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台灣選手的優異表現與拚戰精神,讓為了破口與疫苗爭吵不休好幾個月的我們,終於能一起為國家隊齊聲歡呼。8月1日戴資穎出戰中國選手的羽球女單金牌戰,在有線電視創下17%的史上最高收視率紀錄,全國每4人中就有1人在電視機前為小戴加油。
長期不受重視的運動轉播一夕爆紅,無法參與轉播的頻道業者因而抱怨,取得台灣區轉播權的愛爾達電視轉授權開價過高,導致只有東森與公視兩家業者加入、不夠普及,損害多數觀眾的收視權益。
因此,有人指責政府過去管太多,要鬆綁才能讓頻道業者跟世界「職業化、專業化和商業化」趨勢接軌;也有人主張政府該大力補助,讓更多頻道轉播奧運;也曾有業界人士宣稱,「台灣有線電視業者、OTT、MOD要攜手合作,打破藩籬共組國家隊爭取轉播,享用遍地開花的方式,讓民眾都能收看」。
關於奧運轉播政策的不同說法,我們先提出三點回應:
1.多數頻道業者不願投資相對冷門的運動轉播,正是因為政府缺乏結構治理政策,導致市場失靈的惡果。全球運動高度商業化下,由國家介入才有機會維護觀眾收視權。
2.國家針對短期奧運賽事轉播「放煙火」式的補助商營業者,花大錢只滿足喊爽的一日球迷,是短線操作的錯誤政策,無助運動文化與媒體轉播的發展。
3.打造運動轉播國家隊,必須要以「重要賽事免費收視」立法為後盾,由公廣集團扮演建隊核心,付費收看的商業電視與平台作為輔助,才能避免奧運等賽事轉播被「藏在付費牆後」。
付費頻道的職業比賽,投資決勝負
擁有500萬使用戶的有線系統中,體育專業頻道約3到4家。因為政府長期對有線系統與衛星頻道低度管制,所以在超過100個頻道競爭下,位於後段區塊的體育頻道收視率與廣告量都不足。受限於大型系統業者壟斷與主導市場,體育頻道更依賴按照用戶數拆分的授權費做為財源。業者考量成本收益,對投資轉播權利金裹足不前,而無力爭取奧運與世足賽等大型賽事。
擁有200萬使用戶的中華電信MOD與旗下愛爾達電視為了搶佔市場,近十多年來集資投入運動賽事轉播,除了備受運動迷重視的奧運、世足賽、中華職棒、NBA以外,平日也轉播本地較冷門的歐洲足球、羽球、桌球等賽事。這次東京奧運17天的賽事轉播,據稱就投入超過4億元權利金。
私營業者總是在商言商,因此壟斷有線系統中頻道業者的投資意願低落,而新平台的競爭業者則引入電信集團支持,投資培養「殺手級內容」。就像職業運動的傳統豪門面對新興強權挑戰,不該只是怪罪對手銀彈挖角球星,更該想想如何持續重點投資老將新秀以鞏固戰力。
商業化是損害觀眾收視權的戰犯
不過觀眾收視奧運的權益,當然不能在商言商。所謂普遍收視,並非「商營頻道遍地開花」讓私營業者賺飽賺滿,而是確保重要運動賽事的公民「免付費」收視權益。這不是「一日球迷」口號喊爽、叫政府出錢就辦得到,而必須提出兼顧運動文化發展與媒體產業特性的長期政策。
奧運的普遍收視是根據其憲章(Olympic Charter)第48條規定,「國際奧會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全世界不同媒體與可能達到最廣泛的觀眾,都能對奧運會進行最全面的報導」。國際奧委會(IOC)對此規定並無明文作法,過去多以優先與區域的免付費媒體組織協商轉播權來促成,例如亞太廣電聯盟(ABU)與歐洲廣電聯盟(EBU)等。這些組織由各國公共電視與商營無線電視所組成,因此能保障多數國家觀眾「免費」收看奧運。
