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讀者投書】創造友善文化的契機─談對身心障礙者的認識與尊重

圖片來源:©LAPI / Roger-Viollet(作者提供)

我投身研究「大屠殺(Holocaust)」已將近三年,曾經在研究過程中看過一張照片,拍攝於1942年的冬天,在巴黎某個公園的入口處,貼有一張告示牌,上面寫著「遊戲公園,兒童專用,猶太人禁入。」

我參加了由楊玉欣委員辦公室主辦,邀請身障朋友代表們與各政府部門的「友善文化」會議。台北市心生活協會李麗娟理事長在會議中提到,今日仍有些公共場所門口掛有告示牌,寫著「禁止精神障礙者與狗進入」。最初聽見這句話時,我著實地嚇了一跳, 難道人們還停留在二戰時期,罔顧人性尊嚴的納粹時代嗎? 

李麗娟理事長進而強調,請不要再說這些人是「精神分裂」, 他們是因為知覺與思想失調而造成思路紊亂及語言不清,我們應稱他們為「思覺失調者」。另外,在一般人的刻板印象中,身心障礙者常被稱為「殘障人士」,聽障者也常常被稱呼為「喑啞人」;甚至台北市市長柯文哲帶來手語老師向議員報告,竟被媒體用聳動的標題寫著「手語老師來了!再挨轟浪費公帑」。我不禁倒嘆一口氣, 在輔助需求上提供服務,竟有如此的差別待遇,這不就等同於納粹強加在公園裡的禁止猶太人進入的標語(如圖),是我們的社會病了嗎?

這場會議讓我深深為身心障礙朋友們抱不平而氣憤著,回家後,我閱讀了楊玉欣委員辦公室粉絲頁上,對於本次會議內容的敘述,她談到:「當人不認識,不了解某一族群時,就容易對其產生恐懼、排斥,甚至歧視。從過去被稱為番仔的原住民、被稱為外籍新娘的新移民、到各種樣貌的身心障礙者,都遭遇類似的處境。」我很贊同這番話,的確,因為我們不明白「思覺失調者」的病症,加上某些媒體錯誤的報導,導致一般民眾的誤解,而產生歧視、污名化。如果只是一直抱怨而不去做改變,也無濟於事。當今教宗方濟各曾說過:「如果我們不向前走,我們就靜止不動。」(註一)若以積極的態度來看這一場友善文化會議的意義,楊玉欣委員團隊確實希望將來能透過普查來認識身心障礙者的真正定義,為他們「正名」。這樣我們就能夠以同理心站在他們的立場思考或幫助他們。少了社會大眾的理解與尊重,才是真正無法融入的障礙。透過彼此對話與聆聽,了解身心障礙者的處境與需求,而在彼此協調、達成共識的認知下,用同理心共同找出具體的、積極的解決之道。

我非常認同中華民國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秘書長楊聖弘先生所說的:「法條改變,社會就會改變」。而行政官員最能發揮此功能,執政者為人民樹立好榜樣,如同移民局為讓新移民能夠融入社會所編列的預算,以及相關生活資訊服務如此完善一樣,且對身心障礙者也相同用心,在推動行政體系時,有完整詳細的規劃;這不單單只是工作,同時也就像楊委員所說的:「這是做對生命有益處的事。」

台灣還有很多需要我們努力的空間,尤其是積極的整合資源,減少城鄉差距,也就是城鄉對身心障礙朋友們看待與服務的「心」態;心很重要,因為你的心決定你的方向。如此一來,就可以減少人被扶進電梯,但輪椅卻還留在電梯外的窘境,也不會再有一群小朋友自己圍繞著一圈玩遊戲,旁邊坐著輪椅的小朋友卻只能觀看的悲歌了。

(作者在歐洲長期從事藝術領域及納粹大屠殺方面的研究,身為台灣公民,想盡份責任,以一位藝術創作者的眼光,將所見所聞分享出來,希望台灣民眾有朝一日能以真正的「同理心」來看待及對待我們的身心障礙朋友們。)


註一:小若望.艾倫(John L. Allen Jr.),劉麗君(Angela Liu, MMB)譯,慈悲與貧窮 − 教宗方濟各希望你知道的十件事,光啟文化事業,2014 臺灣臺北,p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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