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來,台灣勞資爭議不時上演,在勞資政三方角力過程中,明顯弱勢的工會向來是被打壓、被出賣、被犧牲的角色。近來的勞工休假爭議,以及復興航空無預警停飛,在在顯示工會在資本主義經濟體系的重要性。
在一次次的打壓與抗爭過程中,工會對受雇者、對公司治理、甚至對穩定社會的重要性,已經無可爭辯。問題是,台灣社會真的在意工會存在的價值嗎?宣稱要提升工會組織率、支持勞資自治、鼓勵締結團體協約的政府部門,又是如何對待工會的呢?
教育體系逐漸告別人治
此刻,離台灣解嚴已將近30年,過去30年來,台灣完成政治解嚴,自1996年總統直選迄今,更已完成三次政黨輪替。
教育體系的解嚴雖然晚於政治與社會的解嚴,但就法制面來說,隨著《教師法》(1995年8月9日公布)、《教育基本法》(1999年5月23日公布)的制定與實施,教育體系也逐漸告別人治,其中,學校教師會與學校教評會的組成,也慢慢改變了原本的校園一言堂氛圍。
而原本被勞動三法(《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明文禁止的教師勞動基本權,在教師組織、人權團體不斷遊說下,也終於在2011年5月1日當天同步解禁。儘管教師的勞動三權在法制面仍被政府不當限縮,因而面臨諸多困境,但形式上教師已經可以組織工會、進行集體協商。
十多年來,不僅教育法制、校園人權漸趨完備,為了營造出一個重視人權的政府形象,藍綠政府更煞有其事的把保障人權提升到總統府的高度。
好像逐漸獲得重視的勞動人權
從2002年起,陳水扁總統開始在總統府公布《國家人權報告試行報告 (2002-2008)》,2009年,馬英九總統公布已經在立法院完成三讀的《兩公約施行法》,2010年,馬政府成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2012年,馬英九政府公布《初次國家人權報告》,並在2013年進行初次國家報告之國際審查,2016年4月25日,馬總統在卸任前親自主持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記者會,按照預定進程,蔡英文總統將在2017年進行第二次國家報告之國際審查。
連總統府都動起來了,行政院各部會自然不敢怠慢。2009年,行政院核定「人權大步走計畫」;2011年,行政院成立「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責成各部會分頭推動人權保障:
法務部督導各機關學校辦理「兩公約」講習會、要求各級機關檢討修正與「兩公約」不合之法規及行政措施;教育部將「兩公約」納入各級學校課程;中央及地方各級機關派員接受種子講師培訓,主動對其所屬公務員積極進行宣導;考試院及人事行政局應將「兩公約」內容納入公務人員訓練課程,並規劃未來國家考試加考國際法;中央及地方各級機關應自「兩公約」施行法施行之日起二年內,積極將不符「兩公約」規定之法規及行政措施,完成制(訂)定、修正、廢止或改進。
如果政府這一系列的作為是真的,十多年來台灣社會的勞動意識必有長足進展,工會也將成為穩定社會、促成進步的正面力量,然而,真實情況又是如何呢?
依然受到打壓的教師工會
不必說勞動條件原本弱勢的私部門工會,以成立5年的教師工會為例,不僅面臨法制上的不當限縮,更時常要面對極不友善的雇主打壓(公校老師的雇主就是政府)。
以南投縣政府為例,林明溱縣長上任2年來,把積極監督教育施政的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當成眼中釘,為了報復教師工會,林明溱濫權取消教師工會會務假,踐踏勞資團約,種種行徑已被勞動部「不當勞動裁決委員會」裁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實為政府帶頭打壓工會的惡劣示範。
南投縣政府包庇學校違法編班,相關人員已被教育部國教署懲處,打壓工會也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但身為縣長的林明溱不僅不知反省檢討,日前在縣議會中竟然還說出「校長要鼓勵老師退出教育產業工會」這樣離譜的話,證明政府十多年來的宣傳與行動,都只是妝點門面的表面功夫,各級政府首長與大小官員的心靈仍處於戒嚴狀態。
再過幾天就是世界人權日(12月10日),政府照例又要行禮如儀的宣示落實人權保障,但再多的口號與宣示,也掩飾不了政府官員根本不喜歡教師工會的事實。要改變這樣的困境,需要的不僅是法制面的進一步翻修,也有待更多教師的自覺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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