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鄭英耀於5月14日表示,預計今年9月開學將實施高中以下學生入校後手機必須集中管理的政策。身為高中教育現場的教師,看見大家在討論是否「管」、怎麼「管」學生手機時,我認為應該先思考的是如何「教」的問題。
手機使用難管理,問題出在哪?
教育部在108年就已制定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高中校園也都有相關的手機使用管理規範。從管理使用的手機袋、養機場、保險櫃,到學生違規後的勸導、警告、小過、通知家長、暫時保管等處理措施,都是現行高中校園教師可以使用的手段。然而,我在教育現場的觀察是:許多教師考量的是:管理很費時會影響教學進度(管不完)、即使按校規懲處學生也不會害怕(不怕管)、其他導師或教師沒管而難以要求(不好管)、管理過程容易發生師生衝突(不想管)……最後常採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方式消極處理,學生也就持續地在課堂中使用手機。
在校園中「管」理手機是教育手段,但在管理前的政策說明、利弊分析、意見表達、溝通說服、凝聚共識的過程,才是教育目的,也是身為教育工作者應該「教」學生的事情。因此,我認為上述課堂狀況發生的原因,在於教師常把重點只放在如何「管」理學生使用手機的行為,而輕忽如何「教」育學生思考手機管理的意義、目的與利弊等問題。尤其是對於經歷過國中校園統一集中保管,但升上高中後卻又期許他們能自主、自律的學生來說,管理前的教育顯得十足重要。
台師大公領系林佳範老師曾在講座中提醒教師,校園師生互動不能只有用「力」的「管」,而要講「理」的「教」,因為這才是學校教育的本質、法治教育的意義。而關於如何「教」、如何「聽」學生講理的部分,國北教大社發系曾慧佳老師在公民教育的討論課程中,以眼神專注、從不打斷、溫柔等待、保持傾聽姿勢等方式做了具體示範。我認為以上的教育專業能力,是現代社會以學生權利為本位發展的教育環境中,教師應該具備的基本思維與能力。

手機規範也可以成為民主法治的起點
其實,手機要管或不管都可以執行,但執行成效的關鍵在於是否教、如何教的問題。我在擔任導師或專任教師時,只要願意在手機管理前,運用足夠的時間說明,並不厭其煩地和學生討論手機使用的議題,最後會發現,學生在課堂上使用手機的比率可以大幅度地降低。而對於教育部正在著手規劃的手機集中管理政策,我認為政策內容必須寫得清楚明確,學校在進一步制定規範時應清楚說明並聆聽學生意見,教師在執行規範時要溫柔且堅定,並避免以消極或放任的態度處理學生使用手機的問題。
綜上所述,現行高中各校手機管理規範內容與執行的不一致,以及教學現場時常發生校園規範存而不用的狀況,會讓學生培養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或是陽奉陰違的心態(老師不會管、用了也沒差、大家都在用)。當這群學生畢業上大學、出社會之後,面對的不在只是校規而是法律,而這種違法卻不在意、沒被抓到就沒事的僥倖心態,也正在動搖著民主法治社會的根基。
因此,我建議在教學現場的教師,或許未來在討論是否管理、如何管理手機之虞,可以先思考如何教的問題,並且在和學生溝通講理的過程中,建立師生信任之基礎,使學生不在漠視規範,而能理解規範、討論規範、尊重規範,讓學生亦能成為穩固臺灣民主法治社會的力量。
(作者為台北市高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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