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期的哲學諮商室,我們特別要從哲學思考的角度,來討論台北市長蔣萬安的大兒子蔣得立,近期因錄取北市教育局公費國際交換學生計畫,引發特權與利益迴避的相關爭議。
這個事件核心爭議是「公費交換生資格」。蔣萬安的大兒子蔣得立具美國籍,錄取台北市教育局國際交換學生學習計畫;教育局表示計畫沒有國籍限制,符合學籍、成績、英文能力等條件即可申請,甄選依規定辦理。該年度正取名額為 25 名、備取 10 名;而蔣萬安與市府回應:
- 放棄補助款:面對外界質疑,蔣萬安宣布與妻子及孩子討論後,決定不領取教育局 7 萬 5 千元的相關補助經費。
- 強調依法依規:蔣萬安重申甄選與學籍一切依規定辦理,並表示未介入甄選程序。
- 呼籲保護隱私:證實孩子已於 8 月下旬抵達美國紐約展開交換,蔣萬安多次向外界與媒體呼籲,希望給予孩子空間、尊重其隱私。
我們也特別為了這個主題,緊急舉辦了一場哲學踐行工作坊,因為我認為這個事件很適合做爲一個「資格公平」與「實質公平」的哲學案例。我們真正感興趣的不是「市長的兒子能不能拿公費」,而是「『卓越』和『匱乏』哪一個更符合台灣價值?」
因此這個事件的主角,既不是表面上的高中生蔣得立,也不是他的爸爸蔣萬安,而是「權力」這個概念。而角色(市長兒子)、身份(原住民、低收入戶)、道德(仁慈、社會福利),都只不過是「權力」的藉口。

8 大哲學視角,看待蔣萬安長子公費交換爭議
首先,從不同的哲學流派觀點,我們可以有 8 個不同的哲學視角來看待這則新聞事件:
1. 康德(Immanuel Kant):他「有資格」,就應該照規則拿
如果站在康德的義務論來看,最重要的不是「他是誰的兒子」,而是「這套規則是不是可以普遍化?」
假設規則是:「凡符合學籍、成績、英文能力等條件者,都可以申請;經公平甄選錄取者,可以獲得交換資格與相關補助。」那麼如果市長兒子符合規則,就因為他的父親是市長而要求他放棄,反而產生另一種歧視,因為這意味著同一套規則,對一般人有效,對政治人物的孩子卻無效,從康德角度,這也有問題。
所以如果康德在世,他可能會說:他可以申請,也可以接受名額與補助。但有一個前提:甄選過程必須真的符合普遍化原則。也就是不能「表面上符合規則,實際上因為父親的權力而得到特殊待遇」。
2. 羅爾斯(John Rawls):問題不是「他配不配」,而是「這個制度對最弱勢者公平嗎?」
這個案例用羅爾斯在 1971 年出版的著作《正義論》中提出的重要思想實驗,用來探討社會與政治制度的公平正義,就會變成另一個問題,不再是「市長兒子成績(表現)好不好?」而是「如果我們不知道自己最後會出生在哪一個家庭,我們還會設計出這樣的制度嗎?」
這就是所謂的「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在這個思想實驗中,你必須想像自己要參與設計一個全新的社會規則與制度,但在進入這個過程前,你被一層「無知之幕」完全遮蔽。暫時失憶:你不知道自己未來出生後是男是女、貧窮或富有、健康或殘疾、聰明或平庸,也不知道自己會落在哪個階級。因為你隨時可能成為社會中最弱勢的一員,為了保護自身權益,你在制定規則時絕不會偏袒特權階級,而是會建立一個連最弱勢者也能獲得尊嚴與保障的公平社會,叫做「強制公平」。
應用在這個新聞事件上,就是假設自己不知道我將來會是市長的兒子,普通家庭學生,經濟弱勢學生,還是沒有雙重國籍的學生,然後我是第 26 名候補學生,那麼我還會認為這個制度公平嗎?
這裡就出現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名額是稀缺資源。目前計畫正取 25 人、備取 10 人;官方規則也特別保障經濟弱勢學生最多 3 名的補助名額。所以羅爾斯不會只看「市長兒子有沒有資格?」而會追問「第 26 名的學生,是不是因為第 25 名是市長兒子,而失去了一個原本可能得到的機會?」這就比「7.5 萬元公費」更深。因為錢可以再編列,名額卻具有排他性。所以從羅爾斯的角度,他會傾向:「可以競爭,但必須證明甄選制度對所有人真正公平,而且政治權力不能影響分配結果。」
3. Jeremy Bentham與John Stuart Mill的效益主義:誰使用這個名額,可以產生最大的公共利益?
效益主義會問:25 個名額給誰,能產生最大的總體效益?這時候「市長兒子」這個身分本身沒有道德價值。真正要問的是:他能不能充分利用這個交換機會?回國後能不能產生公共影響?其他候選人的國際交流需求是不是更高?他本來就有美國籍,因此這趟交換是否增加較少的新經驗?還是恰恰因為他具跨文化背景,反而能產生更大的國際交流效果?
