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勇敢揭開性侵暗黑回憶的受害者們

檢討性侵被害人的聲浪,普遍地存在社會中。 檢討性侵被害人的聲浪,普遍地存在社會中。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本篇內容是關於《犯罪是怎麼煉成的?》15場系列活動的記錄,第8場活動於2019年7月11日在桃園的「瑯嬛書屋」舉辦,題目為「#MeToo──勇敢揭開性侵暗黑回憶的受害者們」,邀請社團法人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的潘含恕督導,以及紀培琇律師,分享社會大眾對性侵的迷思以及受害人的經驗,期望社會能給予他們更友善的對待。

性侵之後?完美被害人v.s.非典型被害人

當你聽到一起性侵案件,有位女子控告男性友人強暴她,你內心會有哪些想法?

她是不是穿著太暴露?她平常的行為很開放嗎?她的交友關係很複雜混亂?是不是由愛生恨所以報復?還是想要敲詐一筆錢?

不管你有沒有上述這些想法,這些檢討被害人的聲浪,其實一直普遍存在社會觀念中。正如紀培琇律師引用現代婦女基金會調查的資料:「65%民眾認為,女生如果在行為上表現太開放、穿著很辣、喜歡進出夜店等場所,應該要承擔被性侵的風險;61%民眾認為受害者應該為性侵害事件負責。」

她也在講座中提到一篇漫畫「我幫強暴我的人做了早餐」,其中以一位性侵受害者的角度,敘述自己在遭受性侵後的種種非典型被害者行為,包括沒有反抗、甚至隔天還幫強暴犯做早餐。紀培琇接著舉了幾個被害當事人的例子,認為性侵受害者經常受到大眾的嚴格檢視,甚至有時候法官也會認定「這樣的反應不符合一般人受害後的反應」,宣判被告無罪。

然而真的有所謂的「完美被害人」形象嗎?我們希望性侵被害者是純潔無辜、行為檢點的,事發當下必須積極反抗、大聲呼救,事發結束後會表現出痛苦、悲傷,同時還要理性的保存被侵害的證據,提告陳述必須前後一致……這些期望與迷思,其實都間接讓性侵被害者不願或不敢說出自己的被害經驗,陷入深深的自責中,造成被害人的二次傷害。

性侵是怎麼發生的?社會對性侵案件的迷思

除了對性侵被害人的形象與反應有迷思以外,基於性侵案件的隱密性,一般大眾對性侵犯罪的認知也經常有一些誤解,例如認為加害者都是陌生人、社會位階較低、都是男性等等。然而從實際案例來看,熟人性侵占多數,性侵加害者也有很多是高社經地位的人,而近年男性受害者的通報數量也逐漸上升。

潘含恕提出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做的調查數據,受害者與加害者的關係,前兩名分別是「父親/手足」(32.4%)、「權威/長輩」(20.6%),「朋友/同學」和「親戚」則並列第三(14.7%),「陌生人」性侵的比例不到一成,而這份數據與衛服部做的兩造關係統計資料也相距不遠,第一名是「男女朋友」關係、其次是同學朋友、再來是親屬關係,不認識的陌生人約占6~7%。

這些數據都顯示出,性侵事件更常發生在被害者熟識的、周遭的人當中,「絕對不是像我們想像的,一個女孩子走在路上,突然被一隻手抓到暗巷然後就被強暴了。」潘含恕強調這是電視或電影的誇大情節,多數的性侵案件都發生在熟人之間,案發地點都在自己或對方家中,而非隨機、無差別的犯案。

而發生事件的當下,因為這層關係夾雜了其他的心理因素,加害者不一定是使用直接的暴力脅迫(例如肢體傷害、用刀制伏被害人)來達到性侵目的,更多的是利用權力與控制,以及當事人對自己的信任而性侵得逞。

循序漸進的侵犯過程,讓受害者困惑而難以拒絕

「我爸爸突然半夜進到我的房間,開始摸我的頭,我覺得還可以;開始摸我肩膀,我也覺得還可以;摸我的背,感覺怪怪的……怎麼碰我的胸部,這樣對嗎?還摸我屁股,感覺不太好,可是他是爸爸耶,應該不會幹嘛吧?……接著他把手指伸到我陰道,然後我才覺得事情好像不太對,但因為他是我爸爸,他應該不會有惡意,他平常不是這樣的人。」

潘含恕口頭描述了一段性侵受害者的真實心境,呈現出很多當事人在事發當下是非常困惑的,就像一般人在遭遇危機當下通常會出現三種反應,第一種是「fight」反抗、第二種是「flight」逃跑, 但更多的人在這個狀態下會出現「freeze」,凍結了,那樣的僵直狀況非常普遍,這三種反應都是人類演化過程中留下的來生存本能。

這也承襲著社會對於「完美被害人」的迷思想像,包括性侵被害人自己,都希望自己在事件當下有能力選擇反抗或逃跑,但實際上有更多的人會因為驚嚇而無任何作為,也因為當下的這份凍結,日後產生更多的創傷,包括內心的自責與罪惡感,以及外在社會的不諒解。

性侵害創傷有哪些?會持續多久?

