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的上一篇專欄文章中談到,現代的教育僅是將人「輸往都市」,這背後與鄉村/農村的長期問題有關。整個鄉村在台灣的近代史上被忽視、歧視,若要追溯,或許可以從整個台灣現代化的歷史脈絡中探詢。尤其台灣的工業化、現代化階段,有著諸多複雜的原因形成,也變成台灣社會特殊的景觀。
缺乏鄉村/農村視野的台灣社會
今日的鄉村長期受到忽視,背後的原因我大致歸類為三種。
其一是「美援」。它加速、擴張台灣的現代化進程,使得鄉村與都市本應該在都市化產生的衝突和張力在一片「台灣錢淹腳目」與「積極進取」的發大財思想中,不斷地消融、忽視。
其二是移民與多元族群社會,某種程度上將城鄉關係轉變成外省族群與本省族群的問題,乃至於後來的原住民族群認同、族群與國族認同等等,例如客家運動、湯英伸事件,以及原住民運動。族群問題成為城鄉關係討論的出口,但卻未能實際地探討「城」與「鄉」之間的問題。
其三則是政治問題。過去長期主導國家發展的政黨並沒有在鄉村與土地上發展主體性,這直接關聯的是兩岸錯綜複雜的歷史問題。換成當代的話語,便是因為與土地沒有連結,於是無法透過土地建構其「在地性」。所以他們轉向現代化建設與新興都市來建立正統性與正當性,鄉村在政治發展上則被刻意忽略。
當然這後面還有其四、其五……種種複雜的原因,使得城鄉關係中的「鄉」不斷被忽視、變形,淪為歧視或城市的附庸,終於在教育的威權建構中,也成為了那個「不值得一提」的內容。
在這些複雜的情況下,東部面臨台灣缺乏的城鄉論述,又遇到另一個尷尬的問題。台灣東部在百年前並沒有真正的文字紀錄;這裡開發不易、難以到達,多數文字記載的對象都發生在西部與北部,像我們所熟知的「一府二鹿三艋舺」,同時期的東部卻彷彿黑暗大陸,不為人所知。這塊土地有其歷史與過去,卻只流傳於原住民的口傳文學,以及今日的考古發掘中。缺乏歷史記載與認知,這令東部在面臨城鄉關係的話語與詮釋上變得更加「缺乏份量」。
歧視與自我矮化的鄉村/農村
在我過去從小到大的學習經驗中,面對那些不愛讀書的孩子,老師們總是這樣批評:「你要是不認真念書,將來就只能繼續待在這裡」、「你以後不會只想要回來種田吧?」、「老師真不希望以後還在村子裡面看到你」……。這些話或許苦口婆心,但實際上卻是用一種扭曲鄉村、貶低農業的觀點,不自覺形成批判。現在回頭來看這些「勸世良言」,不免懷疑:在農村怎麼了嗎?當個農夫怎麼了嗎?不選擇去到都市,又怎麼了嗎?
從台灣現代化一路至今,這樣的歧視也逐漸內化成為鄉村的自我矮化。父母們會期望孩子們離開農村,或至少不要從事農業。有兩首歌曲剛好能夠代表,第一首是林強的〈向前行〉,另一首則是交工樂隊的〈風神125〉。前者代表一種積極進取、進入都市發展的正向價值,後者則唱出回到農村擔心被人恥笑為失敗落魄,兩者正好反映出了這種將歧視內化的狀態。
當我們重新探討鄉村的教育問題時,無法迴避的核心是:如何彰顯鄉村的主體性──包含話語、視野(被觀看或內視),以及突破它今日在台灣社會的曖昧關係?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重新讓鄉村的知識內容進入教育現場,並且反轉鄉村過去的歧視和偏差價值。
這樣的教育理念說來簡單,但是到底要教什麼?這又是一個大哉問。它不像現有的教育制度擁有課綱,也不像早期國立編譯館提供選文與課程內容;它甚至應該要去反對主流,以地方特殊建立起差異性的地方知識,以此重建鄉村論述與其主體,而不再是覆述那些透過都市想像、城市價值或歧視觀點而建構起來的鄉村內容。
從教育上重新建構鄉村/農村主體性
社團法人花蓮縣牛犁社區交流協會於1996年成立時,便是由帶領青少年的成長開始。經過將近20年的摸索與累積,我們才逐漸發展自己的地方知識教案。「要教什麼」這件事情長期的困擾著我們,直到現在我們也難肯定這樣的嘗試是否正確,希望能開啟更多的交流與討論。
