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在19世紀瘋露營:從帳篷到露營車

圖為約1920年的帳篷小屋與營火。 圖為約1920年的帳篷小屋與營火。 圖片來源:本文圖片皆為臺灣商務提供

露營的一大樂趣,就是占領營地。傳奇的阿第倫達克戶外活動愛好者──喬治.華盛頓.西爾斯(George Washington Sears, 1821-1890),他更為人所熟知的名字是內斯穆克(Nessmuk),他在描述簡陋的帳篷小屋時,誇口說:「這件事……熟練的木工花大約3個小時的輕鬆作業,就能變成上述的樣子。」

100年後,這項「輕鬆工作」只剩下一連串精簡、排練好的程序:把車停在指定營地的邊緣,取出保冷箱、草坪椅、木柴箱、爐灶、鍋碗瓢盆、碗盤、裝滿衣服的行李袋、睡袋、床墊、枕頭和帳篷。堅固的、飽經風霜的野餐桌和粗獷的爐灶首先映入眼簾,充當露營者在這片赤裸大地上顯眼的、永久的空間標記,召喚露營者前來。

帳篷,你的野外庇護所

帳篷是營地上最大的建築,具有許多重要的功能。從緊密結實的包裝袋中拿出帳篷撐起,又高又寬,色彩繽紛的表面彰顯居住者在營地的存在,同時充當了遮風擋雨防蟲的庇護所。

由於帳篷本身是由需要組裝的組成部分(即營樁、營桿、營繩、防蟲網和外帳)組成,因此帳篷的搭建就像一個儀式化的過程,將露營者與前人的實務和勞動連結起來。「展開」或搭建帳篷是一種象徵性的姿態,有助於在營地每次重新被占領時讓時間重置。隨後,將同一個帳篷折疊起來或拆除收起,有助於讓停留階段做個了結,同時為下一個占領者準備好舞臺。

設計師比爾.莫斯(Bill Moss)於1955年設計的傘狀展開式帳篷(美國專利2,953,245 號),只需按一下按鈕即可完全展開成直徑7英尺(約2公尺)的帳篷,確實滿足了這一基本需求,體現並推動現代露營裝備發展的所有創新概念──輕巧和尺寸(最大的帳篷、最小的體積)、效率(搭建時間最快)和可預測性(樣式永不會因地點而異),組裝展開式帳篷那寶貴的幾分鐘,表明露營者還沒有準備好放棄這整套遊戲規則。


左圖為沃克《營地之道》中的插圖,展環如何搭違蟶型帳篷。右圖為約1960年搭建展開式帳篷,攝影者不詳。這種帳篷有個像雨拿一祥的中心,可在幾分鐘內展開成形。

牢牢固定在地上的遮蔽處

遮蔽處(shelter)一詞源自拉丁語形容詞tentus(拉伸的),呈現在張力狀態下的鬥爭概念。帳篷結構由一系列構件組裝而成,有些構件柔軟而透明(如篷布、營繩),有些則堅硬而笨重(營桿、營柱);帳篷可以輕易壓縮以方便運輸,但在露營地卻能變得寬敞,它與地球表面牢牢相連,同時也向天空伸展。

穩定帳篷以抵禦內部張力和強風的營柱,也可以暫時和象徵性地「抵禦」現代露營地的日常進出人潮。最後一天早上,營柱很容易從地裡拔出來,將帳篷折疊起來,塞回配套的袋子裡,上一個占居者沒有留下任何痕跡,他們對這個地點的所有權也廢止了。我們大致可以想像野餐桌旁的那片營地和千瘡百孔的火坑樣貌。

英國研究員兼毛氈專家斯蒂芬妮.邦恩(Stephanie Bunn)認為,用於描述中亞游牧帳篷的詞語「蒙古包」(yurt)一詞,可能是jurt一詞的誤植,而jurt 在吉爾吉斯語(Kyrgyz)和哈薩克語(Kazakh)的意思是:「帳篷所在地」、「家園」或「祖國」。

雖然幾千年來,帳篷相對來說沒什麼變化,但上個世紀重要設計創新的關鍵是,認識到這些概念之間的平衡,可以透過大大小小的方式進行調整,且常會產生令人驚訝的、激進的結果。例如,後來成為夏威夷王國(Kingdom of Hawaii)立法議會主席的戈弗雷.羅茲(Godfrey Rhodes,1815-1897)在描述18世紀早期的中國軍用帳篷時觀察到,至少需要80個營釘才能確保這個遮蔽處牢固地定在地面上。

