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王國材最近被台鐵企業工會拒見,轉而直接進攻員工,試圖獲得在公司化議題上有所進展;然而於台鐵內部,上級溝通說明的積極度大不如前,網站的改革意見專區也在去年11月就停止更新。普遍而言,員工盡是滿腹無奈,台鐵與交通部沒有在尋求基層員工支持上多做努力、找尋他法,即使偷吃步找企業工會協商或硬送法案,也只是換得企工揚言集會抗議。
經過這半年、一年的勞資雙方角力,顯而易見的,台鐵公司化並沒有足夠誘因令員工大舉支持;更不用說,在目前官僚體制的上級決策者,做事沒擔當、不為基層著想、專業度令人存疑、普遍不受人信賴,究竟有誰能信服其擘劃的公司藍圖?
外界看不見的是,台鐵內部在各大事故後窮忙做些徒勞之舉,美其名「不待公司化推動安全改革」,實際則是累死基層,不但談不上安全,更讓人紛紛逃離,留不住認真做事的人,台鐵只會每況愈下。
「太魯閣的眼淚」提出的四項訴求
對於改革,不只台鐵內部上、下間有不同看法,各界也有著不同的聲音;其中「太魯閣的眼淚」提出的四項訴求,將悲痛轉化為公眾福祉的能量,令我十分敬佩,身為台鐵基層員工,我認為有義務好好回應、分享事實,即使這件事上級決策者更該勇於承擔。
「太魯閣的眼淚」四項訴求包括:
- 保留太魯閣號事故車廂,陳列於事故發生地原址附近或台鐵員工訓練中心,作為警示、台鐵員工安全教育。
- 政府應公開台鐵組織改革的期程及規劃。
- 成立官方之台鐵組織改革的監督機制。
- 台鐵應與家屬對等協商,共同擬定和解方案。
回應訴求1:重新規劃真正有效的教育訓練
台鐵的訓練一直有結構性盲點,例如因為「節約的用人體制」(只考慮營運必要人力)與「維持運轉本位」(不停駛空出路線來訓練),有太多課程無法讓員工實地、實景操作演練,而是用簡報、文字代替,或根本無法訓練,只以傳閱簽名帶過。因而在運務單位「造成列車出軌事故」的危害因子分析中,能發現很多都是肇因於訓練不足,包含進行錯誤程序、未作安全確認、溝通不明確、對站場不熟悉等事由。
教育訓練也普遍缺乏實戰,像是實際讓列車在正線上運行、實際操作設備、實際進行當事者的橫向聯繫(車站行車室、調度員、司機員、車長之間聯繫,以及緊急時尋求幫助),並且針對可能的特殊狀況模擬處理應對方式(例如呼叫不回應或說明不清、高密度運轉或複雜轉線調車、行調或作動機械異常、命令指示錯誤等);反而採取便宜行事,大多是針對某個獨立環節進行模擬操作或口頭講解。教育訓練中很強調照著「標準作業程序」行動,但不重視其他更機動性的問題:遇到人際協調不順的狀況時,該怎麼辦?與主管或上級溝通未果,致生工作風險時,該怎麼辦?
