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問我對近來計程車程運將在台64線將乘客丟包悲劇的想法,我整理如下,希望喚起大家對交通治理的理性對話。
先講結論:這不是誰的錯,而是制度的洞。
一起叫車悲劇發生,新聞很快聚焦在「司機有沒有錯」、「平台有沒有責任」、「誰該賠」、「誰該被停權」。但如果我們只停在這裡,下次悲劇還是會再來。因為這不是單一個人的問題,而是一個被制度默許的漏洞。
重點一:平台真的只是「媒合者」嗎?
當然不是。現在的叫車平台,決定誰能上線、誰能接單、怎麼派單、怎麼結單、怎麼停權。它們不是路邊的電話號碼,而是實際掌握運輸行為的系統設計者。如果平台可以用演算法提高效率,卻不能用系統降低風險,那麼「我只是媒合」這句話,就只是責任外包。
尤其在夜間、酒後、弱勢乘客、快速道路上下車這些高風險情境,平台如果只用「GPS到點=行程結束」,卻沒有任何「乘客是否安全下車」的確認機制,那麼這個風險遲早會爆。
平台該負的,不是情緒性的道德責任,而是制度性的營運責任:誰可以上線?哪些情境要強化安全流程?異常發生時,系統能不能即時介入?出事後,資料是否完整、責任是否可追?
重點二:那車隊與車行就沒責任嗎?
當然更不是。平台負責「系統」,但車隊與車行負責的是「人」。招募、訓練、督導、文化,這些都不可能完全交給平台。如果一個司機不知道夜間下車該注意什麼、不知道酒後乘客不能隨便丟包、不知道遇到異常狀況該回報、該停車、該陪同,那不是一個人的問題,而是整個組織沒有把風險當成日常管理。
車隊應該負擔的,是現場管理責任。高風險情境的教育訓練與演練、行程結束流程的抽查、申訴與事故的內部檢討與再訓練、出事時不失聯不切割的支援責任……否則,就只剩下名義上的「有車隊」而已。
問題是主管單位有要求嗎?車隊有執行嗎?更可悲的是,車行的角色早就被虛位化/失能化了。事實是,我們空有制度,卻無人執行!

重點三:國外怎麼做?其實早就不是新問題
在英國、新加坡、澳洲、美國多個城市,政府早就不再接受「平台只是媒合」的說法。他們把平台納入運輸服務提供者或預約服務業者的監理範圍,要求安全治理、事故通報、資料保存、背景查核、保險責任。
重點不是懲罰,而是「你既然能影響這趟行程,就必須為這趟行程的安全負責。」
真正該補的,不是情緒,是制度。關心這件事的人,現在最需要的做的,不是更多的獵巫,而是以下3件務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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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平台納入運輸安全監理,不是管價格,而是管安全流程、資料義務與事故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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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安全下車」變成系統預設,而不是良心選項。高風險情境要有更強的確認與關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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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車隊成為安全文化的守門員,而不是只會派車的中介人,其中司機素質把關與持續教育訓練,才是根本之道。(微光協會有經營一個司機學院社群,也有線上數位課程,歡迎平台、車隊和司機多多使用。)
這起事件很痛。但如果我們只停在「誰錯了」,而不去問「為什麼這個錯誤會這麼容易發生」,那麼下一次,只是換一個人、換一條路、換一個家庭。
平台帶來效率沒有錯,但效率不能用犧牲安全來交換。真正成熟的社會,不是沒有事故,而是每一次事故,都能逼制度往前走一步。
如果你願意分享、願意討論,也願意要求平台、車隊與政府把話說清楚,那這篇貼文的存在,就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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