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非裔美國人喬治.佛洛伊德(George Perry Floyd)被明尼亞波利斯(Minneapolis)白人警察跪壓至死,引發全美反種族歧視的遍地烽火。
雖然美國1865年已廢除奴隸制度,但一個半世紀以來,「黑白對立」仍未見消弭。黑人被排擠的情形在都市規劃上尤其明顯,曾旅居美國的人一定聽過「這邊是黑人區要小心」等提醒。但究竟是什麼樣的都市脈絡,讓黑人長久被白人社會隔離,只好自成一區呢?
美國土地使用分區的歧視本質
美國的土地使用分區(zoning)就是現在內城區貧窮、黑人聚集的禍源之一。起初,zoning是用於保護住宅區不被工業區擴張影響,1908年許多州政府、美國最高法院都表示支持此制度,導致越來越多地方政府用分區手段進行種族隔離。即使1917年最高法院已表示種族分區(racial zoning)不合法,各地方政府仍想方設法以創意、更巧妙的手段來排擠特定族群。
1960年代家庭型態改變,非傳統核心家庭(單親家庭、同志家庭、領養家庭、大家族等)紛紛湧現,尤其大家族(extended family)為非裔美國人最常見的家庭型態。許多社區不希望與這些非傳統家庭為鄰,遊說地方政府不要興建黑人需要的住宅型態,最終竟然還獲得最高法院的認可。
1980年代,為了解決都市蔓延(urban sprawl)的問題,出現了都市成長管理(growth management)的政策,由政府嚴格控管建築規範、土地使用分區,但此政策更將黑人集中在市中心的窮社區或破舊郊區。從百分比越高表示隔離程度越嚴重的「隔離指數」(index of dissimilarity)來看,1860年波士頓、紐約、費城、舊金山等大城市的隔離指數平均是45.7%,但到了1910年,北方城市幾乎到達60%,1970年全美的隔離指數更高達79%。直到2010年,最近一次調查都還維持60%的高比例,底特律甚至將近80%。這表示種族空間隔離的情況沒有減緩。而且有說法認為,這根本是白人刻意製造的。
即使到了近代,美國依然保有種族分區的精神,雖已沒有過去嚴重,但仍然存在。舉例來說,許多政府會將垃圾掩埋場、毒品勒戒所、監獄設在黑人區,剝奪黑人區的幼童和老人照護,並在高級郊區禁止黑人最常從事的美容理髮等行業,而只允許金融、會計、保險等中產階級以上的專業人士聚集。這些土地使用的規劃都使得黑人生存更不容易。
非裔美國人跨不過的紅線
除了土地使用上的種族隔離外,美國也在各種住宅政策中歧視非裔美國人,例如惡名昭彰的「紅線制度」(redlining)。
聯邦政府早期並不干預地方事務,包含都市事務。然而,1920年代美國都市人口高於農村,出現嚴重都市化現象,都市中住宅湧入大量南方移民與黑人,造成房價飆升、住宅供不應求、貧民窟等問題。到了1929~1933年經濟大蕭條期間,許多人無力支付房貸而被收回房屋,貧民窟、都市治安惡化遂成為全國性的大問題。
於是羅斯福政府在1934及1935年創建了聯邦住宅管理局(Federal Housing Administration, FHA)、屋主貸款公司(The Home Owners Loan Corporation, HOLC),目的在幫助都市居民得到合理的住宅貸款。然而,在經濟蕭條期間放貸有極大風險,所以準確評估住宅、社區的條件就更顯重要,「紅線政策」應運而生。
1935年,HOLC在239都市繪製了「居住安全地圖」,此制度奠基於zoning,以紅、黃、藍、綠不同顏色分區,代表抵押借錢給不同分區居民的風險程度,而這些分區就是根據種族、弱勢人口比例,以及信用評分來劃設的。綠色是「同質性」高的區域,充滿新建案、商業人士和專業者;藍色區域則次之,表示這是政府可能願意投資的區域,但目前狀況略為窳陋;黃色則是「正在衰退中」,通常位在市中心種族混雜的區域;紅色則是黃色的衰退完成式,明顯是貧窮的區域。

這紅線制度簡直是將歧視合法化。當時幾乎以黑人為主的社區都會被標為紅色,甚至1939年的布魯克林地圖中,整條街只要有一戶「非白人」,整個街區都會被標成紅色,除了官方拒絕貸款外,採納聯邦制度的銀行也都跟進,1950~1960年代郊區差不多一半以上房子領有FHA貸款,但黑人在此一時期幾乎不可能獲得任何貸款。
更雪上加霜的是,FHA偏好放貸給郊區的新市鎮,導致嚴重的「向上過濾」(filtering up),經濟狀況較好的白人都蜂擁至郊區,把非裔美國人鎖在貧窮的市中心。隨著白人往郊區擴散,許多工作機會也都移往郊區,例如1950年代韓戰期間軍事訂單只有7.5%發生在市區,其餘皆在郊區的工廠。非裔美國人不僅沒有足夠貸款購買郊區的房子,也負擔不起開車到郊區工作的費用,只能被排擠在這些工作機會之外。
爾後,美國歷經1968年的《公平住宅法案》、1975年《住宅貸款揭露法》,以及1977年的《社區再投資法》等許多「反紅線」的立法,住宅市場上的公平制度看似完備,但民間仍有對策,不僅黑人住宅難獲貸款擔保、黑人社區的小商業活動也難獲得貸款。2009年更有學者指出,銀行與保險業給黑人社區的多屬於「隔都貸款」(ghetto loans)的次貸。借貸困難、大家族的家庭型態受阻,導致多數黑人依然被困在內城區的蝸居中。
佛洛伊德事件給台灣的啟示
偏見是一種以偏概全的想法,而歧視是一種劃分界線的行為。台灣雖然膚色、種族對立沒有美國嚴重,但都市規劃上的歧視與偏見仍比比皆是。
1.地理環境上:住在鄉村、山坡地、河川地、海岸旁的族群,往往是經濟弱勢,但環境破壞、污染排放卻第一線衝擊他們。在社會強勢集團、菁英委員會對特定地域的偏見下,這些族群不僅要承受都市開發的外部成本,甚至會遭逢土石流、農地污染等生命安全的威脅,財產權還常被視為開發的預定地,面臨隨時被迫拆遷的風險。
2.空間使用上:台北車站大廳是否允許席地而坐的爭議沸騰了一陣子,許多人認為移工聚集有礙市容。根據勞動部統計,移工最多的為桃園市、台中市和新北市,這和過去的都市規劃和經濟發展方針有關,桃園市就有超過20座規模不一的工業區,台中東協廣場也被視為東南亞知識的行動教室。然而,都市規劃的結果卻使得這些移工和他們聚集的空間被污名化、歧視。
3.住宅市場上:美國訂有「不可歧視租客」的法律,房東在篩選房客之後,必須寄信給其他沒被選中的求租客,詳細說明拒絕的原因。但台灣卻常見房東明目張膽表示只租給女生、有穩定工作、單身者這類的要求,甚至寫明不租給特殊行業的人,另外還有「社宅別蓋在我家旁邊」的「居住歧視」,這些都是對特定身分者極大的歧視與偏見,卻無法可管。
佛洛伊德之死引起的黑人民權運動,不僅針對美國,也告訴了全世界不能再迴避歧視的問題。雖然台灣種族對立相對不明顯,但在經濟能力、性別、職業等歧視上,都有都市規劃者失能的足跡,希望這次佛洛伊德延燒全世界的野火,能讓台灣都市規劃者反思空間上的偏見與歧視,避免有朝一日引發被歧視者的反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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