因此效益主義甚至可能得到一個令人不舒服的結論:如果另一個學生從這個交換計畫獲得的邊際效益更大,那麼市長兒子即使完全符合資格,也不一定「應該」得到名額。
我記得過去在進行和平工作時,我們有一個政策,是提供反抗軍的子女獎學金,到歐洲去接受政府制度相關的專長訓練,期待他們會帶著新的觀念,回到戰亂中的祖國去發揮影響力,帶來長期的和平,也就是這種效益主義的產物。
但是這也暴露出效益主義的危險:誰有資格判斷「誰比較值得」?如果政府開始用「誰比較值得培養」決定教育機會,就很容易從公平競爭變成菁英主義。
4. 亞里斯多德(Aristotle):真正的問題是「正義的比例」
亞里斯多德會把問題放在「分配正義」。不是所有人都一定要得到一樣的東西。而是應該按照什麼比例分配?
如果這個計畫的原則是「成績、英文能力、生活表現、甄選表現」,那麼就應該按照這些標準分配。父親是不是市長,不應該成為加分項。但同樣地:父親是不是市長,也不應該自動變成扣分項。
這是很漂亮的一個哲學對稱:特權不能加分,權力背景也不應該自動扣分。所以亞里斯多德會支持讓他兒子參加公平競爭。但會反對因為他是市長兒子,所以名額一定要給他。也會反對「因為他是市長兒子,所以一定不能給他」。
5. 共和主義:最大的問題其實不是錢,而是「權力污染公共資源」
如果換成政治哲學的共和主義視角,問題會變得更尖銳,共和主義非常在意一件事情:支配(domination)。
人民不是只害怕「政府真的偏袒某人」。更害怕政府有能力偏袒某人,而且我們無法確定它到底有沒有偏袒。這就是本案最麻煩的地方。
即使蔣萬安真的完全沒有介入,制度仍然會面臨「市長的兒子參加市長所管轄的教育體系所提供的有限名額,這個關係本身是否已經足以破壞公共信任?」因此共和主義可能會要求比「依法辦理」更高的標準:不是只證明「沒有特權」,而是要設計出「即使是市長兒子,也不可能產生特權疑慮」的制度。這就是程序正義 ≠ 公共信任。
6. 儒家:他應該「避嫌」,但不是因為他有罪
這個案例用儒家思想分析也非常有趣。儒家特別重視「君子慎獨」與「避嫌」。因為政治人物的倫理標準不是「我有沒有違法?」而是「我做這件事情,是否足以讓人民合理懷疑公器私用?」
所以從儒家政治倫理來說,市長兒子可能完全沒有做錯。但是市長本人應該主動退一步。這不是承認「我兒子不配」,而是「因為我的身分特殊,所以我願意承受比一般人更高的自我約束」。
這也是為什麼「不領補助」具有很強的象徵性。它不一定是在解決制度問題,而是在傳達「我知道公共權力的信任成本很高,所以我願意犧牲一點自己的利益」。西方的政治會檢視「利益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原則,雖然不是儒家,但也會有同樣避嫌的效果。
7. 沙特(Jean-Paul Sartre)的存在主義:這其實是「孩子能不能只做自己」的問題
如果用的存在主義來看,問題會突然變得非常個人。這個孩子並沒有選擇要出生在市長家庭,所以如果社會說「因為你爸爸是市長,所以你不能享有普通孩子可以享有的機會。」這其實是在把父親的身分強加在孩子身上。
存在主義會問我們是否允許一個人超越別人替他設定的身份?「市長的兒子」只是他的「被給定處境」(facticity)。但他還是要成為他自己。所以從存在主義角度:他當然有權追求交換、旅行、探索世界。甚至可以說如果我們要求他因為父親的政治身分而放棄夢想,我們其實也是在用政治身份決定一個人的人生。
8. 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不要假裝「公平」,其實大家都在嫉妒權力
如果用尼采來挑戰整個事件,他可能會先把所有人的道德語言拆掉。「公平」、「公費」、「特權」、「正義」背後,可能同時存在對權力的警戒、對階級差異的不滿、對菁英的嫉妒、對政治人物的厭惡、對公共資源的正義要求、對「有錢人孩子」的心理投射。
因此尼采會探問吃瓜群眾:你是真的在追求正義,還是只是想把一個比你幸運的人拉下來?
