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一起隨機殺人案,令國際社會想起2011年造成77人死亡的無差別攻擊案。依照挪威的「修復式司法」,當時的犯案者布雷維克目前在挪威哈爾登監獄中,過著舒適人道的生活,引起外界廣大的控訴與嘲諷。難道挪威真的是「犯罪者天堂」嗎?為什麼它不要「殺人者償命」?
挪威是犯罪者天堂?
挪威小鎮孔斯貝格(Kongsberg)爆發隨機殺人案,歹徒手持弓箭進入超市對民眾無差別攻擊,現場至少5人死亡。犯案者是一名37歲挪威籍男子,警方初步定調這可能是一場牽涉伊斯蘭宗教的恐怖行動。
這令人聯想到挪威上一起重大案件,2011年在海灘隨機殺害77名年輕人的「極右翼白人主義」男子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他的所作所為,對挪威社會是一道永遠無法忘懷的傷。
然而,犯案者布雷維克至今仍在挪威的監獄中——既沒有被處決,甚至服刑環境十分舒適人道——這件事本就不斷挑起國際社會的敏感神經,使得如今發生在孔斯貝格的新案件,引起更多的疑惑與嘲諷。
「挪威根本是犯罪者天堂,」「沒有對犯罪者足夠的懲罰,引來了更多的兇手」一則則新聞留言如此寫道。在「殺人償命」的正義觀深植人心的其他國家,挪威的司法系統似乎難以理解。

最重的刑罰
十年前的兇手布雷維克,最後遭判挪威最嚴重的刑罰——監禁21年。(期滿時,法官可視情況延長)。
最讓外界不解的是,在這些監禁的時間裡,他有一個三房的空間,配有電視、健身房和IKEA家具,看起來更像是大學宿舍而不是最高刑罰的監獄。平常,他可以參加烹飪課程、在健身房內攀岩,和去音樂工作室參與受刑人樂隊。
在獄中,人們想像的監獄管理員和受刑人間的緊張關係,在挪威監獄中也不常見。一半的警衛是女性,前監獄長霍多(Are Hoidal)表示這能營造一種「不那麼咄咄逼人的氛圍」。而負責看守的管理員們也不配帶武器,往往自在地與受刑人打成一片。
根據報導,這座看守最高級別受刑人的哈爾登監獄,耗資2.8億美元打造。
這些安排,對於一個具有道德感的台灣人而言,很難不感到震驚。它衝擊了我們對法律的一個重要期待:從應報理論帶來的公道。但挪威對待司法的哲學從根本上就與台灣是兩套系統。
在一個多世紀前的1902年就廢除了死刑的挪威,強調的是修復式司法。

修復式司法vs報復式司法
修復式司法關注的是「治癒」,治癒受害者、治癒社會,以及,治癒犯罪者。比起探討罪犯會落得什麼樣的「下場」,它的重心更在於受害者能多大程度地修復傷痕。
具體的例子是在布雷維克案的審判中,77名受害者、倖存者與罹難者家屬都在法庭上「直接發聲」,對著犯案者描述失去親人的痛楚、親人未實現的夢想,內容有多長,人們就在法庭上聽多久。這與台灣或美國在法庭中著重犯罪者的刑期審理很不同。
這樣的作法只是挪威社會努力彌補受害者家屬的一個象徵。後續還有賠償和一連串的社會介入,協助遺族們走回正常的生活,儘管,生活永遠不會和從前一樣。
根據《紐約時報》當年對布雷維克案的採訪,願意受訪的家屬與倖存者認為,他們對法庭的裁決感到滿意。
像許多歐洲人一樣,大多數挪威人都為拒絕了報復性的司法制度而感到自豪。
被害者優先,最後才來到關注加害者的層面。如前所述,犯了法的人進到監獄,過著其實與外界生活品質差距不大的日子,因為挪威相信「犯罪者不是要被懲罰的壞人,而是需要被修復的壞掉的人」。
因此,挪威更重視受刑人及更生人的職業培訓,希望犯罪者不要為社會經濟帶來負擔。

修復式司法,有效嗎?
從數據反映的成效,也是支持挪威人持續信任修復式司法的關鍵。
根據OECD,挪威的再犯率非常低,只有20%的前受刑人會在兩年後重新入獄,在美國,這比例接近60%(台灣也落在60%上下)。
挪威每10萬居民中只有71名犯罪,而監禁率是世界最高的美國則有743人。
不過,即使數據與研究都表明修復式司法能讓整體社會的恢復狀況更好,但在不同文化脈絡下,這依舊是極為爭議的命題。
畢竟,那些在再犯率、監禁率的數據,並沒有辦法反映更抽象的情感需求。
根據一份普林斯頓大學心理學研究,「看到不法份子消遙法外,或聽到大屠殺的兇手只被判21年,這些情緒可能會導致人們有被孤立的感覺,」德國的一份研究也指出,相信自己目睹社會不公的人,會變得不快樂。
因此,在還沒發自內心相信修復式司法能帶來正義的社會,或許難以實現它美好的一面。正如《大西洋雜誌》在談及此議題時說到,修復式司法的關鍵在於:唯有你不認為報復有好處,它才會奏效。
而在個人刑罰的討論之外,我們也不該忘記,造成無差別恐怖攻擊的元凶:種族或宗教的極端主義,更是社會該將目光投向的地方。
(本文授權轉載自「天下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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