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臺灣進行九合一選舉的同時,澳洲的維多利亞州也將進行州議會的改選。但澳洲的選民比臺灣的選民更幸運的是,他們不需要特地向學校或公司請一整天的假,額外花費交通費返回某個遙遠的家鄉投票。如果投票當天有要事,或是投票當天人不在國內,從下周 (11月17 日) 開始,他們就可以到各「提早投票所」(Early Voting Centre) 投票,或是以郵寄的方式進行投票。不只這樣,維多利亞州選委會還為要出國工作或旅遊的公民,很貼心地在機場設置投票所,且一樣是在下周就可以開始於機場投票。

也不只是這次州政府的改選,去年筆者投入澳洲聯邦國會改選時,也親身經歷無論候選人還是政府本身,亟欲提高選民投票方便性的各種行動,包括主動寄送「郵寄投票」的申請單到每一位選民的家中,且為因應多元移民的語言背景,還設置各項翻譯服務,協助英語聽說讀寫有困難的選民,以他們熟悉的語言,協助他們了解如何找到最方便的方法投票。
除了投票方法,澳洲的「登記投票制」也提供選民就地劃入選區,直接選出與自己生活最相關的在地議員。以這次維多利亞州議會改選為例,只要你在截止登記前,於維多利亞州內的同一地址居住超過一個月,就可以直接以該地址登記投票,選委會也將以此地址為依據,將你劃入居住地的選區。所以如果你出生在新南威爾斯州的雪梨,直到一個月前才因工作的關係搬到維多利亞州的墨爾本,並且這一個月都住在同一個地方,你就可以直接登記為墨爾本的選民,選出將為你服務的州議員。

不過說實在的,就算政府沒有設置這些方便投票的措施,選民也很有主動登記投票的動力,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投票。因為,澳洲採行的是「強迫投票制」(Compulsory Voting)。澳洲人認為,投票不只是權利,更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如果你沒有投票,不僅需要清楚交代未盡義務的理由,還將收到罰單。此制度開始確實實施後,聯邦眾議院的選舉從 1925 年開始,每次都開出九成以上的投票率。「強迫投票制」不僅有效提升公民的政治參與,也使得政府具有相當高的正當性,實踐選舉時所提出的政策承諾。
近年來投票率越來越低的英國,也因此有實施「強迫投票制」的相關討論。倫敦政經學院的教授Annabelle Lever即指出,投票率之所以降低,通常是因為較弱勢的選民未行使投票權。這樣的結果,也使得政黨不會將這些族群的利益考量到政策的規劃中,進而加劇社會的不公平。「強迫投票制」將迫使這些弱勢選民走入投票所投票,同時也將讓候選人減少選舉花費,並且更專注在與選民的互動上。
還沒開始工作的學生,以及剛出社會的新鮮人,也是社會上相當弱勢的族群。但傳統上,青年投票率低落,往往被簡單歸因為懶惰或對政治冷感。這幾天在投票日將屆的臺灣引起許多討論,由經濟學人於上月底所發布的〈年輕人為何不投票?〉一文,試圖反駁這樣的解釋,並指出年輕人比其他世代更有意願從事志工,也多受到良好的教育,這些原因並不足以解釋低投票率的現象。該文作者認為,年輕人的實際生活與選舉之間缺乏連結,以及沒有吸引他們的候選人,才是解釋青年投票率低落的最好理由。
但如果回到同樣也有青年投票率低落問題的台灣,應該再加上「制度設計不利青年投票」這個理由。台灣不僅從未考慮過「強迫投票制」,至今仍未設置「不在籍投票」,或就地入戶登記投票的制度。然而,青年族群大多是在家鄉之外就學或就業,返鄉投票對許多青年而言,是相當高的成本,有的甚至相當於半個月伙食費。在選擇投票日上,政府也經常作出不利於青年族群的決定,例如選擇在大學生期中考或期末考期間。當政府不在乎人民投票的方便性、提升人民投票的意願時,以賺錢營利為主要目的的公司、店鋪,更難以將投票視為人民最基本的權利,因此在投票日要求員工加班、不准員工請假返鄉投票的事情時有所聞。
台灣或許不至於需要實施「強迫投票制」這樣在許多老牌民主國家仍有爭議的制度,但至少在投票方式上,應盡可能地跳脫已僵化的制度,研擬「不在籍投票」,或就地登記為居住地選民的相關措施,讓選民可以更方便地行使投票權,選出真的可以為選民服務,將台灣帶向更好的未來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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