國家整體數位進展的提升。
歐盟以「數位創新中心」支援中小企業及區域進行數位轉型
2016年,歐盟執委會(EC)為使產業升級轉型,啟動「數位化歐洲產業倡議」(Digitising European Industry, DEI)並提出「數位創新中心」(Digital Innovation Hubs, DIHs),以此做為支援各地區之產業、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和傳統產業)進行數位轉型的政策工具。
於歐盟下一階段(2021-2027年)多年期的科研計畫「展望歐洲」(Horizon Europe)中,DIH的運作亦延續下去,甚至在2021年啟動的「數位歐洲規劃」(Digital Europe Programme, DEP)裡,以被挑選出的形式,在特定關鍵技術的發展上以「歐洲數位創新中心」(European Digital Innovation Hubs,EDIHs)的身分,提供更深入五大技術領域(高效能運算、AI、網絡安全、先進數位技術、確保數位科技的廣泛使用,以及公共部門的數位解決方案及互通性)的服務,以持續支援中小企業與公部門的數位轉型。
進一步細看DIH如何以其獨特內涵,進入企業甚或是公部門的數位生活:
內涵一:搭建起區域性的多方合作結構
做為區域層級的生態網絡系統,DIH是所在區域、地方的數位生態中心,透過學研單位、科技創新機構以及知識社群,為當地的數位轉型提供技能服務,並串聯公部門、產業協會、職業培訓機構、商會、創業育成中心、投資者、歐洲企業網(Enterprise Europe Network, EEN)、商業發展機構等創新能量,建立起多元夥伴的合作關係與協作網絡。
除此之外,各個分布於不同地區的DIH之間、DIH與政府間,也搭起並維繫牢固的交流或合作關係,透過DIHs網絡來補足、緩解各個DIH所欠缺的能力及資源,形成專業知識精進循環的大生態圈。
內涵二:提供一站式多元服務
為有效協助中小企業應對挑戰,並運用數位技術提高自身在業務與生產流程、產品或服務方面的競爭力,DIH分別在四大面向上,發揮其多合作夥伴網絡的效能:
1.技能與培訓:包含顧問培訓計畫、訓練營與實習生制度等。
2.創新生態與網絡:在涵蓋多利益關係者的市場網絡中,透過媒合活動為企業帶來各種發展機會。
3.投資前的測試、試驗:提供試驗新數位軟、硬技術所需的場域及設施,協助企業在大量投資前,得以分析機會與投資回報。
4.發掘創新的各種支持:除了技術支持,亦搭建起企業與金融機構或投資者的聯繫,提供企業融資渠道、建議或育成計畫等協助。
一站式服務的用意在於為需求者提供在其他地方無法輕易獲得的複合式服務,亦即企業僅需進入DIH,即可獲取、帶走所需的解決方案。
善用既有資源,搭建符合區域需求的數位創新中心
台灣同樣存在著企業間、城鄉間數位發展斷層的課題,因此如何協助數位落後之企業、產業與地區提升競爭力,特別是對做為台灣經濟支柱的中小企業,無疑是數位轉型浪潮下,決策者必須深加思索的議題。
對於已具有多方資源(產官學研單位、多元資訊交流平台等)的台灣,著墨點將在於如何以最具成本效益的型式,搭建起功能齊全的數位創新中心,並將身為各區域數位發展第一窗口的數位創新中心,與當地企業及社會的「區域需求」做對應。亦即:透過既有實體單位與線上平台資源的有效運用,以近距離且頻繁互動的參與模式,第一線實際地提供企業符合商業命題的資源、策略與願景。
(作者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目前任職於國內研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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