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另類媒體(alternative media)」是在1960年代左右才出現的概念,但在人類歷史上,並不是一件新鮮事。例如,湯瑪斯潘恩透過革命小冊子主張美國獨立;英國國會議員John Wilkes發行報刊鼓動人民批判皇室與封建體制,都是早期的另類媒體,而他們又被稱為「激進新聞(Radical journalialism)」。
台灣民主化過程中出現的黨外雜誌、另類錄影帶、民主台、地下電台都在台灣政治史與媒體史上扮演重要角色。只是過去另類媒體對抗的是威權政體,現在除了監督政府,更要對抗資本集團,以及旗下媒體共同建構的主流價值。
最近幾年台灣社會常用「獨立媒體」形容這些相對具反叛性媒體,不過,這種說法反而不易突顯出另類媒體應有性格。簡單說,只要資金獨立、運作獨立,都能稱之為「獨立」媒體,但這樣的媒體未必「另類」,相反的,也可能靠近於優勢的權力體系,複製主流的「政治」價值。「獨立」媒體也未必會站在弱勢者的位置,讓/為弱勢發聲,有些媒體即使在社會中發出異見,也可能只是某些異議團體的附庸,不具另類媒體應有的主體性。
另類媒體除了提供主流社會的異議之聲、另類選擇,更大的目在於促成社會改革,也就是必須要推動整體社會進步為目標。另類媒體在運作上重視內部民主化,在組織上,與強調科層分工權力結構的主流媒體有所不同,是平行、對等的組織關係,而非傳統媒體的分工型態,決策共同討論,甚至由下而上,充分尊重前線記者的判斷與自主。
另類媒體並不是為存在而存在,更重要的是不斷反思其存在的目的。但即使如此,財務仍是另類媒體最大的問題,也是另類媒體難以維持的的原因,雖然,獲利或利潤極大化並不是另類媒體的存在目的或成功標準,但如何活下去,進而發揮更大的影響力,卻是另類媒體必要思考的問題。
台灣的另類媒體或獨立媒體工作者大致透過幾種方式維持經營。一是「母體支持」,過去的台灣立報、破報大部分的資金由世新大學提供以維持營運;二是「販售新聞」,部分的獨立媒體工作者除了自主報導,也會與主流媒體簽訂合約,以個案或專題方式提供新聞,是典型的Freelancer;而「申請補助」是另一種常見的作法,這些另類媒體會向大型NGO或政府申請經費,雖然可以有較充裕的資金,但其獨立性容易引發質疑;第四則是以「社會企業」的方式經營,透過販售其它商品所得支持獨立媒體的運作,例如,上下游新聞市集便是透過市集平台販售農產品,支持新聞部門運作;最後則是「公眾集資」,透過公眾集資平台或直接捐款,向社會大眾募款,而這也是最穩定的資金來源,並且較不易受到外力的影響。另類媒體的運作未必只會透過單一財源,有些則會採取多種財源模式,以擴大來源及維持穩定。
經常有人問我,如何讓另類媒體能夠更普及,有更大的影響力,我的回答很簡單,直接捐款給這些媒體,畢竟大部分的另類媒體並不依靠廣告生存,也不能只有單一的資金來源,公眾若能固定捐款支持,作為另類媒體的主要經濟來源,讓閱聽人和獨立媒體之間不是消費關係,而是伙伴關係,這樣才是另類媒體的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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