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電視,一百多個頻道,上千個節目,卻找不到臺灣近百萬的移民、移工的面孔與聲音?他們怎麼在這個場域中消失了?只剩下新聞片段中被刻畫成「可憐」或「可惡」的他們的身影。在臺灣,新住民的傳播權與媒體近用權正在一個關鍵的十字路口,亟待探討。本文透過解析法國的移民媒體節目與政策,提供參與者以政治和文化角度思辨多元文化主義的動機與實踐。
4月中旁聽一場公共電視主辦,燦爛時光東南亞主題書店、1095團隊與屏東好好婦女協會承辦的「公共電視新住民焦點座談」。主辦單位為了籌備製作以東南亞的新住民為主要觀眾的電視節目,邀請近十位姐妹前來,先簡單調查與會者的電視使用習慣與對節目收看狀況,再請姐妹們針對她們需要、想要的電視節目類型暢所欲言。公視努力接近新住民並傾聽「觀眾」的聲音,似乎指向新移民廣電政策,正站在歷史的轉捩點。

臺灣媒體中的新移民身影
不知道有沒有人跟筆者一樣驚訝地發現,明通治痛丹幾個月前推出了越南語版,除了因熟悉俗擱有力的廣告配音變成聽不懂的語言而感到莞爾外,這支商業廣告的出現,某種程度也具有指標性意義。廣告是媒體商業化的體現,不貿然決定以免做虧本生意;換句話說,當廣告主決定推出越南文版,就表示第一,母國為「越南」的「觀眾」人數已經達到一定數量,且第二,觀眾擁有的「消費能力」也達到一定水準,形成可獲利市場。
的確,根據內政部統計,目前臺灣新住民,也就是原籍東南亞的配偶的人數,已近60萬(包含取得及未取得臺灣國籍者);而來自東南亞的移民人數,亦將破60萬大關。但除了明通治痛丹那支廣告外,我們幾乎沒有在電視上看到為他們或由他們所製作的節目;即使有「WTO姐妹會」或「三分之一強」等新住民參與的節目,也是由西方國家或日韓等國為大宗,絕大部分都是「白爍爍」的帥哥臉孔,談論的也都是「異國戀」、「生活習慣差異」等話題,提供臺灣觀眾桌邊趣談。當然,這沒有不好,只是電視媒體作為社會概念建構與傳達的重要利器,若缺乏新住民與移工發聲的空間及與大眾對話的空間,不僅可惜,長遠而言,也可能造成社會多元文化理解的障礙、甚至衝突。
法國恐怕就是一個反面教材。
當法國學者聽到其移民媒體政策成為反面教材,(因為移民政策與地緣政治的關係,法國學界近年來多將「移民」稱為「少數族群」,也和大量湧入的難民區隔)或許會覺得非常怨嘆,這麼多年的努力,是否都盡付東流了?
在進行下一步討論之前,讓我們先聊聊「移民政策」作為國家公共政策的獨特性。為何許多歐美傳播學學者特別研究移民與媒體的關係,它的重要性何在?專攻美國移民史、中東移民的歐洲再現的美國及文化理論的UCLA教授Par Ali Behdad在書中說道:「移民政策座落在國族意識與國家機器的裂隙中,它使得那個叫做『民族國家』的曖昧概念可以被想像。」(Behdad 1997:155,引用自曾嬿芬 2004:3)。
因此,一國的移民政策會反映出該國對「外來者」的看法;在界定「我族」、「誰能成為我族」以及「如何成為我族」的過程中,便會出現以國族和國家定位為基礎的意識形態角力。進一步來說,移民接收國的社會組成結構,以及組成模式的鬆散或緊密、各異或融合,都與一國對外來者的態度與定義息息相關。
回到正題,究竟法國政策有過什麼樣的努力,為什麼心血會付諸東流呢?

法國移民真的在電視中「融入」社會了嗎?
其實早在1975年,作為季斯卡政府管理移民政策的一環,法國第一個針對移民為主的電視節目就已經出現,《我們之中的移民》(Immigrés parmi nous),於公共電視第三頻道(FR3)播出,提供移民者所需的資訊,並讓民眾了解移民的真實面貌。但真正體現政府政策的節目是1976年開播的《馬賽克》(Mosaïque),使用法文和其他移民主要語言。內容以實用資訊、移民議題新聞和綜藝單元為主,大受好評。1977年底收視率調查,54%移民家庭有在收看,連在一般家庭內都有7%的收視率。
1982年,面對家庭團聚政策開花結果與逐漸長成的移民二代,法國政府對移民態度轉變,從鼓勵移民保持原有國家文化認同的「進入政策」(insertion),轉為法國認同優先、原生文化第二的「融入政策」(integration,又譯整合)。
不僅如此,《馬賽克》還成為了第一份移民媒體研究報告的批評對象,表示只提供移民觀看的節目會造成社會隔離,使得移民與一般大眾無法對話,也無法融匯形成新的認同。報告建議,應該要以書面規定公共電視台依據移民人口的需求來調整所有節目,並訂定移民母國製作節目的最低時數,以反映法國文化與民族多元的事實。《馬賽克》因此調整,並增加針對移民二代所製作的單元,然而卻仍不敵大環境,於1987年停播。從開播至此,共播出11年之久,堪稱法國電視節目少見的常青樹。
接下來以移民為主要受眾的節目"Ensemble aujourd'hui"《今天,在一起》、"Rencontre"《相遇》、"Premier service"《優先服務》先後都因為國家監督、排除政治敏感議題、製作團隊少有移民背景成員、忽略移民興趣與需求等因素相當短命且不受青睞,皆於開播一、兩年內停播,船過水無痕。
此後,雖然如報告所建議的,移民臉孔在電視上出現的頻率增加,但大多是出現在新聞或時事政論節目,這樣的結果對移民族群不見得是正面的,反而容易造成移民的「政治化」。
1996年研究員McMurray以法國六個無線電視台一週的內容為樣本,分析了移民臉孔、議題出現的頻率、形象與內容,發現除了被當作新聞議題被討論外,在綜藝節目、戲劇、狀況短劇及廣告中都是缺乏的,"visible but silent"(有形卻無聲),是文中下的註腳。
等等,這情況是否有點似曾相識?

