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內容是關於《犯罪是怎麼煉成的?》15場系列活動的記錄。第14場活動於2019年8月17日在南投的「籃城書房」舉辦,題目為「兒少安置之後?如何讓機構成為孩子真正的避風港?」,邀請陳綢兒少家園的徐瑜主任,以及臺中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兼庭長的施慶鴻,談論社會大眾對安置機構、安置兒少的期待,以及機構面臨的艱難挑戰。
媒體新聞,限縮了大眾對「安置機構」的想像
當你聽到「安置機構」時,你腦海裡浮現出的印象是什麼?
回顧2017年南投某安置機構爆出性侵新聞,一時引起軒然大波,社會輿論對安置機構產生許多負面看法,甚至認為安置機構是「把孩子從一個地獄推到另一個地獄」;除此之外還有一些負面新聞,例如工作人員使用暴力的不當管教行為,讓社會大眾在擔憂機構內孩子的處境時,也對安置機構留下了一些刻板印象,認為機構內的照顧經常是不恰當、罔顧人權的。
而對於機構內的孩子,尤其是透過司法處遇被安置的兒少,也有不少認為孩子們「都很壞」、「血氣方剛」、像個「不定時炸彈」等等的說法,必須好好被管教改過。
面對這些輿論和社會觀感,陳綢兒少家園的徐瑜主任說:「每一個新聞,都會讓社會大眾對安置機構的想像更狹隘。」她為安置機構和兒少被貼上的標籤抱不平,認為安置機構的生活不全然是這樣,不該用解決社會問題、預防犯罪的角度去看待這些兒少;對安置機構發生的犯罪事件,也不該只用單一歸因去下定論,而忽略了背後的結構性問題。
徐瑜說,自己在進安置機構前也和許多人一樣,「看問題只看到表象」,但在安置機構服務的過程中,她每天都在練習「如何看到問題的根源」,不管是面對逃學的孩子、親職失能的家庭、不當管教的機構工作人員,都要學會找到問題背後的脈絡,看到他們為難與掙扎的處境。
孩子為何需要安置?機構如何對待安置兒少?
台灣目前安置兒少的途徑有兩類:「社政安置」與「司法安置」。遭受遺棄、性侵、虐待等情況,或是家庭功能異常的孩子,會由社政單位系統委託機構安置;而犯下輕罪、微罪的孩子則透過司法單位評估必要性,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裁定委託給安置機構。
臺中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兼庭長的施慶鴻,用「麥田捕手」比喻少年法庭的工作,就像在懸崖邊抓住每個懵懂無知的少年一樣,目的是為了保障他們健全的自我成長。施慶鴻強調,《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處遇方式與兒少犯行的情節輕重無絕對關係,例如並不是安置輔導的懲罰性質大於保護管束,而是綜合個案的言行習慣與家庭環境背景評估有其必要後,才會裁定安置輔導處遇。
讓兒少進入安置機構後,會對每位個案擬定輔導計畫,希望能在安置過程中達到幾個目的,例如親職教育、中輟輔導與補救教學、心理諮商、生活職能輔導、就業輔導……等,至於機構如何照顧這些孩子?是否有不當管教或限制人權的狀況?徐瑜以實務工作者的身分坦言,「保護」與「限制」其實是一體兩面的,有時候他們也很兩難。
舉例來說,讓機構內的孩子們接受安檢,是為了不讓孩子持有危險物品,「顧慮這個孩子的權益時,也要顧慮其他孩子會不會遭到危險。」徐瑜提到他們機構曾經收容一位有過數次縱火紀錄的孩子,如何讓他在院內能夠有人權尊嚴的生活下去,同時又維持其他40~50位孩子的安全?這中間的平衡要非常小心拿捏。
至於談到為何有些機構把小孩「關起來」,以及機構內的性侵狀況與暴力管教議題是怎麼回事?徐瑜猜測這或許和安置機構所面臨的基本困境有關。將一群各自具有不同特殊議題的孩子聚在一起集體生活,又欠缺人力與資源給孩子妥善的「照顧」,最後只能用「控制」的方式方便管理。
安置機構的困境:四大皆空