但反過來,他也會問:你是真的相信制度公平,還是只是用「一切合法」掩蓋既得利益?
所以尼采不會輕易接受任何一方的道德敘事,他會把問題推向「你所謂的正義,究竟是從哪一種權力意志產生的?」

看懂「台灣式正義」為何總是在比誰比較匱乏
總結來說,如果把這 8 個哲學觀點放在一起,我們可以把這個事件拆成 3 個問題:
1. 「他有沒有資格申請?」
答案是有。目前官方規則沒有國籍限制,條件是學籍、成績、英文能力等;所以不能單純因為他具有美國籍,就說他「沒有資格」。
2. 「他有沒有資格競爭 25 個名額?」
答案也是有。如果甄選真的與其他學生一樣,不能因為他的父親是市長,就反過來剝奪他的競爭權。但是,「有資格」不等於「這個制度就已經公平」。真正需要被檢驗的是甄選過程、利益迴避與名額分配。
3. 「他應不應該主動放棄?」
這才是最哲學的問題。因為這是個典型的「形式平等 vs. 實質平等 vs. 公共信任」三角衝突。我們必須看懂,這個交換學生計劃作為教育類的競爭項目,到底是在競爭誰優秀(卓越),還是在比賽誰弱勢(匱乏)?
首先我們必須知道在台灣,有錢與沒錢家庭的消費項目,其實最大差異就是在「教育」上。根據主計總處公布 2025 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台灣最高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群組每年消費最大的差異項目是教育,差異高達 39.6 倍。其次是休閒運動(9.4 倍)及保險/金融服務(7.9 倍),至於日常的吃喝玩樂,其實有錢人跟窮人的消費習慣都差不多。所以誰能夠被遴選赴美當交換生,正是顯露台灣社會階層差異最明顯的指標。
重要的是,我們是不是可以透過這個事件,看懂政治正確的「台灣式正義」,通往權力核心的金鑰匙,往往比的是「匱乏」而不是「卓越」。能力同樣卓越的兩個人,匱乏者必須被判定為「勝利」的一方,才符合台灣式的「正義」。這個價值觀表現在各種公部門和非營利組織計劃上,明顯的證據是在這個交換學生計劃中,學生如果來自中低收入戶 / 低收入家庭,全額可補助新台幣 70 萬元,如果來自課稅級距未達 20% 的一般學生,補助新台幣 20 萬元,而課稅級距 20% 以上家庭(包括蔣萬安家庭)則只能補助新台幣 7.5 萬元。簡而言之,「優秀」在台灣價值觀下的變現能力遠遠比不上「貧窮」。
只要看懂了這個規則,就會理解為什麼這個事件會帶給社會大眾如此巨大的被剝奪感──即使我們都不是這個事件的直接受害者。立法院日前三讀刪減及凍結總統府共 3,000 萬元國務機要費,導致總統府原訂向 37 家庇護工場與身障團體採購的 1.5 萬盒中秋月餅計畫無法履行,也才會帶給台灣社會這麼大的憤怒,這背後其實是同樣的「匱乏」邏輯。
台灣如此,是否世界其他國家也如此?不同的社會結構,會在不同的權力邏輯下,有不同的運作方式。比如西歐社會的常識是努力隱藏自己的「卓越」(包括智力或經濟),但在台灣社會,人們卻會誇大自己的卓越,同時努力隱藏自己的「匱乏」。無論是法國人、瑞士人,或是德國人,普遍都認為比別人有錢是可恥的,因此強烈排斥炫富,甚至刻意不去買最新的 iPhone,但台灣人卻認為比別人沒錢是可恥的,不但最新的 iPhone必買、當季的愛馬仕包也是不可或缺。
蔣萬安父子如果有學哲學思考,看得懂台灣社會對於誰有資格得到更多「權力」的底層邏輯,是來自於比「匱乏」,那麼從一開始這家人就應該知道不應該參加這個國際學生交換計劃的遴選,因為有權力者強調自己的「卓越」,並不符合多數人在面對補助計劃時對正義的想像。結論是,從小學習使用邏輯,並在生活中踐行哲學,真是太重要了啊!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
瀏覽次數: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