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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612事件一週年:警民衝突背後,是「沒有兩制、只有一國」的真相

香港612事件已一週年,但人民仍在抗爭的路上。 香港612事件已一週年,但人民仍在抗爭的路上。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去年的6月12日是一條大藥引,在香港政府強推《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又稱「送中條例」)的背景下,引爆警民之間首次大規模衝突,從此小城硝煙處處。那天正值條例二讀,立法會所在的金鐘一帶,早被民眾佔領、癱瘓。外圍滿是反送中的市民,內圈是層層布防的防暴警,就看哪個火頭先點起。

筆者身處其中,有兩個場景至今難忘。

憤怒的大叔指責警方行為違反法規。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拍這張圖片時,警方尚未清場,但已在立法會最外圍一字排開。圖左的藍衣大叔憤怒的指責警員在沒有任何威脅或警示下就掏出警棍恫嚇公眾,有違《警察通例》。爭辯一輪後,警察自知理虧,收回警棍。

警官也許認不出這位據理力爭的大叔。他退休前隸屬懲教署,即管理犯人的政府部門,更曾擔任懲教署事務職員協會的會長,熟悉警例,明白有規有矩,才配稱為紀律部隊。

這個時空定格,凝住了人們對這曾被美言「亞洲最佳」(Asia's finest)的隊伍的最後期許:起碼有規有矩、有得講道理。倘若錯過,明日之後便恐怕再難看到。

這樣說毫不誇張,直播畫面上,警棍、催淚彈愛用就用,誰不順眼抓誰,甚至發洩完就走;管你示威者抑或記者,總之口喊「曱甴」(蟑螂),把胡椒噴霧當成「殺蟲劑」猛噴。廣東話說是「有牌爛仔」,翻成本地用語,就是拿着執照有恃無恐的爛崽子。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去年8月發表聲明,表示已經檢視可信證據,顯示香港執法人員使用低致命武器(less lethal weapons)時違反國際標準及規範。今年1月,聯合國人權特別報告員(Special Rapporteur)致函港府,表示有理由相信警方涉嫌「無差別、非必須和不符合比例地」使用催淚彈和胡椒噴霧等化學武器,違反國際用武原則。

記得6年前、2014年的佔領運動期間,傳媒曾拍下警察把示威者拖到暗角毒打、警官以警棍棒打路人等影像。雖然檢控過程拖延多時,但涉事警員最終被送上法庭治罪,成為轟動的新聞。可是今時今日,執法人員不單把臉蒙起來,還收起制服上識別身分的番號,肆意在街頭「執法」,令受欺的投訴無門。執法人員口說「止暴制亂」,從另一個角度看,卻是「以暴製亂」的禍源。

有人或者會說,這些只是對警隊的個人偏見,可是有同樣想法的香港人很多。一項有關香港紀律部隊的民望調查發現,警務處在100分裡只得了36.8分,不合格。當中44%受訪市民乾脆給警察打0分,在9個紀律部門中敬陪末座。

一個被4成多市民打上「零鴨蛋」唾棄的隊伍,憑什麼繼續持械在街上行使法定武力?結局只能是災難。

在社區中,不難看到這樣的塗鴉。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回頭再說6月12日那天,另一個教我印象深刻的場景,發生在立法會門前。那是兩陣交兵的前線。

與外圍熱烘烘的群眾不同,那裡有數百個安靜站立的年輕人──或者說「肅殺」更切合。緊緊抓住我的,不僅是現場的低氣壓,還有一張張10幾20歲的稚嫩面容。那天原是上學日,孩子本該安坐在教室裡,卻在這裡上陣,彷彿未受過軍訓便衝上前線的新兵。他們僅有的裝備只是口罩、頭罩、雨傘,和用來包裹手臂的保鮮膜等;對上則是的荷槍實彈的防暴警。

究竟是誰把孩子推上戰場?