那些無法吸引新移民的節目
是的,其實臺灣的移民媒體政策,乃至於更大的移民融合政策都正好位在命運的十字路口。2005年臺灣第一個針對「跨國社群」製作之電視節目《台灣媳婦》於華視開播。換句話說,在正式接納東南亞移民/工近30年後,新住民對電視節目的需求,才終於被注意。和法國第一個移民節目開播時間相比,也剛好晚了30年。
但這個由內政部輔導製播的節目遭到不少批評。「媳婦」一詞反映出當時東南亞及中國外配被定位的角色,負載著臺灣社會對她們的規範、期待與行為標準(王俐容 et al., 2008:278)。節目主持人不斷提醒新移民姐妹要忍耐要融入:「不管是談戀愛或為家庭嫁過來都是我們自己選擇的路,不管怎樣還是要忍耐走下去比較好。」(《台灣媳婦》2006.08.17)可見節目目的除了幫助新住民了解並融入臺灣外,真正動機還是希望能藉由安撫外配,希望她們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以減少所謂的社會衝突與問題。
為了日益增加的移民族群,2006年公視以「我們同國」為號召,針對年輕世代的族群,推展首波多元文化運動。公視將隔年2007年訂為「東南亞新移民年」,以「落地臺灣.姊妹同國」為第二波多元文化運動,推出一系列與「新移民」相關的節目或單元,其中包括獲得多項金鐘獎、培養出新移民金鐘影后莫愛芳的「公視劇展──《娘惹滋味》」。
其後的電視節目,包含TVBS的《臺灣是我家》、公視的《我在臺灣你好嗎》,以及新開播的《快樂新住民》等,皆有同樣的問題。在筆者簡單訪問機構裡與移民/工活動中遇見的新住民朋友後發現,幾乎沒有人收看這些節目,甚至還有批評的聲音。這些節目到底是誰看的?新住民?一般大眾?還是都有?是否有針對這些所謂「移民節目」進行收視調查?為何新住民不買單?因為內容不符合需求?不吸引他們?播出時段不適當?還是代表性不足?
臺灣政府「多元文化」口號喊得響亮,可惜檢視實踐面,從2005年陳水扁任內開始推動的「外籍配偶輔導基金」,到2012年馬英九任內的「新住民火炬計畫」,都只停留在以「學校」或「公家機關」為主的「多元文化展演活動」,認為品嘗東南亞美食或觀看文化表演就是發展多元文化,卻忽略更根本的制度性歧視 (institutional discrimination),應該要從政策、結構層面上著手,打破固化的社會結構,才能使移民弱勢獲得公平的機會,社會才真正擁有文化多樣性。
那麼法國的例子又如何能作為臺灣的前車之鑑呢?

協助弱勢族群保存文化之必要
法國從1990年代末開始正視移民歧視問題,因為政府察覺到郊區少數族群對社會不公的憤怒與不滿情緒可能對社會秩序產生威脅,認為它不僅會阻撓社會融合,也會因為郊區製造不安全因素。但直到2005年巴黎郊區發生移民暴動,並蔓延到法國其他城市後,政府才把「媒體歧視」視作動盪的主要來源,且需要用公共政策來解決。同年席哈克在電視專訪中,邀請媒體更好地反映今日的社會現實,打擊歧視及正視法國社會多元性,融合政策才可能成功。幾天後,席哈克邀請各大電視台老闆前往愛麗舍宮,請他們拿出解決該議題的意願及態度。
法國政府的努力則展現在2006年3月31法令,要求影視媒體主責機關,相當於臺灣NCC的法國影視最高委員會(Conseil Supérieur d'Audiovisuel, CSA)打擊視聽傳播的歧視,並監督電視頻道是否有反映法國社會的多元性。2007年成立主責單位「影視多元性委員會」,由「國家社會和諧與機會平等局」(2006年3月31同法案成立,前前身即為FAS)和國家電影中心(CNC)共同管理,專職關注由族裔背景而來的歧視,或與融入相關的問題。2008年,CSA內部又成立「視聽媒體多元性觀察機構」,監督電視台,甚至計算少數族裔相關的節目比例、人物、語言比例等等。
雖然法國的移民媒體政策並非十分成功,但值得學習的是:無論產業界或學界、決策者或民間,其最大公因數就是保障社會的文化多樣性。可惜中東問題無解,歐洲難民人數持續攀升,導致歐洲各國境內右派勢力大增,(如法國的民族陣線、英國UKIP和德國另類選擇黨)加上歐洲經濟不穩等因素,傳播外來移民文化與意識形態的節目在全歐皆遇到嚴峻挑戰。
筆者觀察,相較於醫療、教育、經濟等權力,臺灣政府對移民/工的媒體近用權的提倡仍有待加強。其實聯合國兩公約中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5條就闡明人人皆有參加文化生活之權利,且「締約各國為充分實現此種權利而採取之步驟,應包括保存、發揚及傳播科學與文化所必要之辦法。」換言之,締約國必須採取必要辦法以協助弱勢族群保存、發揚、傳播其科學與文化。臺灣雖不是聯合國會員,但2009年國際兩公約以經立法院通過入法,其方向與正當性毋庸置疑。

