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與首爾市政府通用設計環境政策規劃組的人員進行交流,了解到韓國和台灣在通用設計的實施上彼此相近,都是偏向「中央」和「地方政府」雙層體制,而全世界通用設計落實得最徹底的國家──日本,則是由中央制訂政策和規範,各地方政府遵循執行,並可在此基礎上自行採取更多更好的措施。
具體來看,在韓國,中央有一些與通用設計相關的政策和法規,而首爾市也制定了自己的通用設計推廣政策與活動。在台灣,教育部為落實融合教育,要求教師接受通用設計、身障者人權法案等主題的研習增能,這屬於全國性的推動措施;部分地方政府導入通用設計在國宅或社宅規劃,或建置共融公園或共融遊戲場,則是屬於地方性的做法。
這種中央和地方各自制定通用設計政策的方式,容易導致政策管理分散,利害關係人之間產生混淆。另外,少數政府單位有落實通用設計,但其他領域卻缺乏,可能會讓民眾感覺政府人員缺乏認識,或是通用設計的推動與落實不夠全面、不夠徹底。
制定通用設計政策與法規是首要
為了加速推動通用設計,制定政策和法規至關重要。日本早在2008年就頒布了《無障礙通用設計推廣指引》,2018年更進一步制定了《關於綜合性且一體化推進通用社會實現的各項措施法律》。韓國雖然沒有通用設計法律,但有類似目標的法規,如《身障者、老人、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便利促進法》和《交通弱勢者移動便利促進法》,要求為所有人提供具包容性及便利性的公共與交通設施。
相比之下,台灣的通用設計大多停留在倡議或鼓勵層面,很難制定具體的標準或規範。政策要落實仍依靠無障礙相關法規,只有視情況或需求才導入通用設計。例如公共場所的建築物設計,須參照內政部制定的《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而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在2009年制定《台北市居住空間通用設計指南》,則是導入通用設計可參考。
此外,台灣在2020年為落實運動平權,教育部體育局制定了《運動場館友善設施設置及服務人員使用指引》,在名稱上沒有明確提及友善設施的使用對象,但內容中提到了通用設計觀念與原則,以及涵蓋各類需求的目標使用族群,如身障者、孕婦、暫時性行動不便者、病人、高齡者等。這跟韓國的法規類似,但尚未擴及太多領域。
提供指南與成立推動小組以落實
除了政策和法規,落實通用設計還需要詳細的條例與指南來指導各單位具體實施。日本和韓國已經制定了許多相關規定,如日本的《京都市通用設計推進條例》和《東京色彩通用設計指南》,韓國則有《2014年公職人員通用設計訓練》和《首爾市通用設計綜合規劃》。
此外,日本許多地方政府都設有通用設計推動小組。在韓國,首爾市政府不僅有通用設計環境政策規劃組,更於2020年成立了首爾通用設計中心,負責監督和推動城市內的通用設計措施。相對之下,台灣中央或地方政府則尚未有通用設計推動的專責單位。
通用設計的推廣與落實需要並進
在推廣方面,日本政府單位到處可見通用設計主題刊物,不僅能讓民眾了解,也有助於單位間經驗分享。長期積極推動通用設計的靜岡縣政府更出版了國中小教師的通用設計教材。日本和韓國都會定期舉辦通用設計國際研討會,台灣則鮮少有定期的大型推廣活動或出版刊物,以致於很多民眾對通用設計缺乏認識。


整體來說,日本、韓國在通用設計政策和法規的制定,以及推廣與落實方面都較台灣更為積極和全面。最關鍵的因素就是台灣缺乏專門的通用設計規劃和推動部門,大多由需要通用設計的特定單位自行導入與落實,但缺乏整體性的推廣。為了加速通用設計在台灣的推廣和落實,政府應該優先著手建立相關的專責機構,進行統籌和推動,只有這樣,通用設計才能真正為全體民眾所認識、接受和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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