針對上述的問題,我們嘗試進行統整:
1.鄉村缺乏主體性,且長期受歧視與自我矮化。
2.大眾對農村無知,農村也對農村無知。
3.鄉村不具備話語權,甚至「沒有歷史」。
4.鄉村無法在現有的教育制度上與都市競爭,還使我們失去「常識」。
針對這4大問題,我們花了15年的時間,採訪大量的長輩,從長輩們的生命故事中嘗試製作教案。之所以這樣選擇,是因為我們認為長輩們的經歷可以在某程度上代表農村經驗、農村文化與知識;甚至能在東部缺「史」的情況下,以他們個人的小歷史補充大歷史,乃至於對抗主流價值。這些獨特的農村經驗也能使我們跳脫現有教育制度的普遍問題,提供給孩子們獨特的地方知識,重建整個鄉村教育內容的主體性、地方性(特殊性)、歷史性、常民性。
協會編撰的地方知識教案第一課是這樣的:
第一課 等一張紙
18歲的那一年,街口大家鬧哄哄的聚著,村幹事貼張告示,寫著遠東紡織廠全臺大徵女紅。他們說要找女紅去桃園幫忙車縫衣服。上面寫著提供食宿,回到家與阿姆討論,阿爸阿姆沒說什麼話。直到那天在花蓮火車站離別時,阿姆在火車下哭、我在火車上哭,這一別就是離鄉好幾年。
紡織廠的集體生活讓我害怕,大家一起在大浴室裡面洗澡,我只敢穿著內衣沖,大家看著我就一直笑。我晚上偷偷地打給舅舅,他在北部工作,二話不說帶走了我,介紹我到文具店工作。之後工作換了又換、換了又換,從文具店到相館,從相館到我最後一份在台北的工作,是一間靠近台大的書店,那間書店叫做博士書店。常常有學生找我約會,但是我都不敢。我常想自己這麼一個鄉下的孩子,沒讀過什麼書,怎麼能夠跟這些高知識份子們約會呢?
1970年,豐田終於正式開採豐田玉(今稱之為臺灣玉),家裡也跟許多豐田人一樣,開起磨玉廠、有了幾名學徒。那時候阿姆的身體越來越差,總是擔心在外面生活的我。她看著一個學徒勤勞認真,希望我嫁給他,但我不願意,我想要在台北生活。可是有天阿姆打了電話來,說自己差不多了,然後突然冒出了一堆日語。我在電話另一頭一直流淚,行李收拾便回到家裡。這才發現,是阿姆騙我回來,要我嫁給那個學徒。
回到家以後,我才發現阿姆是為了騙我回來,才假裝自己生病、精神錯亂。如果那個時候北迴鐵路有現在這麼方便,我搭上火車就離開了,人生或許不會再這樣。
跟先生結婚的第三個月,我懷了第一個女兒,先生卻開始沉迷於「賭玉」,漸漸的敗盡家產;我忙著照顧小孩、工作賺錢,先生卻不斷的把錢輸光。直到阿姆過世後,先生突然消失,只剩下我一個人帶著兩個女兒。這時候才發現,我沒法像年輕的時候一樣,北上工作賺錢,得照顧兩個女兒。我當家庭代工、到幼兒園打掃,什麼工作我都做了。直到豐田玉的盛產時代過去後,來到西元1980年。
當時代,台灣的各地大專院校紛紛開設。豐田地區也開了精鍾商專(現在名為台灣觀光學院),村子裡好多學生,兩三千名的學生日常的開銷,令我開了一間自助餐廳。直到那時候生活才逐漸的好轉,阿爸終於不為我一直感到煩惱,我也漸漸的鬆了一口氣。
民國90年(西元2001年),熬到了兩個女兒都長大了,她們卻都還沒結婚,我擔心的問著她們,為什麼妳們都不結婚呢?她們才告訴我,她們希望能夠與爸爸離婚。前幾年我未肯離婚,是因為小女兒還沒滿20歲。直到女兒提起,我才終於下定決心離婚。
但是,那人已經無消無息十幾年,要怎麼與他離婚又是個大問題。終於,在一次的巧合下,那人將稅單寄送到家中,意思是要我們幫他繳稅,兩女兒生氣極了,隔一天就拿著稅單上法院。3年後的秋天,漫漫的官司終於結束,兩女兒下午陪著我走出法院,我想起18歲那一年的花蓮火車站,25歲那一年沒有拿到的火車票;突然想起阿姆臨終前愧疚的臉。女兒們載著我回家,阿爸也終於不用再為我擔心了。
從生命故事進行地方教育