臺灣媒體的可能方向
臺灣應該怎麼做,才能更有計劃、更有效率地發展移民族群媒體呢?筆者參考法國政策的優點提出以下步驟:
1. 思維觀念的建制為首要步驟。臺灣到底要成為怎樣的移入國?我們要如何看待這些跨境者?回答這些問題,就是在釐清臺灣「國族論述」的態度,以及臺灣作為一個國家對於民族構成的想像──即「我們是誰?」、「誰能成為我們?」、「如何成為我們?」臺灣社會必須先就此一問題找到共識,因為問題的答案將影響上至國籍法、移民法,下至就服法以及未來的文化基本法等立法。
2. 推動延宕已久的《文化基本法》。如劉俊裕副教授所言,文化雖然不能當飯吃。但一個人生命的價值和尊嚴,很難只用溫飽、生存需求來解釋。新住民從母國帶來的語言與傳統已是臺灣文化資產的一部份,因此保障其參與及表達的權利為政府刻不容緩之職。
3. 文化部在新聞局解散後,成為廣播、電視、出版等傳播產業之主管機關,筆者建議可參考法國,於該國廣電主管機關CSA下,成立「影視多元性委員會」與「視聽媒體多元性觀察機構」,監督電視台,計算少數族裔相關的節目比例、人物、語言比例等。
郭良文等人(2007)認為廣電媒體應落實多元文化的三大核心價值,即承認(recognition)、平等(egalitarinism)、欣賞(appreciation),建議主管機關製訂有關多元文化指標的操作手冊,讓媒介組織自我檢核多元文化的表現,包括多元的語言使用,多元的想法和觀念,主客位置的平等,真實、平衡資訊傳達(重視弱勢團體或少數族群的訊息、避免刻版印象型塑、平衡報導),以及強調正面價值、差異與歸屬感等。
4. 中央可參考法國「移民融入最高委員會」(HCI),成立院級「新住民事務協調委員會」,跨部會、跨部門以全面策略性的角度統整資源、協調腳步,並依新住民族群、類別將不同需求排列優先順序以解決問題。
去年開始推動的「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雖然開始針對新住民事務進行跨部會的溝通,目標行動卻是打著移民新二代的如意算盤,期待他們成為臺灣的「國際競爭力」。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平台機制若不能納入新住民代表與民間非營利組織成員意見,並正視移民的文化與人權,豈不可惜?說到底,我國連「蒙藏委員會」都有了,不成立「新住民(或移民/工)委員會」的道理在哪裡呢?
5. 修改公共電視法,並在公廣集團下成立新住民專屬頻道亦是可討論的作法。其實早在2012年李昆澤、林淑芬、邱志偉、李應元、陳歐珀、吳育仁、許智傑等 22名立委已提修正公共電視法,要求增加新住民專屬頻道,以保障新住民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可惜未通過。臺灣可參照澳洲的SBS(Special Broadcasting System)的族群頻道,其豐富有趣的內容為移民與一般大眾所喜愛,不但沒有文化孤立的問題,反而為多元文化開了一扇窗。
讓基本人權得以彰顯
在全球化與跨境移民增加的今天,發展多元文化主義不僅要被視為安定國家內部秩序、保障社會和諧的政策,透過文化多樣性的維護與對話,讓不同文化、語言、專業成為臺灣資產。媒體中再現的族群圖像不僅反映了一國政府對外來移民的態度(開放或封閉),也必然影響社會大眾對新住民的印象與看法。透過讓新住民擁有應享的傳播權與媒體近用權,才能避免媒介傳遞扭曲的社會價值與偏見。
然而最重要的,是讓少數群體取得參與文化傳播、表達聲音的管道,提供不同群體討論、辯論、被觀看和觀看的場域。不為別的,只因這是基本人權的彰顯。
(作者為法國第八大學文化與傳播研究中心博士生、前《四方報》特約記者、《移人》特約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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