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過總統或副總統的人,卸任後有沒有人「屈就」一些比較低階的公職?美國歷史上其實有太多這樣的例子。
美國第六任總統亞當斯(John Quincy Adams)卸任後,又當了十七年的眾議員;第二十七任總統塔虎脫(Willam Howard Taft)卸任後,也在最高法院當了九年的首席大法官。
至於副總統卸任後「屈就」參議員的更多達六人,包括卡爾洪(John Calhoun)、布瑞金瑞奇(John Breckinridge)、漢姆林(Hannibal Hamlin)、約翰森(Andrew Johnson)、巴克利(Alben Barkley),以及韓福瑞(Herbert Humphrey)。
這些卸任後的總統或副總統,在「屈就」的職位中的表現,有時比過去居高位時更受人肯定,例如亞當斯在眾議員任內,就曾致力於反奴隸制度,他參與辯護的「美國訴阿米斯達號案」(United States v. The Amistad),就是最高法院歷史上反奴隸制的經典案例;有人甚至形容,眾議員亞當斯對美國的貢獻,遠遠超過總統亞當斯的作為。
講美國這些故事,其實祇是為了破題:如果美國總統與副總統在卸任後都可以「屈就」較低職位,並且對國家更有貢獻,台灣當過副總統的人,例如蕭萬長,為什麼不可以「屈就」行政院長職位,並且期待他對台灣能有比副總統任內更多的貢獻?
但在談為什麼蕭萬長應該「屈就」閣揆之前,先講一個基本常識:政府應該是被人民信賴的,如果一個政府不被人民信賴,領導政府的人即使再怎麼「做了足夠努力」,其結果最多也祇是事倍功半,甚至是徒勞無功;馬政府現在就正處於這種信賴危機的困境中。
而政府一旦面臨信賴危機,最直接有效的危機處理策略就是換人,而且是撤換政府領導人;但依據憲法規範,現在要發動罷免馬英九,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因此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應該考慮更換雙首長制度中的另一個首長閣揆;但換陳冲並非是棄車保帥,而是因應政治現實不得不為之事。
陳冲當閣揆近一年,就像馬英九所說確實「做了足夠努力」,但形容一個人認真努力hard working,就表示此人屬於勤能補拙之類,跟形容一個人是one of the best一樣,其實並非讚美之詞;更何況,陳冲認真努力了一年,並未讓人民對他的政績稍有所感,即使讓他再做下去,做到馬英九第二任任期結束,人民對政府的信賴危機依然會存在。
但蕭萬長卻不一樣。他被人稱為「台灣財經總設計師」、「台灣最後一個財經技術官僚」,可見他的專業無可挑剔;而且他沒有政治性格,又與朝野關係良好,反對黨與立法院都不可能杯葛他;再加上他有處理金融危機的經驗,老手上路也絕非國民黨那批中生代新手接班所能比擬;當然,更重要的是,他這幾年在腦海裡始終有個台灣未來的政策大圖像,如果他當閣揆,可以想見一定比陳冲更能替台灣的未來繪出一份路徑圖。
馬英九現在也許並沒有更換陳冲的念頭,但換內閣,尤其是換閣揆,卻是他救政府甚至救台灣的唯一選擇。新閣揆可從中生代中尋找,例如朱立倫等人,但中生代接班卻要邊做邊學,難免緩不濟急,而且也很容易耗損,有礙未來接班布局,馬英九在唯一選擇中的唯一選擇,就是讓蕭萬長老帥歸位,再請他老驥伏櫪做一年左右的閣揆;為馬英九個人計,為政府計,為台灣計,這都是他應為當為也不得不為之事。
要拜託蕭萬長「屈就」重作馮婦,當然並非易事,但天底下沒有不可能的事,關鍵全繫於馬英九一念之間,「我勸總統重抖擻,不拘一格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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