香港在2003年有過50萬人遊行,歷史性地推倒俗稱「23條」、涉及叛國罪的國家安全立法。去年6月12日前幾天的6月9日,103萬港人上街「反送中」,比反23條的人數翻了一倍,相當於每7個港人便有1個用腳走出來表達不滿。在文明社會的話,這個數字足以叫政壇變天。沒想到遊行結束一小時後,港府隨即發新聞稿,聲言在6月12日恢復法例二讀,等同向「和理非」(主張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溫和抗爭路線支持者)宣告此路不通。

在這個背景下回看年輕人站上陣地第一排,原因不難理解。他們進不了立法會,卻以肉身抵擋惡法。

這一天,警方發射超過240枚催淚彈、30多發海綿彈及布袋彈、近20發橡膠子彈,造成80多人受傷,多名市民頭部中槍,2人傷勢嚴重。

6月12日撤退期間,有忿忿不平的年輕人對著警員破口大罵:「你今晚怎樣跟子女交待?可以安睡嗎?」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6月15日,一直口硬的林鄭政府宣佈「暫緩修例」,但是制度的墮落沒有暫緩,瘋狂的搜捕也沒有暫緩。時至今日,香港已有超過9,000人被捕,當中4成是學生,最小只得11歲;檢控了1,600多人,當中近600人被控暴動罪,最高刑期為監禁10年。而涉及的暴動罪行,包括闖進失能的議會、企圖阻止通過七分一港人用腳反對的法例,以及向發射僱淚彈橡膠子彈的警方投擲雨傘和頭盔等。10年,是幾多年輕人的青春歲月?毀掉多少人的一生?

警察有理由拘捕犯法的人,但請謹記誓詞:「……不徇私、不對他人懷惡意、不敵視他人……」。簡單說,請一視同仁,勿因對方年輕穿黑衣便打成罪犯,卻放縱上位者為所欲為。更請警察信守警例,制伏示威者後,不要愛打幾棍就打幾棍、打至頭破血流動彈不得,仍不罷休。

起初,我尚同情執法人員夾在政府與人民之間的為難處境,但很快便發現,在放縱、包庇和失去制衡下,清清白白的警務人員已經成為想像。

撐著警暴的,是背後港府的制度暴力;而制度暴力,又依仗警暴橫行。這一年來,意圖阻嚇示威的《蒙面法》、醉翁之意不只疫情的《限聚令》、不惜撕破臉也要霸王硬上弓的港版《國安法》,逐一凌遲香港公民的民主權利。612這條大藥引,豈止引爆大規模的警民衝突?熊熊烈火燒足一年,把「兩制」炸開,露出「一國」真身。

遊行期間看到的文宣。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今日台灣,終於走出傷痕纍纍的歷史,踏上民主化的道路。往前看依然滿途荊棘,但是「有得選、有得罷免」,民意可以在制度內用選票實踐,確實值得自信。至於香港,則正在一條黑暗隧道中,從自由那端被迫趕到極權的包覆之下。從執法到司法、從教育到傳媒,各個專業都籠罩在黑影中,處處失守,一盞盞地燈滅,幾時得見盡頭?

絕望嗎? 倒想說,很多香港人不是因為有了希望才去堅持,而是相信堅持了才會有希望。經過612的催淚彈洗禮,迎來616的200萬人上街,「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吶喊處處響起,開展一年來波瀾壯闊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運動──縱使愈見悲情。

戰線已經不只在硝煙處處的街頭,還在各個專業中。香港學者葉健民從學術界經驗出發,在報章中提出幾點建言,這裡借引箇中點滴:維持自己的專業實力是最重要的自身保障;保護自己,時刻有面對投訴的準備;要盡量擴大國際聯繫;不要自亂陣腳,隨便猜疑你身邊的朋友;小心選擇戰場,沒有必要每役必與。

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將成為不同專業的戰線,教師如是、社工如是、傳媒如是、醫護如是、公務員如是……雖然身在世界各地,但依然心繫小城的香港人亦如是。

香港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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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美智
土生土長香港記者,出過幾本書,得過一些獎,筆下有同志有外傭有劏房家庭有輪椅人士有少數族裔⋯⋯沒想過,這趟輪到書寫自己的新移民心事。
朱漢強
只做過兩個工種:記者和非牟利民間團體。當立之時在台灣生活8年,喜歡她的好,見過她的壞,以為長居下來,卻陰差陽錯回到香港,當上環保議題推手;知命之年,命運又把一家子送回寶島,開展人生下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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