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是什麼?是每天睡到自然醒,還是通宵打遊戲?是要養成奧運桌球國手,還是成為職業棋士?其實每個人的自學經驗就像DNA一樣是獨一無二的,在開始閱讀《自主學習大未來》這本書之前,首先要放下所有對自學的預設揣想和評斷,不帶成見地以開放心態進入它。
2020年,我代表台灣出席全球在家教育交流平台的領袖論壇,《自主學習大未來》的作者凱莉.麥克唐納(Kerry McDonald)則代表美國與我同台,其他還有來自加拿大、義大利、肯亞及巴西的自學倡議者,大家一起分享各國自學的現況與挑戰。凱莉除了和我們一樣都是自學家長外,也是哈佛大學的教育碩士。有別於一般以自學家長的經驗談為主的著作,這本書也分析了學校教育的包袱和緣由,可以幫助讀者了解,我們習以為常的學校教育是怎麼變成現在這副德性。這本書不僅把慣行學校教育的來龍去脈解釋得很清楚,也提供了以自學作為未來教育藍圖的想像,對任何想認識不同教育理念的人,或是關心自學未來發展趨勢都很有幫助。
書中提到的美國現代自學發展,緣起於1970年代社會運動對慣行教育的反思;隨著自學學生人數的成長,自學類型也開始多樣化,不再只是單純不去學校上課而已。自學就像個人的飲食禁忌或偏好選擇,有很多種方式可以吃出健康的生活。
在有數百萬學生的美國自學市場,有出版商專門為在家自學(homeschooling)設計課程和教材,學生和家長只要照表操課就可以輕鬆上手;也有家長認為自學應該要有機學習,堅持沒有進度表、不評量、不使用任何套裝知識的課程與教材的無校自學(unschooling);還有折衷自學(ecletic learning)的家長認為,只要對自學生的學習有效,並不排除一部分的學習有進度表,除了使用各種套裝知識外,也混搭經驗知識。本書論述的主要是無綱無本的「無校自學」,但所談及的「自主學習」的精神,可跨越任何自學類型,只是在執行的內容和方式上會有所不同。
自學在台灣的發展現況
如果你從來沒接觸過自學,看到書中介紹美國的自學狀況,可能會覺得「美國好好,有這麼多自學資源和選擇!」或是「這種自學方式在台灣的教育環境絕對行不通的!」事實上,作者所提到的各種自學方式,在台灣不但行之有年,而且有專法保障自學生權益,甚至每學期還會提供學費補助,直接發現金到學生的帳戶內。
台灣自學的發跡比美國晚20年,是在1990年代跟台灣的民主化一起衝撞體制而踏出第一步,並促成政府在1999年修訂《國民教育法》,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入法。之後,經過20年的滾動修正,自學生的各種權利逐一透過法律明文獲得保障,包括:2014年底通過具指標性的《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的「實驗教育三法」,讓自學的法律位階從原本的行政命令提升到法律;再到2019年發布《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簡稱《高中自學生受教權維護辦法》),明文規定自學生享有的各種與學校學生相同的權益,至此,台灣的自學法規有大致完備的整體規劃。
相較於美國各州有不同的自學規定,台灣是統一由《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規定全國22個縣市的自學,每年的4月和10月由學生家長向戶籍所在地的教育局(處)提交申請書和實驗教育計畫,經審議會審議通過,下一個學期就可以開始自學。搜尋相關訊息時,記得要找關鍵字「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自學的三大類型
台灣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又可依人數差異,分成個人、團體和機構三種。「個人」顧名思義,就是一個人的自學武林;「團體」是由3位以上的學生家長共同辦理的「自學互助會」,總人數以30人為限;而「機構」與其說是自學,還不如說是「類學校」,每班學生人數不得超過25人,各教育階段總人數與師生比都有所規範。不過「機構」類的自學生學籍還是得設在一所由教育局指定的公立學校。
原則上,個人自學的自由度高於團體,團體又高於機構,但實務上還是會因個別自學計畫的內容而有所不同。例如,有些家長之所以申請個人或團體實驗教育,用意仍是為了應付考試,不僅將慣行教育照單全收,還變本加厲納入補習教育,跟本書所描述的自主學習精神可說是南轅北轍。另一方面,有些機構內自學生的學習自由度,可能更大過於多數的個人或團體實驗教育,如新北市台灣瑟谷實驗教育機構便屬此類。因此,家長在選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前,一定要到現場多看,跟自學生家長多打聽,多問辦學者的教育理念和執行細節。

公家單位提供充足的自學資源
