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投書】「實體捐贈」的陷阱──以台大人文大樓興建案為例

台大人文大樓都審版東北角鳥瞰圖。 台大人文大樓都審版東北角鳥瞰圖。 圖片來源:張小虹提供。

台灣日益增多的大樓「實體捐贈」案例,多被當成「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乃是穩賺不賠的好事一樁,絲毫不察「實體捐贈」所可能夾帶的諸多陷阱。

陷阱一:「實體捐贈」捐的只是工程主體的大樓「粗胚」,而往往興建所需前置作業與配套措施(尤其是室內裝修經費)的龐大經費,必須由受贈方自行買單。

陷阱二:「實體捐贈」不論採用命名或不命名大樓的方式,榮耀與光圈都會「加倍」集中在捐贈方的義行善舉,社會大眾其實看不到也不了解受贈方其實負擔了另一半龐大經費的支出。

陷阱三:「實體捐贈」若採用指定建築師形式,興建大樓的建築設計主導權便在捐贈方而非受贈方手中,而受贈方若對建築設計提出重大疑義,就必須甘冒捐贈方撤資走人的風險。最常聽到的講法:別人送你的禮物怎麼可以嫌東嫌西,即便是這份禮物將來要成為受贈方的新門面,也必須要尊重建築師的專業與風格。

陷阱四:「實體捐贈」多只在乎工程主體的豐功偉業,往往嚴重疏忽完工使用後受贈方經營維護經費的例行支出是否過於龐大,愈好大喜功的建築師,愈容易產生痛苦不堪的使用者,而台灣許多「耗能大樓」也就此產生。

我們可以拿台大人文大樓興建案作為具體說明的案例,不僅是因為該案爭議多年,引發的社會關注甚高,更是因為台大乃是擁有全台灣最完備的校園規劃歷史與審查程序,如果連台大都失守把不了關,那全台何處不淪陷?首先,讓我們來看看台大人文大樓作為「實體捐贈」的護體神功。台灣校園只要有超過5千萬的興建工程,就必須報教育部與公共工程委員會,並接受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範,但台大人文大樓屬「實體捐贈」,故不須受教育部與公共工程委員會的監督審查,教育部也沒有任何台大人文大樓的陳報備查資料。但顯然台大作為受贈方,其相對的經費支出遠遠超過5千萬,但因為不屬於工程主體土木設計的興建經費,而是前置作業、室內裝修、公共藝術等經費,故能以「合法」方式逃避監督。

那台大人文大樓這筆帳,究竟該怎麼算?讓我們先回到2009年台大第一次公佈人文大樓的總工程預算,其擬估經費為8億7千萬元。這筆龐大經費當然不是由捐贈方「觀樹基金會」全部買單,「觀樹基金會」只捐5億4千萬(期許台大能再現北大的「五四」精神),台大校方負擔2億3千萬元,而剩下的1億元經費缺口,必須由將來人文大樓的使用單位台大文學院自行負擔。文學院從來不是大學企業化經營下的「金雞母」,台大文學院也不例外。在感恩不盡「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之同時,台大文學院院務會議卻必須忍痛通過以「負債」方式興建大樓;除了文學院國際華語研習所納編提交台大校務基金的4千萬、自籌款1千萬外,文學院還需向台大校務基金「借款」5千5百萬,分成8年攤還本息。(詳情可參見9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台大文學院臨時院務會議記錄,亦可參考台大學生會學術部校園空間工作坊所提供的書面資料。)

但這筆「負債」並未就此打住。台大人文大樓興建所引發的巨大爭議,來自是否會破壞校門入口意象與椰林大道歷史景觀,歷時多年,環評三次不通過,校內審查的相關會議高達70餘次,而人文大樓興建經費也早已水漲船高,2012年公佈的人文大樓總工程預算擬估已超過10億。「蓋大樓究竟要花多少錢」的預估,固然是我們關注的要點(台大與文學院才可早做規劃),但「蓋大樓究竟要花多少錢」的資訊公開透明化,更是我們對校園民主的根本堅持。但台大自2012年公佈超過10億的總工程預算擬估後,過去三年人文大樓建築設計迭經修正,卻不再提供總工程經費與管理維護經費擬估的相關資訊,讓人文大樓的興建經費成了「預算黑洞」。

