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挪威沙灘手球隊在7月18日的歐洲沙灘手球錦標賽(European Beach Handball Championships)時,因穿著短褲對戰西班牙隊,而被歐洲手球聯合會(European Handball Federation)以「著裝不當」為名裁罰1,500歐元。同天,曾居世界第二的帕奧運動員奧利維亞.布林(Olivia Breen)於英國錦標賽(English Championship)比賽跳遠結束後,被一名女性官員告知她的短褲「太暴露了」。
相較之下,德國體操運動員薩拉.沃斯(Sarah Voss)在今年4月歐洲藝術體操錦標賽(European Artistic Gymnastics Championships)一反三角高衩的服裝慣例,以遮蔽雙腿的緊身衣取代。今年賽事提供了女性運動員反對性別歧視的發聲舞台,不僅德國體育當局、挪威各球類聯合會主席及政府官員,社群媒體上也不乏民眾和紅粉佳人(P!nk)等藝人為女性選手的穿著據理力爭。但是,這樣就足夠了嗎?
運動場外,奧運作出的努力
女性運動員參賽的比例確實已逐漸升高。從1896創辦年限制女性參與奧運,至2014年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決定達成「奧運選手至少一半為女性」的目標,2012倫敦奧運(44.2%)及2016里約奧運(45.6%)皆已越趨接近,而今年東奧選手更高達48.8%為女性。
相較於過往其他媒體將女性柔道形容為「女生打鬧」(catfight);以「國家美式足球聯盟(National Football League)選手的太太」介紹獲得銅牌的射擊手科麗.科格德爾(Corey Codgell)等,奧林匹克廣播服務公司(Olympic Broadcasting Services)執行長埃克薩科斯(Yiannis Exarchos)向觀眾保證,今年有關賽事的新聞報導將與過往不同,「我們會確保不刻意強調選手的穿著、外貌,或私密部位」,以在傳播領域中追求公正平等。
另一方面,儘管國際奧委會從未有過女性執行長,今年5月已將女性理事比例提高到47.7%,並預期未來執行決策者將有36.7%為女性,而日本奧委會(Japanese Olympic Committee)也額外增加了12位女性委員,提升女性比例為42%。除此之外,國際奧委會也要求開幕式須指派男女各一名選手舉旗遊行,對中國來說是第一次有女性擔任旗手。因此,國際奧委會、奧林匹克組織委員會(Tokyo Olympics Organizing Committee,簡稱東奧組委會)等都一再申明,2020東奧是首屆「性別平等」的奧運會。
檯面之下,女性面臨的處境
然而,致力平等的奧委會也有出言不遜的時候。國際奧委會副主席柯茲(John Coates)於7月21日澳洲拿下2032奧運主辦權時,強迫昆士蘭州長帕勒榭(Annastacia Palaszczuk)出席今年東奧開幕典禮;東奧組委會前會長森喜朗因失言「女人太多的話,開會很浪費時間!」而辭職謝罪,主席改由橋本聖子擔任;負責開幕式的創意總監佐佐木宏,也因提議讓藝人渡邊直美扮豬,取「奧林匹克」和「奧林pig」諧音,受輿論指責而提出辭呈。
不只籌辦過程,奧委會的各項規範也未能顧及女性選手。為因應防疫需求,東奧限制選手攜家帶眷參加比賽,經過請求後才在6月底允許攜帶新生嬰兒。加拿大籃球選手葛琦(Kim Gaucher)便曾痛苦抉擇,「必須在奧運選手和新手媽媽間作選擇,不能兩者兼得。」西班牙游泳選手卡博內爾(Ona Carbonell)也指出,防疫規範迫使她在隊伍的奧運別墅和家人的酒店房間來回,疲於奔波。
奪得11場拳擊冠軍的布由(Mandy Bujold)於2018年排名第八時暫時引退生產,產後打算回到賽場之際,東奧卻因為疫情取消預賽,轉而以2018至2019年布由仍懷著胎兒、未能參加的三場錦標賽作為標準。雖然之後布由上訴至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獲勝訴,判決卻寫道「懷孕或後生產的『特例』」,顯示女性選手的權益仍未普及。
除了母親的身分,女性選手的身體自主權也遭剝奪。西非馬利女子籃球隊爆出性侵醜聞,示威者透露,奧委會早在2000年代就得知此事,如今至少有100位青少女遭多位教練毒手,國際籃球總會(FIBA)主席哈曼.尼昂(Hamane Niang)也因長期忽視問題而辭職下台。根據《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包含阿富汗足球協會(Afghanistan soccer federation)前主席克蘭(Keramuddin Keram)、海地足球協會(Haitian soccer federation)前主席巴特(Yves Jean-Bart)、前美國奧運體操隊醫納薩爾(Lawrence G. Nassar)都因剝削女性受罰,後者更因性侵156人獲判刑175年。
性別平等,從保障參賽權做起
若無法提升全體公民的性別意識,悲劇將不斷上演。筆者認為,應從提撥女性運動員資金為起始點。現今大多運動基金都根基於運動員的場上表現,而較少機會上場的女性運動員則更難以取得資金,因此無法獲得曝光,導致惡性循環。以牙買加為反例,該國對於女性運動員的期待高於男性,在2008年奧運隊伍中,占了54%的女性選手贏得了82%的獎牌;而曾以奧運作為政治宣傳的羅馬尼亞,也致力培育出優秀的「體操皇后」。
就算女性在賽場獲得佳績,也不代表如今已性別平等,而是儘管性別不平等,女性仍舊堅毅奪牌,尤其是為了參賽而受性虐待的選手們。為了保障運動員,工作人員和教練的背景審查不可輕忽,若該組織有任何形式的性剝削,則不應該再提供任何資金,以示嚴懲。
另外,提高運動組織女性成員的比例,不僅能減少失言或男性說教(mansplaining)的局面,也可以制定出更適合女性選手的托育照顧等參賽政策,並且更願意積極調查性侵案件。社會應該鼓勵更多女性參與體育賽事,進而減少性別刻板印象,並擴展女孩對未來職涯的想像。
增加女性參賽的機會,才能夠離性別平等更近一步。BBC體育事務總監芭芭拉.斯萊特(Barbara Slater)認為,平等的參賽資格擁有改變女性劣勢的潛能,「奧運作為價值導向的機構,更應該作為典範。」性別平等並非僅呈現在輸贏結果,而應從根本的權威性別、受訓教育、資金結構等層面觀察,只有確保每個人不因差別都擁有同樣的參賽權,才能夠坦蕩向眾人宣稱「性別平等」。
(作者為女性主義者,國立臺北大學應用外語系三年級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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