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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活就要動,然後呢?你可能誤讀的「活躍老化」(Active Ageing)

「活躍老化」=「要活就要動」?對每個高齡者「個人」而言,這可能是個美麗的誤讀。 「活躍老化」=「要活就要動」?對每個高齡者「個人」而言,這可能是個美麗的誤讀。 圖片來源:Rawpixel.com/Shutterstock

「活躍老化」=「要活就要動」?

No!它可能比妳/你想像得更為深遠,甚至焦點完全改變!

世界衛生組織(WHO)在2002年提出「活躍老化」(active ageing)以來,台灣隨著人口結構的快速高齡化,民間甚至官方近年來都如火如荼的運用這詞彙開辦各種高齡活動或教育。

例如,「活躍老化-社區長者健康動起來」、「想要過上健康、自主的老後生活……必須及早啟動Active Aging的AA人生,活躍轉大人」、「長者活躍老化競賽活動」……等,傾向將「活躍老化」營造出「要活就要動」的個人化(individualized)取向論述

然而,對每個高齡者「個人」而言,這可能是個美麗的誤讀。

WHO「活躍老化」是政府的政策責任

當筆者找出WHO出版的《活躍老化:政策架構》(Active Ageing: A Policy Framework)原文細讀,發現上述台灣常見的使用與原文表述呈現不小落差,而這些落差也影響台灣後來高齡教育政策的發展方向與策略。

從一般最常使用的「活躍老化」定義英文原文來看:「Active ageing is the process of optimizing opportunities for health, participation and security in order to enhance quality of life as people age」(頁12),筆者翻譯為:「隨著人們老化,(政府)應優化其健康、參與及安全機會,以提升其生活品質之過程」。

換言之,原文被國內轉譯運用時,忽略的重點概念如下:

1.活躍老化的「活躍」主體非特指「高齡者」,而是「所有人」。每個人都在邁向老化的過程,因此「活躍老化」制度與政策是針對所有人。

2.要優化(optimize)的對象是「機會」(opportunities),讓每個人在健康、社會參與及安全等各面向有更公平的機會,例如政策如何達成健康機會最適化的過程等。

「活躍老化」中,文化與性別應該是重要元素

此外,有些重要元素也消失在國內高齡相關政策的討論之中。在「Active Ageing」的決定要素中,有兩個重要元素──文化及性別,然而在國內文獻轉譯後,幾乎很少被聚焦討論,甚至有曲解的情況。

活躍老化決定要素原圖。圖片來源:WHO

文化與性別很大程度決定一個社會如何觀看長者與老化的方式,社會本身更會形塑我們如何老化,即使在一個國家之內,也會有很大的文化多樣性。因此,「活躍老化」政策必須在文化與性別的廣大脈絡下進行思考。例如:女性傳統的家庭照顧者角色,如何影響她們晚年的貧窮、健康與教育機會?從政策上又可以如何回應?

台灣「活躍老化」中消失的平等概念與生命週期

「機會」或平等的概念,貫串WHO《活躍老化:政策架構》的原文,然而在國內轉譯而成的圖像似乎差距頗大

「活躍老化」這詞彙其實並非新詞彙,WHO在1990年代就已經採用,只是2002版跨越以往對「老化」僅限於身體上的面向,而以更涵容的概念,著重高齡者的人權議題。因此「活躍老化」的概念內涵,事實上是從早期的「以需求為基礎」的取徑(needs-based approach)轉換到「以權利為基礎」的取徑(rights-based approach),著重當人們變老時各種機會、待遇的平等。這裡的「active」並非只是身體面向的「活動」、參與勞動市場的「活躍」,而是能夠讓所有人在社會、經濟、文化、靈性與公民事務上,都能夠平等的持續參與的政策與制度

生命週期(life course)觀點也是國內轉譯時較少提及的概念。WHO強調要達到「活躍老化」,並非以年齡作為斷點,而必須透過生命週期觀點,去理解早年不平等的經驗(例如無法接受教育、未就業、性別或種族等因素等)如何影響個人的老化狀態。原文以加粗的小標題「邁向活躍老化的生命週期取徑」(A Life Course Approach to Active Ageing,頁14)強調其重要性,並進一步闡明必須肯認老年人並非全部都是同樣的,像是原住民族、勞動階級、非二元性別等不同族群的老化過程與困境不同,而個人差異會隨著年齡而增加,因此如何營造一個支持性的環境,在人生的所有階段都很重要。這也是政府政策應多加著墨的

民間可以誤讀,但政府不能誤譯

有些原文概念的轉譯或誤讀,可能使得焦點誤置,間接造成對責任有意無意的移轉。「活躍老化」就是一例。原本應是對政府制度與政策課責,轉譯之後卻變成個人的責任。

不過,或許這也是個美麗的誤讀,先從個人責任開始,讓更多人養成活躍參與社會的習慣,重新思考老後的樣態,然後就是政策與制度的事了!如何從政策面加深加廣「老化」的範疇,我們已經沒有太多時間!

(此文為國科會研究(NSTC 112-2410-H-004-018- MY2)部分成果的科普呈現。更完整的學術論述研究,請參見:李淑菁 (2024)。臺灣高齡教育與多元文化教育的對話與橋接:從性別出發的交織性觀點。課程與教學季刊,27 (2):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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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雲林農家,在鄉野泥土中打滾長大,留學英國劍橋,肉身體會階級與族群的作用力,當過自由時報財經記者、NPO工作者、松山家商夜間部社會科教師。不將任何事情視為理所當然,總能在銅牆鐵壁中找到行動的縫隙,現為政大教育學系教授兼招生辦公室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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