蓋人文大樓究竟要花多少錢?目前沒有人知道。2014年通過台大校務會議的第十修正案沒有表列總工程預算擬估,2015年4月30日第一次送交北市府都審而遭退件的第十修正案,也沒有表列總工程預算擬估。而此比「黑箱」更可怕的預算「黑洞」,更在第一次都審退件後異常惡化:建築師在沒有經費控管上限的情形下,進行了大規模的設計變更與加碼,包括增加下挖樓層(由地下一樓變成地下二樓)、增加西側與北側地面樓層(由原本通過的六樓變成七樓)、改變結構系統(由RC變成鋼構)、改變西側與北側立面外觀(結構外露的連續W形)、北側四層樓挑空的大懸臂向南歪斜11度角等特殊工法,而總量體也由原先的4200坪變成4800坪,暴增600坪。此都審修訂版已絕非2014年通過台大校務會議的版本。

固然工程主體的部份將由捐贈單位全部買單,但相對巨幅增加的內裝等成本卻需要由台大校務基金與文學院自身支付。在目前「無總工程經費擬估」而不斷加碼的情形下,文學院恐增上億負債而不能預先規劃評估,未來恐排擠到文院師生的教學研究經費。而遷入後每年且須負擔此「耗能大樓」的鉅額維護經費:人文大樓每平方米的耗電度數是文學院建築的10倍以上,粗估每月平均水電費用為150萬元。

此涉及經費預算與分攤比例的大事,居然也可以如此不明不白、毫無章法?作為台大文學院的一份子以及未來人文大樓落成後的使用者,我固然堅持以「公共知識份子」的立場,持續關注人文大樓量體密度與建築外觀對台大校園歷史肌理的可能破壞(即便最新出爐的都審修正版,依舊是一棟「霸道」的建築,西側霸到了人行道,與民爭道,北側以四層樓挑空的大懸臂繼續「霸凌」旁邊的歷史建物,更被譏為「帶著鋼架牙套的W大樓」),也更憂心忡忡在歷史空間永續的思考之外,我們該如何關懷人文大樓可能對台大文學院財務結構與永續經營所造成的危機。

有文院同事笑我杞人憂天,天大的財務缺口,台大一定都會想辦法處理好,輪不到我們文學院來操心,而完全忘了六年前我們就已經是在以「負債」方式蓋大樓了。但問題不僅在於文學院日後將如何處理上億的經費缺口,也不僅在於此經費缺口是否會造成對師生教學研究經費的排擠效應,更在於我們為何可以縱容「預算黑洞」,可以任由建築師加碼而沒有事先設定控管上限、停損點或分攤比例,而台灣的建築教育又為何會養成這樣只顧自己建築風格、不顧使用者擔負能力以及日後管理維護能力的建築師呢?

日前由台大教授所組成的「搶救台大校門口行動聯盟」公開在媒體呼籲,人文大樓興建案在10月進行第三次都審與文化資產審查聯席會議之前,必須將此巨幅修訂、改頭換面的都審版本,隨附總工程預算與管理維護經費擬估並設定文學院負擔上限,再送台大校務會議確認,以完成公開透明的民主審查程序,並確保使用單位文學院的永續經營。但台大校方的媒體回應卻一派輕描淡寫:「該案屬於實體捐贈,一切依規定辦理,該案經台大校務通過才送都審會,並無預算黑洞問題」。「實體捐贈」成了最終的護體神功,若是一定要等到通過都審、拿到建照、發包開工時才去做總工程預算擬估,恐怕一切都來不及了,不論總工程經費是10億還是幾十億,台大與文學院怕都得忍氣吞下這「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作為學府龍頭的台大,在面對「實體捐贈」上的進退失據與說不出口的委屈,當是我們在思考「實體捐贈」作為一種「操作機制」時可能出現各種巨大陷阱的最佳案例。就台大人文大樓興建案而言,從台大校方、校規小組委員到文學院殷切期盼新大樓早日落成的師生,大家都兢兢業業、克盡職守,並無失職或失責之處,只是在面對此成也蕭何、敗也蕭何的「實體捐贈」大怪獸,確實不善處理此「操作機制」本身的吊詭與陷阱。台大人文大樓的案例,或許正可幫助我們積極思考台灣行之多年「實體捐贈」的利弊得失,更盼能由此打開對台灣建築教育、校園規劃、企業捐贈的全面反思與檢討。

(作者為台大外文系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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