不管是被社政或司法單位安置的孩子,在徐瑜的角度看來,背後根源都是相似的,就是過去沒有被好好的對待和照顧,而顯現出不同的議題。高衝突家庭長大的孩子也習慣用暴力對待他人、被性侵的孩子對於身體界限感到模糊、缺乏教育的孩子對生活和法律常識無知……每個孩子都有自己不同的特殊狀況,需要高度專業與足夠的人力,讓這群孩子能夠好好被善待,然而集體生活加上資源不足,讓機構經常無暇應對每個孩子的個別狀況,缺乏彈性。
徐瑜提到經營機構所面臨的挑戰,自嘲是「四大皆空」──人力、財力、社會支持、專業,照顧所需要的四大資源皆十分短缺,國家對民間安置機構的資源分配做法停留在「補助」而不是「委託」,其他不足的經費需要機構自行對外籌募,而仰賴大眾捐款的情況下,也造成機構容易考量社會觀感而隱蔽負面事件,一旦負面新聞爆發引發民眾對機構的不信任,機構的財務狀況將會更雪上加霜。
也因為資源不足,往往照顧人力、專業能力都難以應付龐大的兒少照顧需求,這時被犧牲的就是照顧人員的勞動品質,以及安置兒少的照顧品質。當機構為了降低管理上的成本,以「統一規定」、「控制」等手段來處理問題時,孩子個別的需求無法被看見和滿足,就會衍伸出其他的問題。
徐瑜提到政府也曾試圖要提升機構的照顧品質、加強院生安全,但撥款的指定用途卻是叫他們去買探照燈、裝監視器、緊急鈴等硬體設備。然而對安置機構來說,「人力」永遠是最迫切需要的,「我不可能叫探照燈幫我顧小孩!」對於因過往創傷被安置的孩子,機構也需要花很多時間對特殊議題進行梳理,這些需要的都是專業人力。
兒少安置之後?談社會對安置機構的期待
施慶鴻以司法角度來看被安置的兒少,正因為法律是人民最後一層保障,所以他們對安置兒少的期望標準其實很低,就是「不為惡」。徐瑜說:「可是社會對我們的期待超級超級高!」談起過往曾接到一通善心人士想要幫助機構的來電,問起機構的成效:「你們有多少個小孩唸大學?多少個小孩長大後當老師律師?」當徐瑜解釋他們對成功的定義後,對方還疑惑地說:「教一個小孩到他長大、不會犯罪,這有很難嗎?」
面對大眾的期待和質疑,徐瑜苦笑的說:「真的很難」,還是有不少孩子在結束安置後,又因為別的案件觸法而進入輔育院(感化教育),原因是當孩子結案後回到社區,原本欠缺的支持系統依然失能,他們可能沒有家可以回去、沒有能幫助他的好朋友,他能選擇的路只剩以前一起幹壞事的狐群狗黨,於是又重蹈覆轍,難以脫離犯罪的循環。
安置機構經常受到社會大眾的嚴格檢視,曾有一名社工師感嘆:「我是社工師,不是魔術師耶!」徐瑜認為這句話很真實的表達出他們的心聲,對於社會期待「孩子進到安置機構後,就會什麼問題都沒有」的思維,她充滿了無奈,即使在一般家庭長大的孩子都免不了叛逆和打鬧,為什麼大家對機構的期待會比對一般家庭的期待更高呢?
用一個村莊的力量,養大一個孩子
雖然安置機構有其限制和困境,但對於一個家庭失去功能的孩子來說,這裡往往是他們僅剩的短暫避風港,因為各種複雜原因而進入安置系統的孩子,我們還是希望盡力補足孩子所欠缺的,能夠讓他們好好學習適應社會、平安長大。
要改善安置機構的照顧品質,最重要的根源還是回歸到專業人力與能力,有沒有足夠數量的人員承擔照顧孩子的責任?人員的專業技巧與機構照顧模式是否能夠符合孩子需求?
最後徐瑜談起一般人能夠給予安置兒少的幫助,她希望大家看待安置機構時能夠盡量除去標籤,不要有固著的想像,以相對友善的社會眼光去看待這群孩子的一舉一動。並且希望「社會大眾都可以當雞婆的人」,認為照顧孩子不是只有靠安置機構和社工,每個人都有機會接觸到高風險兒少,我們可以適時的拉孩子一把,提供他們能夠離家讀書的場所、或者一句適時的關心、提供孩子們欠缺的物資,「用一個村莊的力量,養大一個孩子」。
(《犯罪是怎麼煉成的?》系列活動於2019年6月至8月間進行,共舉辦15場。本活動由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法務部保護司、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一起夢想公益協會共同主辦,詳細內容可參考《犯罪是怎麼煉成的?》活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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