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間,兩起新聞讓醫療現場的危機再度被拉到聚光燈下。一起地點發生在台中中港澄清醫院急診,一名酒後自殘送醫的男子在治療過程中情緒失控,涉嫌揮拳攻擊護理師,造成頭部外傷、腦震盪,檢方後續聲請羈押獲准。另一起發生在馬偕醫院淡水院區門診,病人因對醫師說明病情方式不滿,傳出揮拳毆打醫師,警方受理並依法偵辦。
醫療暴力不是新議題,但多數醫護的直覺是,近年來它更常見、更不按牌理出牌,甚至更理直氣壯。這種感受並非全然主觀。衛福部在提交立法院的書面報告中整理近年通報件數:109年274件、110年302件、111年264件、112年330件、113年443件,呈現上升趨勢。事件變多,背後往往不是單一原因,而是多股結構性壓力疊加後的效應。
為什麼醫療暴力愈來愈常發生?
急診壅塞、住院床位調度不順、護理人力吃緊,讓病人與家屬更常處在「等不到答案、也看不到進度」的焦慮裡。當焦慮缺乏出口,就可能轉化為指責、咆哮乃至肢體衝突。衛福部近期也針對急診壅塞提出構想,例如推動急診短期停留/專屬病床區、調整觀察床機制等,反映壅塞確實已成為系統性議題。
此外,社會逐漸以消費者邏輯看待醫療。我付費、你就要立即滿足;我不滿意、就要立刻補救;我有問題,就要馬上有圓滿的答案。問題是,醫療不是一般服務業,它同時承擔不確定性、時間壓力與風險溝通。當期待與現實落差過大,情緒便容易爆裂,尤其在急診、重症、癌症等高度壓力場域。
短影音與社群貼文常以衝突片段吸引注意,一句話、幾秒鐘就能定調誰對誰錯。醫療溝通卻需要脈絡、風險比較與反覆確認。當病人先在網路上形成定見,臨床說明只要與想像不同,就可能被解讀為敷衍、隱瞞或不專業,對立更快升級。
不少醫療暴力與急性情緒失控、酒精影響或精神疾患相關。澄清醫院事件便涉及酒後自傷送醫、情緒激動不配合處置等情境。當社會整體壓力升高、支持系統不足,醫院往往成為情緒的最後出口。
不過,通報件數上升,部分反映醫療院所更願意報案、啟動司法,社會對「醫療暴力零容忍」的共識也較過去清晰。衛福部亦在報告中指出,醫療機構對滋擾與暴力行為更傾向通報與司法介入[1] 。換句話說,事件增加可能與制度不再隱忍有密切關係。

社會如何看待醫療暴力?我們的態度其實很矛盾
我相信多數人理性上同意,醫護在救命,暴力不可接受;但在情緒上,社會又常把醫院當成「必須立刻解決我痛苦」的機構。於是常見兩種矛盾敘事並存,一方面要求醫護「同理、耐心、不能說錯話」;另一方面對醫療系統的超載與限制缺乏理解,甚至把延誤、等待、結果不如預期,直接歸咎於第一線人員。
當暴力新聞出現,輿論有時也會不自覺地把焦點放在「醫師到底說了什麼」、「病人是不是被激怒」,彷彿只要找到一句話的瑕疵,就能為暴力找到合理化出口。這種「找理由」的文化,會讓更多第一線人員感到孤立與不解:我只是在做該做的專業判斷,為何必須同時承受制度壓力、情緒宣洩與安全風險?
避免醫療暴力,需要「法律嚇阻+流程設計+社會教育」一起做
我國《醫療法》第106條對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救護業務已有明確刑責,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若致死或重傷,刑度更重。但法條存在不等於嚇阻有效,關鍵在於報案是否順暢、檢警是否快速介入、法院是否在合理期間內做出具體裁判,形成可預期的社會訊號。
此外,歷年來醫院評鑑非常重視醫院的急診與高衝突場域應有可視化的安全設計與分流流程,像是高風險個案早期辨識、保全與警政聯繫窗口、監視與蒐證、限制進出動線、快速呼叫支援的「按鈕」與SOP演練。衛福部報告亦提到指引、標準流程、演練與跨機關聯繫等方向。同時,對受害員工的心理支持與法律協助要制度化,否則「零容忍」只會停在口號。
醫療現場常缺的不是同理,而是「幫助人理解的機制」,比如等候時間的透明化、檢查與處置的流程告知、風險與替代方案的圖像化說明、以及對不確定性的預告(例如目前排除哪些危急狀況、接下來要觀察什麼等)。把溝通從「個人功力」提升為「系統設計」,才能減少誤解累積成衝突。近年來醫界倡議的「醫病共享決策」[2] ,就是一種重要的突破與努力。
還有,媒體與社群在報導時,應避免把「施暴者的理由」包裝成與暴力等價的辯論題;教育體系與公共宣導則需要讓民眾理解醫院分級、急診優先順序與醫療不確定性。換句話說,社會要共同承擔一個底線,即不滿可以申訴、可以換醫師、可以走調解與司法,但絕對不能用暴力解決問題。

守住醫院的安全,就是守住每個人的就醫權利
醫療暴力不只是「醫護的職場安全」議題而已。當一個急診室因暴力事件被迫中斷、當第一線人員在恐懼中工作,受害的是所有正在等待救治的病人。澄清醫院與馬偕醫院事件提醒我們,暴力會讓醫療系統更脆弱,也讓醫病關係更難修復。
要讓暴力下降,不能只把責任丟給醫院「加派保全」、也不能只要求醫護「更會說話」。我們需要更可預期的司法嚇阻、更細緻的流程設計、更成熟的公共理解,以及更一致的社會態度,也就是,任何對醫療人員的暴力,都不是可以被理解、被體諒、被合理化的選項。
[1] 雖然如此,據我所知,不少醫護人員對於有些病人因疾病或特殊精神狀態下所為的攻擊行為多半不會予以追究。醫方會報警的案件幾乎都是惡意或很明顯的攻擊行為。
[2] 醫病共享決策(Shared Decision Making,SDM)是由醫師提供專業實證資訊,病人表達個人價值偏好,雙方像夥伴一樣共同選出最適合病人的醫療方案。醫方通常會使用圖表、手冊或影片等輔助工具,清楚對比不同選項的優缺點,協助病人做出醫療選擇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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