但是自1990年代付費的衛星頻道與有線系統崛起,梅鐸等跨國業者都瞄準運動轉播作為切入市場的重要武器,包括奧運等各大運動賽事的轉播權利金水漲船高。1984年洛杉磯奧運的2.9億美元一度被視為天價,但1992年巴塞隆納奧運開出6.4億美元推高記錄,2000年雪梨奧運突破10億美元關卡,到了2012年倫敦奧運更超過20億美元。
龐大的轉播權利金成為奧運會最主要財源。2000年代中期轉播權利金佔奧運營收約近5成,到了2016年里約奧運則達到約75%之譜。面對衣食父母,IOC轉播授權逐漸向商業靠攏,自2000年代就不再優先與ABU或EBU洽商,而讓各平台的跨國巨獸競價廝殺。
因此奧運的普遍收視原則逐漸遭到破壞。以英國為例,過去BBC長年取得奧運轉播權,因此英國民眾都能透過無線電視收看賽事;但本屆東奧的歐洲轉播權由美國Discovery旗下付費體育頻道Eurosport鉅資取得,BBC只能協商獲得部分賽事轉授權,也引發民眾批評。
收視重要賽事的文化公民權
為了避免奧運等重要賽事被「藏在付費牆後」,導致中下階層民眾收視權益受損,歐盟與澳洲等各國政府,都透過起源於英國1950年代開啟的「重要事件清單」政策(Listed events policy),要求「具有國家特定意義」的運動比賽,須由免費電視(free-to-air TV)參與轉播。列在清單中的賽事,包括了奧運、世足賽、溫布敦網球等國際或職業運動的全部或部分項目。歐盟於1990年代後期採納此一作法,並把公民免費收視具有國家社會象徵意義的比賽,進一步闡釋為「文化公民權」(cultural citizenship)的一部份。
面對外界批評IOC的轉播商業化,該會發言人Mark Adams於2015年投書英國衛報,表示「奧運會被列在英國重要賽事清單,所以根據法律,必須在免費電視上播送」。IOC還承諾,包括開幕式和閉幕式、男子百公尺短跑決賽,或代表該國參賽之獎牌所繫等「觀眾高度關注的項目」,會在無線電視上播送。
有了此一保障,BBC雖然無法取得東奧賽事全部項目的轉播,但Eurosport面對法律強制,就必須協商重要比賽的轉播費用與方式。前工黨國會議員John Grogan也投書指出,由於IOC讓跨國業者競標區域轉播權利,各國單一業者難以著力,因此主管機關Ofcom必須強化落實賽事清單政策,才足以讓本地免費的公共電視協商轉播,進而保護觀眾收視權。
在奧運轉播高度商業化趨勢下,付費電視業者取得區域或單一國家各平台轉播權的情況難以避免。為了維護所有國民都能為奧運國家隊加油的權利,無法寄望市場失靈已久的商營頻道業者。奧運轉播國家隊勢在必行,具體做法有以下步驟:
首先,透過在廣電法規中加入重要賽事清單的修法,確立奧運等具有國家意義賽事免費轉播的強制規範。其次,以免費收視且具公共性質的公廣集團為轉播國家隊核心,由政府每年提撥運動轉播經費,強化公廣集團平日的運動轉播時數與項目,長期培養主播、球評、與轉播技術國家隊。第三,在奧運、世足賽、棒球經典賽等台灣民眾關切的重要賽事,由公廣集團協調付費體育頻道組隊參與轉播權利競標,或者透過賽事清單規定協商重點項目的轉播。
由政府灑錢補助商營業者參與奧運轉播的作法,是短視的「一日球迷」作法。如同十多年前開始從紀錄片《翻滾吧!男孩》窺見體操國家隊的篳路藍縷與長期努力,才有本屆東奧首面體操銀牌國手李智凱的收穫,奧運轉播國家隊同樣不是一朝一夕,而需要真心不騙的長期培養才能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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