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打進東京奧運桌球四強的林昀儒,20歲成為2021中職味全龍新秀的陳思仲,18歲擔任東京奧運女子競技體操代表的丁華恬,15歲入選溜冰國家代表隊的吳若瑄,還有16歲成為職業高爾夫選手的吳佳晏,12歲入選2021年亞洲盃花式滑冰錦標賽代表隊的蔡玉鳳……這幾個人之間有什麼共通之處呢?
答案是:他們都不是讀學校體育班,而是申請在家自學的頂尖運動選手。
自學這個趨勢,在運動界正在快速成長中。小選手投入的領域從桌球、網球、羽球、圍棋、跆拳道、柔道、棒球、籃球、攀岩、撞球、飛鏢、高爾夫、保齡球、舞蹈、溜冰、滑冰、滑雪、衝浪到帆船都有,年齡從小學一年級到高中三年級。他們將是台灣未來運動選手的養成主力之一。
國中小和高中階段的運動選手申請在家自學,主要是希望能自主安排訓練和上課的時間。運動選手每天要花4到6小時訓練,然而學校從上午8點起,把小選手關在校園裡8小時,坐在教室裡研習跟他們訓練不相關的學科,導致選手只能用破碎零星時段進行運動訓練。另外,選手如果要參加國內外的各種賽事,得先出示各種證明文件才能跟學校請假後參賽,最好還不要跟期中或期末考撞期,不然就得補考成績打折。移地訓練就更不用說了,固定上學的選手只能用利用寒暑假,而自學的選手卻只要安排好住宿和買好機票,隨時想走就走。
雖然運動選手在家自學國外行之有年,在台灣卻是近年來自學環境日趨成熟後,才逐漸為人所知。我國從1999年起承認在家自學的合法性,但前10年地方和中央並不同調,部分地方政府以不訂自學申請辦法來迴避讓家長選擇在家自學的權利。為此,立法委員黃志雄(也是2004年雅典奧運跆拳道銀牌得主)和林淑芬分別提案修改《國民教育法》,2010年正式把在家自學變成國民教育的選項之一,且責成教育部要訂出辦法,讓全國家長都可以為子女選擇在家自學。
2011年,教育部通過高中自學辦法,讓自學生有更清楚的升學進路;立法院更在2014年制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讓在家自學的法源提升到特別法的位階,並在2019年通過《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明文規定在家自學的學生享有參與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的權益,地方教育局應該要協助自學生參賽,必要時還可以指定學校協助辦理。相較於其他國家的自學生連學校的校隊都無法參加,台灣對自學學生的受教權,包括運動選手的參賽權等都有法律明文保障,這也是讓我們在家自學運動選手能夠沒有後顧之憂,在國內外賽事上大展身手的原因之一。
學校教育的設計,是為了大量教出一般學生,但運動選手的培訓計畫卻需要量身訂做。所幸民主的台灣有多元的教育選擇,讓運動選手得以透過在家自學的方式同時兼顧學業、訓練和健康,讓我們一起為更多的在家自學運動選手加油!Go Team Taiwan!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
瀏覽次數:5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