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建立「以人為本」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希望達成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的政策願景,我國在113年開始施行《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提出「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盤點並優先改善全國600處最容易肇事路口及行人活動聚集地區。
若要真正提升道路人行環境的安全,必須考慮所有行人的需求,通用設計便成為一個重要的概念。通用設計強調設計的包容性,能讓更多的人,不論年齡、身體能力或需求,都能安心且方便地使用。
人行道的挑戰
近年來,為提供平整的通行環境,政府在許多市區的人行道和騎樓進行了整平工作,希望讓輪椅使用者、推娃娃車的人等行人能有更好的通行體驗。然而,人行道鋪面經常因為重物、腳踏車或汽機車等不當使用而受損,尤其是在人潮密集的區域,鋪面破損後往往無法及時修補。當路面出現坑洞或裂縫,對視障者或視力較差的長者帶來極大安全威脅。尤其是導盲磚的破損更可能導致視障者失去行路的方向感,增加發生意外的風險。此外,晚上通過的行人,由於光線不足,也容易跌倒或受傷。

台灣因為地狹人稠,特別是在市區,人行道的寬度經常不足,導致輪椅使用者或推娃娃車的人無法順利通過,甚至被迫與車爭道。即便部分人行道的寬度足夠,但因設置了變電箱、號誌燈或路燈等設施,導致實際可通行的寬度縮減。
為了改善這類問題,應將這些設施移至不影響通行的位置,例如將變電箱安置在安全島或將路燈設置在建築物牆面等。此外,政府也應加強宣導和執法,避免駕駛隨意停放車輛或商家佔用人行道,以確保行人有足夠的通行空間。

提升高齡社會的行人安全
台灣已進入高齡化社會,人行環境的設計必須考慮高齡者、輪椅使用者、推娃娃車的父母、視障者及拖行李的行人等不同行人的需求。高齡者行走速度較慢,對於人行環境的平整度及障礙物的設計有較高要求;輪椅使用者需要足夠的通行空間與適合的斜坡道設置;視障者很需要邊界感,應設置導盲磚,或具類似效果的輔助設施提供引導和警示。為了降低交通事故中的行人死亡率,確保這些行人的通行安全至關重要。
除了基礎設施外,交通號誌的設計也是行人安全的重要一環。傳統的交通號誌主要依賴視覺傳達信號,這對視障者來說並不方便。因此,近年來,許多先進國家開始在交通號誌中融入多感官資訊的呈現方式,例如增加聲音提示、震動提示等。這些設計不僅能幫助視障者,對於年長者或視覺注意力下降的行人也能提供有效的輔助。在台灣,部分人行道已經採用多感官號誌設計,但仍有許多地區需要推廣和落實。

政府在推動道路人行環境的通用設計上,扮演著極為關鍵的角色。政府應持續加強與各界合作,特別是與不同身障團體、高齡協會多進行溝通,深入了解他們的需求,融入政策與法規制定中。廣泛的宣導與教育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環,讓規劃單位與施工人員更好地理解不同行人的需求,同時也應提升社會大眾對通用設計的認識,共同維護安全的道路人行環境。
隨著《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的實施,台灣的道路人行環境正朝著更安全、更友善的方向發展。然而,要真正實現「以人為本」的道路交通環境,政府、設計者與社會大眾必須共同努力。從基礎設施的完善到多感官資訊的提供,每一個細節都需要被重視,才能確保所有行人,無論其能力或需求,都能安全、便捷地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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