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視覺的暴力:台灣日常文化裡的「多過必要」(二)

檳榔攤花花綠綠的霓虹燈管,通常以刺蝟造型般的一圈或半圈燈管突出道路旁,刺激著往來車輛行人的視覺神經。 檳榔攤花花綠綠的霓虹燈管,通常以刺蝟造型般的一圈或半圈燈管突出道路旁,刺激著往來車輛行人的視覺神經。 圖片來源:截取自公共電視-我們的島 YouTube

台灣的大街小巷,入夜後最搶眼的視覺標誌之一,毫無疑問是檳榔攤花花綠綠的霓虹燈管。它們通常以刺蝟造型般的一圈或半圈燈管突出道路旁,有些以編排好的各種閃爍花樣,極其猛烈、聒噪、歇斯底里地刺激著往來車輛行人的視覺神經。也有許多性質不同的店家,用小燈泡流蘇或其他過度醒目的發光設備與方式奪人注目,讓人誤以為到處都是特種營業區。

刺眼的不只是檳榔攤前視覺喧囂的霓虹燈。我們隨處可見城市樓牆上、尤其通衢大道路口四周的巨型廣告電子看板,例如我常經過的台北市和平東西路交界路口、星巴克咖啡上方的那座大型LED廣告牆,入夜之後亮度過強的廣告影像,很難不刺激路人的注意。它毫無節制的影像亮度設定,把整個大馬路口照成白晝,使交通號誌燈相形黯然難以區辨,侵害著用路人的視網膜,也製造可能的走路或行車危險。

製造這類強光危險的,也經常可在施工中的馬路或高速公路上遭遇。因維修道路而封閉部分車道的換道提醒,通常由一輛安裝了警示燈號的工程車執行。這輛車上一般會有座閃著強光的巨大黃色箭頭,指示著車輛需併入車道的方向,外加5、6座閃著強光的黃色警示燈。這些警示是為了行車安全,卻毫無必要的以極為強烈的燈光,把用路人的眼睛照的幾乎無法正視前方交通狀況,反而製造了可能的行車意外,而這些道路交通的工程人員或警示燈的設計者,似乎完全無感。

台灣的路牌與交通標誌的字號都太小,難以看清。圖片來源:leungchopan/Shutterstock

台灣道路標誌設計:夜間逆光、字號太小難辨識

談到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個相反的視覺設計問題,是那些日間都嫌字號太小難以看清、夜晚更漆黑一片的道路名稱與交通標誌。這些路牌與交通標誌的字號,好像要測量用路人視力的眼科驗光表,完全不考慮我們需要從較遠的位置就得閱讀;等車輛行到跟前才看清楚時,已來不及做適當的因應。

到了夜間,這些交通標誌的閱讀難度更得翻幾倍:我們常發現路名標誌擺在一座路燈的前面,逆光之下使路牌一片漆黑,而路牌上方也不裝一小盞照明燈。這些道路交通標誌的設計者,是不知道有逆光這種問題、從不去測試其閱讀效果,還是從不出門用路?

中國大陸城市裡的道路標誌與路牌,比台灣進步得多,他們的路牌不只字號大而清晰,且會在過了每個路口就很快提示下個路口的直行與左右方路名。每一條主要道路接近路口的位置,也會豎立路街名稱,而台灣的路牌則吝於如此。似乎只有熟悉這城市與道路的人方可出行,不熟的人得從錯誤與時間浪費中自己記取教訓,背好每條道路的不同狀況。而在路牌的閱讀辨識上,高雄市區的主要道路標示牌做成燈箱,入夜會透過箱內燈光映照出街名,也遠比台北市的路標要清楚細緻而友善。

濫用警燈的警車,其實是無感的在濫用著公權力。圖片來源:topimages/Shutterstock

台灣警燈濫用現象

燈光的照明過度或缺乏照明之外,我們也常在大街小巷遇到濫用警燈的警車。警車若正在追捕逃犯、馳援突發事故,或警示交通違規的車輛,當然應該打開車頂警燈,甚至鳴警笛;但最常見到的情況,是並非在執行任何上述任務的警車,卻一直開著車頂警燈,讓閃爍旋轉的刺眼光線,侵犯著跟在其後或四周無法避開強光的車輛駕駛。警燈與警笛代表公權力,應該節制的使用,在需要時才閃燈鳴笛。那些任令警燈閃著的警車裡的警員,是慣性而且無感的在濫用著公權力。

記得幾十年前我在美國唸書時,有一回從高速公路交流道進入市區道路,速限必須從55英哩很快地降至25英哩;我沒有即時減速到位,發現暗夜中車後方閃了一下不到半秒的強光燈,我馬上知道有交通警察示意我路邊停車,因為強光在夜間很容易察覺,不需要張牙舞爪的閃個不停。美國交警在使用象徵公權力的燈光時的節制與素養,讓我印象深刻。

至於公部門或民間濫用作為警察公權力之視覺符號的紅藍警示閃燈,則隨處皆是。紅藍警示閃燈應該是一個專屬警察執法的顏色和設置,在台灣卻可以放在道路維修或改道的路邊、分道線圓角錐或牆上,甚至可以容許被使用在一些以此招徠生意的小商店門口。象徵公權力的燈號可以這樣隨意生產和使用,為何警政單位不在意、不取締?

我不得不這樣理解:跟許多公民一樣,他們之中不少人對視覺符號及其象徵意義與權力無感,或者並不當回事。許多開車民眾碰到不在十字路口上的斑馬線,就不會減速讓行人優先穿越;而習慣性打開紅藍警示閃燈的警察,未必蓄意濫用公權力,他們只是像衝過斑馬線不減速或停車的一般民眾,對象徵符號無感而已。但是警察的無感不可原諒,因為它會讓人以為,他們在專業上並不真正相信或認真對待自己手上的公權力。

當台灣大城小鎮的咖啡館、文創店、獨立書店或各種「誠品美學」式的空間裡,其音樂、音量、燈光與視覺設計,已經普遍的精緻或舒適,而許多公共空間裡或公權力下的視覺與聲音文化,則依然過度、無感,甚至粗暴。我們該如何理解或描述台灣社會混亂的視聽文化場景?台灣多元、民主與生命力的展現?或者粗糙俗艷就是本土文化特色,是存在即合理/政治正確的美學,別用(西方)菁英品味來批評?果若如此,請問為何台灣的遊客老是喜歡往日本和歐洲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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