這堂課有幾個基本的重點知識,第一個是關於女性主義以及農村變化。我們以「遠東紡織廠」作為重點,要對孩子們進行補充的是:關於台灣經濟起飛、出口加工時代,農村到底扮演著什麼角色?從什麼時候開始鄉村裡的人們開始往都市移動?尤其是觀看當時農村女性獲得工作、並且擁有走出鄉村的「正當」理由時,也開啟了女性自主的機會。但實際上,這名阿嬤仍無法逃脫女性的命運,被迫嫁給一個不認識的男人,背後卻還有東部長期以來的交通問題;整個東部的發展與火車、鐵軌、交通也息息相關。
第二個重點知識在於豐田玉。豐田玉過去作為我們豐田三村的重要礦場,讓1970年代的豐田被稱之為「小九份」,為這裡帶來繁華。這個歷史可以追溯至日本時代開採石綿的「御用工廠」,當時的豐田居民們可以因為去御用工廠工作,免除當軍伕的命運。


再往前追溯,還可追溯至台東的卑南文化,1929年,日本博物學者鹿野忠雄便曾發現豐田鄰近地區的玉石加工遺址,直到2010年,花蓮文化局正式劃定支亞干部落為支亞干遺址,是東南亞至今發現最大的玉石加工廠遺址。考古發現卑南文化時期的玉飾包含人獸形玉玦、玉石斧等,具有高度重要性,也是當時人與祖靈溝通的工具。這些玉飾最主要的加工地區位於花蓮壽豐與鳳林一帶,甚至東南亞、紐澳地區都發現過豐田玉。這背後標誌著的,不只是整個東部的貿易網絡,更確立了南島語族的遷徙途徑,並幫助我們建立起東部的歷史脈絡。
第三個重點知識則是在於「離婚」。這名阿嬤直到2001年、打了3年的官司才終於成功訴請離婚。但為什麼要等到2001年?這其實是阿嬤考量「監護權」問題做出的決定。在《民法》經過幾次修訂,才逐漸同意父母都能爭取監護權,然而過去的女性卻常在父權為上的氣氛下喪失監護權利。因此阿嬤苦忍20幾年,終於等到小女兒滿20歲,在民法上已屬成年,如此訴請離婚,才不用再擔心監護權的問題。
教導孩子關於離婚的知識,其實也是教導他們正視離婚這件事情。尤其鄉村地區的家庭結構常出現單親或隔代教養,許多教育現場都會將這樣的孩子視為「風險家庭」,無形中產生歧視與貶抑。我們期望讓孩子們持平的看待離婚這件事,而不是認為自己的家庭有問題,甚至支持婚姻已經出現問題的父母如何和平分開。

孩子們的迴響
要評估教育內容是否有效,或者真的能夠對孩子們產生影響,需要漫長的時間等候。我們總共編了5課,從第一課教導鄉村歷史與常民知識,第二課討論日本時代、原住民文化與東部地理,第三課包含農業知識、農機具操作和返鄉故事,第四課是東部的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第五課則針對社區營造,帶領孩子們嘗試操作。我們期望最終能夠至少編列出10課內容,最終建立起孩子們對地方的情感、擁有鄉村視野的主體性、常民化的地方知識,以及對鄉村價值的肯定。
在教學過程中,我們也不斷評估孩子們學習的狀況,請孩子們以「家鄉」為題進行書寫,從中觀看他們的「學習成效」。從作業中可以發現,孩子們的確對土地有了更多了解,也對家鄉的未來有了初步想像,甚至跳脫過去既往的觀看視角,期望自己的家鄉「能夠保持一樣」,而不是像今日發大財、大建設等的期許。這或許稱不上立竿見影,但已是極大的鼓勵。

最後還是得強調,我們並沒有辦法肯定的告訴各位,協會的嘗試一定是正確的。我們無意改變現有的教育內容,對於社區工作者而言,這是巨大且艱鉅的挑戰,也非我們的責任;我們能夠做的事情是補充,使教育更多元,讓地方真正存在孩子們身上,讓他們把文化帶著走。當我們談論文化傳承、談論鄉村價值,甚至談東部的歷史與地方,我們認為最好的做法不是作保存、著述,而是讓文化真切地活在土地上,活在每個人的心中,這也是我們期望做到的。
期望農村能夠突破現有的鄉村侷限與偏見,不再自我歧視,讓台灣過去匱乏的鄉村觀點、破碎的鄉村論述,在下一代重新長回來,開啟未來城鄉之間平等對話的機會、打破城市主流價值觀的牢籠,我們才有機會在新的世代來臨時,重新看見鄉村、農村走出自己的價值,而非再淪為城市的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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