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畫是原本的「臺北刑務所」,也就是戰後「臺灣臺北監獄」的事務所大門。其外圍四周的外牆高約3公尺,係採臺北府城城牆拆下的安山岩與唭哩岸石砌成;而平面配置圖呈現當年的監獄設計,和同期興建的台中、台南以及1922年的嘉義監獄等,皆採賓夕凡尼亞制式(Pennsylvania System)放射狀的牢房佈置。
日本時代伊始的1896年(明治29年),日人把清領時期原參府衙門舊址經過一番修護,充作入台之初的監獄,名為「臺北縣臺北監獄署」,1897年時隨地方官官制改變而成「臺北縣監獄署」,1900年時又改稱「臺北監獄」。不過現在看到的監獄遺址則是1904年於福住町新建、佔地總面積58,752坪的新建築,1924年改稱「臺北刑務所」,地點大約在今之信義路以南、金華街以北、東臨金山南路、西瀕愛國東路的範圍,一直使用到1963年桃園龜山鄉新監獄完工,才拆除建物,交由中華郵政與中華電信使用。
日人在明治維新後積極向西方學習,於是在建設監獄上許多地方採納了美國賓州「州立東方感化院」(Eastern State Penitentiary)的規劃概念,也就是使用了「賓夕凡尼亞式」(Pennsylvania System)監獄的空間配置法則,這歷史的淵源來自於1776年賓州的憲法實施以拘禁取代殘忍的肉體刑罰,1892年在賓夕凡尼亞州費城建設以「絕對的孤立拘禁」為主旨的牢房,其空間規劃的大體原則為:
一、牢房呈放射狀,以「絕對的孤立拘禁」為最高考量,強調獨居的舍房,完全分房隔離,舍房翼樓透過中央走道與中央戒護台連結,牢房呈放射狀分佈,在管理監控上極為便利。
二、從監獄大門起,一路到前庭、辦公廳舍、中心戒護台與每一條翼房,皆循中央軸線對稱原則來分佈。
三、如為單室舍房,就需緊靠於翼樓外側牆面,中間由走道分隔。

刑務所附近當然有日人的演武場武德殿,位置大約是刑務所面向愛國東路的大門外左側,可惜已經焚毀;刑務所北面有官舍群,即位於今日之金山南路二段44巷北側,建築形式為二戶建,然面對三角刑場者為五戶建,1998年列入古蹟的北牆尚存留一紅磚堵死的大門,即三角刑場執行死刑後送出大門的出口,在此遭日人處死的台籍人士中,如1913年苗栗事件中羅福星(1886-1914)為首的20人均被送上絞刑台;另一則為1923年著名的「治警事件」,林幼春、蔣渭水、賴和、王敏川等41人遭拘押於此,時間雖然不長,卻留下了台灣史上著名的「監獄文學」。
林幼春在台北監獄羈押時關在24房,蔣渭水關26房,兩人僅相隔一房。由於幼春身體孱弱,為肺病所苦,蔣渭水在1月4日的《獄中日記》中說:「幼春兄食慾不振,多痰善嗽,所以時常拜聽他的謦咳,不是這樣,就沒有聽到他的聲息了。他的嗽,是我的好伴侶。」
其後1941年鳳山事件的黃宇宙被處死,1942東港事件的歐清石被關到1945年時卻因美軍轟炸而在獄中死去,更有許多台灣共產黨員諸如潘欽信、謝雪紅、簡吉(1950被槍決)、潘之女友簡娥且在獄中生子,而翁澤生被關6年,病亡前夕才獲釋放。戰後發跡的楊金虎、李建興亦曾是此處的囚客。太平洋戰爭時期,臺北刑務所成為關押與處決盟軍戰俘的處所,被處決者包括14名美國海軍與陸軍航空軍成員等。
總而言之,臺北刑務所的歷史和台灣現代史緊密相連,純就設施而言,也是臺灣第一個現代化監獄,蔣渭水被囚禁時且評論其牢房坪數寬敞,每房有專用水道、廁所和通氣孔,衛生設備比普通家庭還來得周全,更能保持健康,只是現在只剩南北各一小段牆體,以及零星文資,光看一面牆,實在不知曾經發生過的故事,只能憑想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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