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北榮民總醫院企業工會批評,院方在追溯補發 5 年加班費的作業上蓄意阻撓且拖延,準備要聯合其他醫療工會召開聯合記者會,揭露院方的刁難手段。台北榮總陳威明院長則公開回應,醫院並非不願依法處理,而是多年加班資料的回溯、核算與確認都需要時間與行政程序。陳院長在說明時提到,醫院同仁為了處理這件事承受極大壓力,許多承辦人員甚至因此心灰意冷、不想繼續工作。
這樣的場景令人感慨。原本是為了保障勞工權益的制度與倡議,若在公共討論中只剩下指控與對立,而看不見第一線行政人員的辛勞與制度轉換的複雜,最後可能傷害的,正是那些努力讓制度運作的人。
勞工權益當然重要,加班費應依法核算、依法發放,這是現代職場最基本的正義。問題在於,民主社會的治理不能只看見單一價值,也不能把所有制度問題都簡化為「誰刁難誰、誰壓榨誰」。真正成熟的公共議題討論,必須同時看見勞工權益、組織治理、行政成本、制度可行性與長遠影響。若只站在某一方立場去評斷,社會很容易從追求正義走向製造另一種失衡。

防霸凌新法上路,恐造成過度申訴
7 月即將實施的《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也讓許多企業、機構與醫院感到高度緊張。職場霸凌當然是真實存在的問題,任何組織都不應縱容羞辱、威脅、孤立、惡意刁難或濫用權勢。特別是在階層明顯、工作壓力大的醫療機構中,建立安全、尊重、友善的職場環境,本來就是管理者應盡的責任。
然而,令人擔心的是,若法律設計與實務操作沒有清楚界線,原本可以透過主管溝通、人事協調或行政程序處理的工作摩擦,可能迅速升高為霸凌申訴。主管合理要求工作進度,可能被解讀為壓迫;同事之間一時情緒衝突,可能被包裝成制度性傷害;原本應該促進職場友善的機制,反而可能誘發互告、猜忌與防衛,甚至被本身有問題的人員濫用來癱瘓組織運作的工具,而不需負起任何的責任。最後,組織不是變得更健康,而是更不敢管理、更不願溝通、更害怕承擔責任。
新法條規定,當機構接獲申訴,要採取立即有效之適當措施(保護申訴人),並在一定時效內組成外部委員占多數的調查小組,進行完整的調查與報告,依循規定通報處理。職場霸凌案原本就可以循行政程序調查與處理,現在用立法規範這類案件的處理,將誘發許多原本是職場同事之間的小摩擦演變成霸凌互告案,對職場環境造成的傷害比解決的問題還多,大幅增加機構和企業處理的精力與成本,最終都將成為極大的社會成本,由全民買單。

從教育現場看見權利與責任的失衡
這樣的問題,其實不只發生在職場,也早已出現在教育現場。最近韓國影集《鐵拳教育》引發討論,表面上是一齣戲劇,背後卻觸及許多台、韓社會共同的痛點。當教育政策過度傾向保護學生,卻沒有同步建立學生責任、家長責任與教師專業自主,學校秩序便可能逐漸崩壞。老師不敢管教學生,行政不敢支持老師,少數本身已有偏差行為的學生與家長,甚至可能利用制度漏洞干擾教學、控訴教師、消耗學校。
教育最怕的,不是學生有問題,而是制度讓老師無法面對問題。老師如果失去合理管教與引導學生的空間,學校就不再是教育場所,而只是風險管理場所。當教師每天思考的不是如何啟發學生,而是如何避免被投訴、如何保存證據、如何自我保護,教育的熱情與使命感必然逐漸流失。
《遠見雜誌》最近以「消失的老師」為題,報導台灣教育現場的困境,也點出了這個值得深思的現象。所謂老師的消失,不只是少子化造成師資需求改變,也不只是年輕人不願投入教職,更深層的是尊師文化、校園秩序與教育信任感的流失。當老師不再被社會信任,當家長動輒質疑老師和學校,當學生權利被無限放大而責任卻被稀釋,教育制度就會從內部慢慢空洞化。
我有一位朋友是退休的高中老師,個性非常溫和,並不是習慣批評社會的人。但他也私下憂心地說,台灣教育文化與校園環境正在快速惡化。過去 30 年,台灣教育培養出大量具備紀律、專業與向上流動能力的人才,這些教育紅利支撐了台灣的產業發展、經濟穩定與社會進步。但如果教育現場持續失序,教師尊嚴與管教權持續低落,學生與家長責任感持續削弱,未來台灣還能不能繼續靠教育支撐國家競爭力,恐怕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