員工受教育訓練,會看到「工作正確的作法」,但不會直接發現風險在哪裡。任何事故的風險辨識,應該從每個工作崗位出發,讓人從嚴、從難去思考所執行的工作事項,有可能在哪個環節釀成什麼重大事故。這樣的思考路徑,才能清楚掌握自己工作中面對的肇事風險,進而去自我警示、預防,並據以設計出教育訓練課程。
台鐵教育訓練濫竽充數、大量消耗基層能量。從我的角度來看,教育訓練應該重新規劃並結合風險管理,期待事故車廂陳列給大家的警惕,是做好「用心」的訓練,而不是更多、更大量的無用訓練。

回應訴求2:組織改革的舊酒新瓶
無論是台鐵、交通部甚至行政院,對於台鐵的「組織改革」,目前幾乎全力都放在試圖「畢其功於一役」的公司化上頭,並無其他方案並陳,也從不檢討目前機構體制中的組織文化問題。即使成立用作橫向聯繫的地區協調中心,也是為公司化鋪路;細究其功能,只是將原本各地區就在做的例行工作再彙整一次,更像是疊床架屋。而偶爾由中心主任獨斷決策,從效率來說或能正負相抵,卻也更彰顯台鐵向來欠缺垂直溝通的本質。
台鐵事故若要論及抽象的組織文化,問題關鍵不在運工機電的橫向聯繫,而是垂直上下級之間缺乏重視與溝通,上級常常自作主張、下級只能配合辦理。所以上級單位看不見基層的困難,基層頻頻反映無果也失去信心,沒有雙向回饋檢討改進的可能。
再說官方朗朗上口的「安全管理系統」(SMS),它與地區協調中心雷同,一樣是將舊有的工作項目裝進新的冊子裡面盤點,以文書形式透過行政稽核去加強落實,而在更根本的內容設計(例如教育訓練方式)、風險思考(從各工作崗位問題意識出發)、上下溝通開放上,其實沒有任何顯著的改進。台鐵或交通部能給出的改革期程與規劃,基本就是這些東西,讓官方能就此答辯「我們有有持續努力」。持平而論,這些作為讓既有項目或許更加細心、嚴謹,但也僅此而已。
回應訴求3:無法信任的院部監督
以我身為員工,實際工作接觸的經驗來看,我並不信任行政院、交通部體系的監督機制。國家府院部會與民意機關在監督台鐵推動災防業務上,長期以來都是粗糙、急就章、追求表面成果,毫不在乎品質與真實作用,也不與基層執行者交換意見,好像他們認為只要基層去落實,就會達到預期的目標。
舉例來說,交通部每季有舉辦「軌道營運機構災害防救聯繫會報」,近年大力推動要台鐵建立偏遠地段的緊急逃生出口圖資,以利事故發生時外部搶救單位能在第一時間進入現場;該會報除了督促台鐵各地區進行會勘外,也持續在此基礎上要求建立與消防局的SOP、舉辦應變演練、出借給消防局無線電、建立直升機停泊地點圖資等。
就不說這期間的「趕、趕、趕」,好像基層行政平常都閒著沒事等著聖旨發落似的;這整件事的推動乍看很合理,但實際上是上級人員欠缺「基層執行者的實務評估」就擅作決策,到頭來認真研究才發現,建立圖資其實不利於搶救時效,因為圖資利用需要三方查閱確認地點(我翻閱確認好通報你,你接獲後也要翻閱確認在哪裡,然後協助引導的人也要翻閱後來找你),反而直接轉報熟門熟路的工務單位,雙方保持聯繫前往現場,才是「最快」的方法。
台鐵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傑於2月10日的投書提到,台鐵與交通部沒有膽識拒絕外界要求,然而實際上連台鐵內部對交通部都無法好好討論交換意見,下級單位只能全盤接受。這正是前面所說政府機關的官僚文化,欠缺上下垂直溝通的無用產物。不說災防,其他任何變革內容也都可能遭遇類似的狀況,上級政策離地、不切實際,這樣長久下來的代價,是基層人員窮忙執行,若做不來的話,就只好應付了事。
我認為,台鐵改革需要專業有效的第三方監督,以及政府對其執行的永久承諾;這也是台鐵產業工會針對安全改革既有的主張。

回應訴求4:和解的難題
很難堪的現實是,台鐵上、下對事故傷亡者大概沒產生什麼愧疚感,我們普遍會覺得這是抽象體制、上級單位、台鐵既有條件的問題,又或者長官覺得是現場肇事者個人的問題(往下解決)。我們沒有一個同仁患難與共的「共同體」想像。台鐵沒有形成這樣的組織文化,故而沒有積極自主的力量,推著所有人往安全改革去自省、思考,補足自身或團體的不足。
面對這樣的體制,家屬與台鐵之間大概沒有真正和解的可能,它會輕易因為國家(或者府院部局的主事者)受民意壓力而被簡單代理,在認錯、反省、付出、和解、諒解的心理活動上,無法根植於這個百年運輸事業所有工作人員的心中。
台鐵自己需要思考,無論是機構或公司化,員工的向心力與共同體想像來自哪裡?如果沒有,那到底是誰來讓台鐵更好?
(作者為台鐵營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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