無可否認的是,搭建這個結構將是一件耗時的事,這與它的本質──野外臨時遮蔽處──背道而馳。就像土地測量員在地上插旗幟來劃定地界一樣,士兵們用每根木樁進一步固化他們的營地位置,該結構是這樣完全、安全地與土地結合,以至於除非將它拆卸,否則無法在營地附近移動。

19世紀引入的營繩和調整片,讓露營者可以在不改變營釘位置的情況下,調整帳篷布的張力。事實上,「調整片」(slider)一詞就表明,帳篷的穩定性需要不斷地調整。比爾.莫斯在1957年設計的靈活雙曲拋物面遮蔽處(美國專利3,060,949號)是另一個很好的例子,摩斯選擇透過4個固定錨定點,節省了寶貴的安裝時間,並使結構能夠更靈活地適應地點的變化,透過一組優雅的懸垂線,挑戰傳統帳篷的直線幾何形狀,這個設計後來的商標名為滑翔翼(Parawing),甚至連名字也暗示著飛行。

1930年代飛雅特(Fiat)汽車上的車頂帳,攝影者不詳。車輛前方的梯子可通往架高的帳篷。

圓頂帳篷與露營車的先驅

萊因哈特.倫奎斯特爵士(Jarl Reinhaldt Lönnqvist,1896-1972)宣稱他的帳篷「覆蓋物僅由框架拉伸,無需透過繩索和釘子固定」。這位芬蘭發明家於1932 年首次在英國為他的設計申請了專利(英國專利377,831 號),並於同年在赫爾辛基(Helsinki)將這項計畫商業化,稱為索普帳篷(Telttaliike Sopu)。

索普或許是當代圓頂帳篷最古老的直系後代,它採取拱形構造,這在剛性A形框架仍然主導市場的時代是項創新。倫奎斯特明白,彎曲帳篷桿就像拉弓一樣,用一條繩子就可以提供所需的張力,抵抗弧線回到原始直線狀態的自然趨勢,弦越短,弓越緊(且弧形越高)。

倫奎斯特想像出的設計是一個四邊的圓頂帳篷,由一對拉緊的弓形在帳篷頂部交叉來支撐,倫奎斯特建議將這些結構弧形的末端直接連接到方形地布的角落;厚重的棉地布取代了弓弦,提供所需的張力,而且因為地布四個角落被從帳篷中心向外拉,因此會自然被拉緊。此外,帆布的抗拉力,確保了每次安裝時弧形結構能精準保持輪廓一致。最後,倫奎斯特建議引導兩根拱形桿穿過四個帳篷壁外表面上又長又窄的織物套筒,構成現在我們很熟悉的圓頂形狀。

透過索普帳篷的內部張力系統,倫奎斯特實現了奇蹟,創造出可以不用拆卸就能在營地中輕鬆移動的帳篷。有了法國建築師歐仁.伊曼紐爾.維奧萊.勒.杜克(Eugène Emmanuel Viollet-le-Duc,1814-1879)描繪的吉普賽營地和在西部大草原上漫遊的19世紀科內斯托加式(Conestoga)篷車(通稱為草原小船),只要再多想像一下,這種帳篷的汽車版就出現了,它可以放在輪子上,由汽車拖行,能輕鬆地長距離運輸。從此,帳篷和汽車的混合就正式開始了。

20 世紀中葉有好幾個版本的《大眾汽車》詬病,1930年代美國有160,000輛露營拖車在路上跑,其中將近四分之三是由業餘者自製的。到20 世紀末,市場上出現了幾種工廠製造的選擇,其中有些產品,例如小麥唐納(WB MacDonald Jr.)提出的露營拖車(美國專利2,481,230 號),在運輸過程中可以折疊,然後在露營地展開;其他的像是科茨教練車(Kozy Coach)和空氣動力學的清風房車,都是硬殼的,內有功能齊全的廚房、廁所和淋浴等設施。很快地,好萊塢攝影師羅伊.杭特(J. Roy Hunt, 1884-1972)就想出一種可以自行前進的現代房屋露營車;他用福特車(Ford)底盤設計、製造了為數不多的幾輛,稱為杭特車屋(Hunt House Cars,1935-1945),是現代露營車的先驅。


好書推薦:

書名:在19世紀瘋露營:營火、帳篷、睡袋,戶外裝備的變革史
作者:馬丁.霍格(Martin Hogue)
譯者:蔡宜真
出版:臺灣商務
出版日期:20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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