回到中庸之道,追求成熟而平衡的治理
教育與職場看似不同,其實面對的是同一個根本問題:民主社會在保障權利的同時,是否仍能維持責任、秩序與合理治理?
過去威權時代的問題,是權力過大、人民太弱;但今日部分民主社會的問題,則可能是對權力的懷疑走向極端,導致所有管理、所有管教、所有組織權責都被視為潛在壓迫。當學校不敢管教學生,主管不敢要求部屬,機構不敢處理不適任人員,制度表面上更保護個人,實際上卻可能使整體環境更加脆弱。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需要重新思考「中庸之道」。中庸不是保守,也不是反改革;中庸更不是遇到問題就各打五十大板。真正的中庸,是在各種價值之間尋找合宜比例:權利與責任並重,保護與紀律並行,同理與判斷並存,程序正義與治理效率兼顧。任何改革都不能只聽見一方的聲音,也不能只處理眼前的案例,而忽略長遠的制度後果。
不只東方哲學重視中庸之道,西方思想也同樣看重。知名英國作家韓第(Charles Handy)曾提到,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認為,達到人生終極幸福目標的關鍵在於「黃金中道」(Goden Mean)──足夠就好,不要超過與不及。對於我們所擁有的,要能夠知足,不要過度奢求或強求,其實很多組織和個人的問題或不快樂都來自於不懂得節制。這個倫理原則不僅用在個人與人際關係上,也用在政策與公共治理上,比如提醒民主社會避免政策過度偏向某一端,例如自由與秩序、權利保障與責任承擔、福利照顧與財政永續之間,都需要實踐智慧,而不是口號式地走極端。
政府施政與國會立法尤其需要這樣的平衡智慧。每一項法令都有立意,也都有成本;每一個申訴制度都可能保護受害者,也可能被濫用;每一個權益保障都可能促進正義,也可能增加社會運作的摩擦成本。若立法者只看見單一事件、單一群體、單一立場,很容易制定出看似進步、實則難以承受的制度。
以職場霸凌為例,我們需要反霸凌,但也需要明確定義何謂霸凌、何謂合理管理、何謂一般職場衝突。以教育改革為例,我們需要保護學生不受不當體罰與羞辱,但也需要給教師合理管教、輔導與維持秩序的制度支持。以醫療機構治理為例,我們需要保障員工勞動權益,但也需要理解醫療行政的複雜性,避免把所有制度問題都轉化為情緒性的對立。
一個社會若只強調權利而不談責任,最後權利本身也會失去基礎;若只強調保護而不談秩序,最後被傷害的往往是大多數守規矩的人。民主最珍貴之處,在於它能讓不同聲音被聽見;但民主最困難之處,也在於它必須在不同聲音之間建立可長可久的平衡。
從台北榮總加班費爭議,到職場霸凌專章上路,再到《鐵拳教育》引發的校園反思與「消失的老師」所揭示的教育危機,我們看到的不是單一事件,而是一種共同警訊:當制度過度向某一方傾斜,原本良善的政策可能反而製造新的壓力、新的對立與新的社會成本。
民主社會當然要追求進步,但真正的進步不是讓政策在左右兩端之間劇烈擺盪,而是在複雜現實中追求周全、合宜與節制。政府的施政與立法,都應該更謙卑地聽取各方意見,更審慎地評估長遠影響,也更勇敢地承認:保護弱者很重要,維持秩序也同樣重要;防止權力濫用很重要,維持合理治理也同樣重要。
唯有回到中庸之道,台灣的教育、職場與公共治理,才可能在保障權利的同時,不失去責任;在追求公平的同時,不犧牲效率;在同理弱勢的同時,也不讓制度被少數人濫用。這樣的平衡,才是民主社會能夠持續健全前進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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