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這段時間對於「中配六改四」的政策有很多爭論。不管是民間團體還是立法委員,對於這件事情都表達了立場及意見,身為中二代的我也很關注此事件的發展,想與社會大眾分享我的觀點。
看到很多Dcard、YT的影片留言,其實都讓我很傷心,認為台灣社會好像不容許「中國籍配偶」的存在,覺得他們過來就是為了洗人口,連想要說出「我喜歡中國」好像也變成了原罪。我知道台灣和中國在政治之間發生了很多的事件,這些事件都讓我們對中國政治造成很大的反感,但是這樣的反感情緒漸漸擴散變成「逢中必反」,和中國有關的人事物都被放大檢視,使「中配」和「中二代」這些原本和政治擦不上邊的人,也被拿出來檢討,對我們而言,這實在是莫名其妙的指控。
只要來自中國,就對中國有忠誠義務嗎?
最近在中配身上討論比較多的議題是「忠誠義務的衝突」,但是我認為:一個國家就算權力再大,也無法管控一個人的思想,所以政府就算要求人民要「忠誠」,但在實際情況下,不可能控制每個人的思想,所以中國才需要用強硬的手段讓「不忠誠」的聲音消失。但台灣不一樣,台灣是民主的國家,不需要用強制的手段,大家都能自由說話。因此,爭論中配是否「忠誠於台灣」並無太大意義,這就回到個體的自由意志了。
而「義務」就代表你對於國家有某些責任,你需要為你居住的地方付出些什麼。打個比方,這就好比不同社區管理委員會的區別,我從A社區遷移到B社區,就不需要繳納A社區的管理費以及受他們的規範約束,而要來適應B社區的生活以及這邊的規則。A社區的管委會無法控制我,因為我搬出去,權利及義務都已經了結了,遷移到B社區,要面對的是B社區的權利及義務規範。
對於國家而言,義務就是繳稅等等的事項。因此,就算我想要「忠誠於中國」(盡中國國民之義務)也不可能,因為我已經遷移到另一個國家,無法再繳稅給中國了。
我認為「忠誠義務衝突」論述背後的意義,是希望中配在台灣和中國之間只能選一邊站,只能夠有一個認同,不能有「兩個都認同」的空間。對於一個移民而言,這可能是一輩子都無法達成的事,需要第二代、第三代才能慢慢達成「完全認同台灣」。再者,在兩岸關係如此緊張的狀況之下,選擇台灣國籍就等同於放棄中國國籍,那再吵「中配無法放棄國籍」就顯得更加沒有意義。

新移民的歸屬感與不安感
很多新移民的原生家庭本來狀況就不好,因此,她們才勇敢的來到人生地不熟的環境,想要重新開始,離開原本的家,找尋下一個容身之處。但是,到另一個環境就要想辦法融入,剛開始還不知道如何起步的時候,在那個年代,結婚就是最快的捷徑,最快的選擇。很多夫妻認識不久就結婚了,生了小孩,又被傳統價值觀束縛,忍受台灣社會的歧視「她是來撈錢的」,甚至還要面對家庭暴力。結果卻發現,原來台灣也不是我的家。該怎麼辦呢?已經有了小孩,要如何把孩子帶回中國?可是中國也不是我的家啊。「我一定要自己努力,創造我想要的家!」
說實話,這就是我母親的經歷。她只是想要找個可以安身立命的地方而已,沒想到去哪裡都這麼困難。
所以要中配「認同」這個欺負她的地方,十分困難。連我是二代,也無法完全認同現在的台灣。難得有對中配友善的政策出現,還是會說「你們會有忠誠義務的問題喔,對台灣會造成危害,你們再忍耐個6年吧」。
我記得很清楚,我母親不會說台語就被歧視,我小時候也曾因為口音的緣故被霸凌。我現在還是很喜歡聲音清澈、陰陽頓挫很明顯、捲舌音不太重,來自湖北家鄉的聲音。如果說要提升台灣的認同,那就請提供我們一個值得認同的環境吧,而不是逼迫我們一定要認同這裡,或許一切都是不得以而這樣的。
(作者為中二代,就讀東吳社會系,本文試圖和台灣社會對話,看見跨國婚姻中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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