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民社會自發集體壓力下,軍監收容人迅速地移至一般監獄,所騰空出來的軍事監獄空間,成為各界認為可稍緩監所超收壓力的一帖處方。然而,必須認真看待的是,這帖藥方究竟是救命仙丹,抑或是奪命毒藥?
台灣監所超收及戒護比例,遠超過東亞各國,在一些監所甚至有超收近50%的狀況,戒護壓力更是亞洲之最,無論是收容人的日常環境,抑或是在監所工作者的勞動條件,都非常惡劣。在今年初兩公約的審查會議上,國際審查委員在結論性報告上,即特別針對台灣的監所環境,提出多項不符人權標準的項目,例如:超收、醫療、戒具使用、毒品除罪化等等。
姑且先不提在二代健保之後醫療資源能否送入監所、內容、品質及可接近性的部分;也先擱置夜間緊急送診時經常不是以性命攸關而設下的層層關卡與判斷;涉及人的最低生存需求的生命權,同時包含了健康衛生和醫療照護,前者是營養、空間、空氣、陽光、水等,這些因各式社會制度介入而商品化或壟斷分配的共有財,這是最優先的底線,醫療提供則是後備支援。然而由於監所內的環境惡劣,使得原應最優位的健康衛生反而成了最奢侈的願望。
倘若大家記憶不遠,不過月前,軍事監獄浩浩蕩蕩移監時,收容人開心地向著囚車鐵窗外招手微笑,這畫面使人相當詫異,何以從原本可能一人一間的軍監移到擁擠難以伸展手腳的一般監獄,受容人會如此開心。理由無他,在軍監內的空間配給雖較為寬鬆,然而其原屬國防黑洞,長期不受監督也無法介入,反倒狀況相當惡劣,即便是備受責難的矯正署官員在探訪過軍事監獄後,也搖頭表示很糟糕。
原隸屬國防部的六甲監獄、八德的北部軍事看守所兩處,將於2014年1月移交法務部,同年底啟用,合計可增加收容1700人。我們呼籲在收容人尚未進入前,能夠由法務部、衛生福利部、民間NGO團體共同組成一個獨立的移監監察小組,共同就監所的合理配置(尤其是健康環境、人力及衛生醫療設備配置等基本生存需求)提出清單並一一檢核。 在未能符合各種需求前(尤其切莫只編列預算、就硬體設備進行表面修整、增購一些設備即了事),若是貿然啟用,僅是換殼降低帳面的超收數字,無法確實改善收容人在監所裡每日面對的困頓處境。
(作者為台大社會系專案助理教授,台灣監所改革聯盟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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