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某位媒體朋友談到了政府促進創業的作法。我覺得除了常聽到的融資補助、貸款外,還有一些政府可以考慮的作法。我談到了我的想法:
我曾經看到臺灣某家公司,開發極好的科技領域教材。但優先使用這些教材的,卻是東南亞某國華校的數萬名學生。而臺灣的孩子,完全沒機會用到這些教材。
為什麼臺灣公司作出來的好東西,是別的國家孩子可以優先用?為什麼臺灣的孩子反而都沒機會用到?
我以前曾寫過文章,提到在技術快速演進的時代,其實有很多新興事業,民間公司或 NGO 是跑在政府前面。但許多政府單位的思維,常是看到公司就像看到鬼,能不要碰就不要碰。不僅對公司如此,甚至對非營利的機構也有類似心態。
結果,這些政府單位常常是寧可自己從頭開始做,或找其他公家單位、大學做,也不願意引進民間機構已經領先的成果。但政府單位跟學校單位原本就不見得有開發產品的專長,以致於成果跟民間有所差距,也很難長久永續經營。往往計畫補助4、5年結束後,因為沒有經費,很多計畫成果就此束之高閣,再也無人問津。到頭來,這反而是經費的浪費。還不如一開始就引進民間早已領先的成果,反而比較省資源,而且還能永續使用。
更讓人遺憾的是,民間機構成果即使原本領先,現在也因為政府自己帶頭做,反而還要面對與政府單位的競爭。
所以我一直認為,在政府財政不佳的時候,應該要改變過去視民間公司如洪水猛獸的觀念。反而該思考:如何能運用政府的優勢,以相對低廉的成本,引進民間領先的成果,達到雙贏?
特別是以新創公司而言,現在政府的思維往往是以提供資金為主。但新創公司需要的是能有更多的使用者、使用案例、使用者行為數據,幫助他們更快站穩腳步、加速產品的優化。這些都是政府有機會作到的。
如果新創公司願意提供好的先進產品或服務,政府應該改變過去的思維,把握機會搶先引進給全民使用。除了創造新的市場與使用案例外,也提供去識別化的數據給新創公司。這些使用者數據可以讓臺灣新創公司在國外跟其他公司競逐市場時,更有說服力!
而對政府來說,這樣做一方面可以扶植這些新創公司,另一方面也可以減少政府每每自己開發卻難以永續經營的資源浪費,更可以幫助臺灣新創公司在國外市場跟人家競爭。
希望能有相關的配套措施,讓政府單位能不再視與民間合作為畏途。更希望政府單位別老是想自己做莊、搞一套跟民間類似的東西,反而讓民間新創團隊還要跟政府競爭。
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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