台灣跟美國自學另一個不同之處,是政府的參與。美國各州政府對自學的管制程度不一,但多半認為教育是家長的責任,家長有權為其子女選擇教育方式,因此不太介入自學相關業務。在台灣,重視家長教育選擇權的地方政府會成立專責單位來辦理實驗教育相關業務,如台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台中市實驗教育中心、宜蘭縣實驗教育中心和桃園市自主學習3.0實驗室等單位。其中,台北市的實驗教育學生人數居全國之冠,遠超過總學生人數更多的新北市,因此,台北市教育局每年要審議上千件的個人自學申請案,還要訪視上百位自學生及評鑑數十間機構。
可以說,比起美國的公部門,台灣中央和地方的教育主管機關對自學生所需的學習資源提供了相當的支持。如作者在書中描述美國部分公立圖書館發揮的作用,台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在上班時間也同樣開放讓自學生使用,作為他們免費學習和討論的空間。桃園市自主學習3.0實驗室則較類似作者介紹美國的一些私人學習空間,除了有專題講座和探究性課程外,也能媒合自學生到各級學校去旁聽或選修課程,另外還有實驗室設備可供申請使用。台中市實驗教育中心在自學生進路輔導方面做得特別細膩,經常安排各種升學管道和就業計畫的工作坊,消弭自學生在這方面的資訊落差。
在中央政府部分,屏東縣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台中市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高雄市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台北市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以及基隆市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等部屬機構,也都有許多學習資源歡迎自學生多加利用。
另外,台灣自學發展的優勢還在於,有比美國更成熟的短期補習教育市場,不論是技藝補習班、文理補習班或請家教,學生很容易找到適合自己預算和學習方式的非學校學習資源。

台灣自學生的教育認證獨步全球
不僅如此,台灣的自學生也有學力證明的保障。在其他有開放自學的國家,高中自學生在申請入學大學時,不外乎以下三種情形:
1.大學採認自學家長自己核發的畢業證書和成績單;
2.大學不設入學的學歷限制;
3.另外透過學力鑑定考試取得申請入學資格。
這方面台灣也獨步全球,只要高中階段申請自學和上學的時間加起來有達三年(自學時間須至少一年半以上),不用另外參加學力鑑定考試,就可取得政府發的「完成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證明」,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
在台灣,國民教育階段的自學生,學籍是設在戶籍所在地的學區學校,完成國小、國中自學時便能自動取得學校所發的畢業證書。至於高中,雖然是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一部分,但因不屬於義務教育,所以自學生需選擇用不同方式取得高中自學生身分證明,包括:
1.與學校合作,同時取得學校的學籍、畢業或修業證書;
2.與學校合作使用學校資源,但不取得學校學籍與文憑,由地方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
3.不與學校合作,由地方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
原則上,要同時取得高中學校的畢業或修業證書的第一種自學申請,還得滿足高中學校規範學生的畢業條件,例如參加各種考試等,限制較多。不跟學校合作的揮灑空間最大,也是最多人採用的自學方法。學生可以依照自己的狀況和需求,來決定要採取哪一種方式自學。
基本上,台灣的自學是採取許可制而非登記制,政府在家長申請自學時進行了把關,也就得為學生的學習成果背書。再加上,文憑在台灣除了是升學考試的應考資格外,也是參加各種國家考試、甚至求職的必要資格,甚至連參選公職的競選公報都要揭露學歷;有了政府所發的官方文憑,基本上就不必擔心自學生日後的發展進路被限縮。
台灣的自學法規雖然完善,但仍可將本書作為借鏡,學習到外國更多元的自學理念和辦理方式,以合作社或社會企業方式來辦理自學生的支持系統;也歡迎更多有興趣和充滿熱情的教育工作者投入並壯大自學的土壤,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提供學校型態以外之其他教育方式及內容。
好書推薦:
書名:自主學習大未來:家長最想知道、認識自學的第一本指南
作者:凱莉.麥克唐納(Kerry McDonald)
譯者:林麗雪
出版:木馬文化
出版日期: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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