潘含恕談到性侵害過程與事發後立即的創傷反應,約略可以分成兩種:「表達型」和「控制型」,表達型會出現哭泣、生氣、恐懼、焦慮等複雜的情緒糾結,但大部分常見的是控制型,受害者會選擇隱藏起自己的情緒感受,原因是我們必須生存下去。「哭在很多文化裡面被視為弱者,我都已經是個被傷害的人,我還顯出我懦弱的地方,那我怎麼活下去?」

很多被害人在諮商會談、律師諮詢、甚至開庭的時候都會帶著笑容,因為我們在意我們在別人面前的形象。「因為笑,我好像覺得我還好;因為笑,別人可能會接納我、幫助我;因為笑,好像我自己很開心。」

潘含恕也引用了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創辦人王燦槐教授的研究,將性侵害創傷分為兩大類型:

一、性侵害創傷症(Rape Trauma Syndrome; RTS),屬於被性侵後幾天至幾星期內的急性或失序階段,受害者會缺乏安全感與信任感,害怕男人或害怕性行為,有強烈的憂鬱與自殺傾向,恐懼司法,並且抱持羞愧與罪惡感、自責心理,例如覺得自己很沒用、或是讓家庭蒙羞。

二、創傷後壓力症(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PTSD),進行長期重整的階段,可持續數月至數年,有些人在發展自我調適的過程中會出現酗酒或藥物依賴等狀況。受害者逃避、或認知扭曲、產生負面情緒的反應,可能影響到他的生活與人際關係,持續惡夢、過度敏感驚嚇、或是不斷自殘的狀態也有,更嚴重的會因為身心失調而出現病症,或者出現解離症狀。

部分被害當事人的身體和頭腦為了自我保護,可能會讓他們遺忘事發詳情,值得留意的是這些脫離現實感、甚至產生解離症狀的行為,在司法調查上會讓執法人員產生困惑,他們難以判斷事發經過,加上性侵案件的罪證難以蒐集,基於無罪推定的原則,性侵嫌疑犯有很大部分會因為罪證不足而無法起訴。

特質不同、周遭環境不同,面對性侵害的反應也不同

一位觀眾提出疑惑,他觀察到性侵害案件有個奇怪的現象,加害人在長期間侵犯了多名被害人,但大家都隱忍不說,直到終於有一位被害人站出來為自己發聲,前面幾位的被害人才開始願意出面講述自己過往被侵犯的經歷。潘含恕用「人其實很膽小」說明為什麼前面的被害者選擇不說,「當我認為我自己這麼骯髒、沒用、無助,一切都是我沒有保護好自己的錯,這時候我敢站出來嗎?」

他說:「但因為每個人的特質不一樣,家庭和朋友圈不一樣,每個人接收到的專業系統或服務不一樣,或許剛好有一個人因為周遭的人都支持他,所以她敢站出來講。」而當被害人知道在這世界上有人跟她一樣經歷了類似的事情,她會覺得「原來我沒那麼孤單」、「我好像有一些同伴」,所以願意鼓起勇氣說出來。

當然在真實案例中也有另一種情況,例如在林奕含事件爆發後,媒體與社會輿論的話題曝光,讓潘含恕的一位當事人開始閃過一些畫面,是她過往被性侵後逃避而遺忘的經歷,這時才喚起了她的記憶,而這些痛苦的情緒讓她思考,自己是不是也應該像說出來的那位被害人一樣,說出來尋求幫助。

如何幫助受到性侵的親友?如何預防性侵發生?

潘含恕分享了性侵被害當事人在進行藝術治療中所繪的畫作,有許多都是呈現孤單與封閉的狀態,在事發後不敢說出經歷的人覺得孤單,說了之後卻不被周遭理解接受的人也覺得孤單,而他們的內心深處,其實都希望有人可以陪伴、接納他們的一切。

紀培琇呼籲大家打破性侵迷思,別再責備被害者做了什麼或沒做什麼,潘含恕也希望大家能用傾聽、包容的態度來認真對待被害人,給予支持與鼓勵,協助他們尋求專業協助。

另外他也提醒所有人一個觀念:「所有的犯罪、邪惡,就在周遭每分每秒的發生。」沒看見不代表不存在,我們在面對周遭人事物的時候必須更警覺。曾經有一位性侵被害者在多年後因為身心狀況尋求諮商協助,自嘲的說出:「我當年是不是很沒用?」但是誰又曾教過那麼小的孩子如何保護自己呢?服務過許多性創傷個案的潘含恕認為,只有透過加強性別教育與性教育,包括辨識偽男友、認識自己的身體、了解生理與心理情感議題……,並且學習自我身體的界線與保護措施,才能夠真正達到預防性侵害的效果。

(《犯罪是怎麼煉成的?》系列活動於2019年6月至8月間進行,共舉辦15場。本活動由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法務部保護司、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一起夢想公益協會共同主辦,詳細內容可參考《犯罪是怎麼煉成的?》活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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