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幼兒園疑似餵藥事件延燒,儘管真相仍待釐清,儘管新北市政府再三強調「第一時間立即啟動」且「沒有任何疏失和延遲」,但事件發展至今,親師互信不再,國人對幼照品質產生信心危機,兢兢業業的幼教工作者蒙受不白之冤,已然付出極大社會成本。無論檢調偵辦或行政作為,唯有加快速度,盡快還原事實、公布全案真相,才能重建社會信任。
當候用校長變成「侯用校長」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處理過程還衍生新的風波。根據新北市議員林秉宥公布的新北市府群組截圖,市府動員數名候用校長,擔任疑似餵藥事件說明會的工作人員。這些中小學校長被指派的工作是「人牆」,而且指定要在「市長周圍」、「男女各4人」。
雖然新北市教育局張明文局長澄清,這是借用候用校長的專長,作為一對一服務家長的窗口,但主流輿論多批評新北市政府將「候用校長」變成替政治人物當圍事的「侯用校長」。
教育局之所以指派校長執行市長維安工作,其實就跟此前有地方教育局處「調用」候用校長當局處長司機,以及新北市教育局要求候用校長組LINE群組協助宣傳政績一樣,固然有權力不對等的現實,但候用校長之所以如此「好用」,更具決定性作用的則是校長遴選制度。
中小學校長遴選雖由主管機關組成遴選委員會進行,但地方政府仍具絕對的實質影響力。敢於挑戰長官意志的校長一旦「得罪了方丈」,就算再優秀,也未必能如願出線。
受制於中小學校長遴選,校長成為施政的廉價提款機
誠如所見,官方對於安排中小學校長執行特定任務,總是有一套說詞,諸如:調用擔任局處長司機是方便候用校長見習,長官也可就近考察候用校長行政能力;而安排候用校長支援說明會,其實是讓候用校長能透過會場引導服務增加與家長互動;至於協助經營社群媒體,則是鼓勵同仁運用臉書等管道傳達、分享資訊,好讓民眾即時獲知重要政策及活動資訊等。
筆者以為,這次的疑似餵藥事件全國矚目,候用校長並非不能協助市府,但顯然也不是所有候用校長都具備心理諮商與法律扶助的專長,讓候用校長們擔任侯友宜市長的維安更加不妥。此舉既不尊重教育人員,也無助於釐清事實,整起事件要真正落幕,還是必須儘快釐清案情,方為正辦。
進一步討論,要改善國中小候用校長之定位與處境,或許仍須從法制面著手,長期以來,中小學相關法規制度頗為紊亂,無論校長遴選或主任之任用皆有不同規定,或可齊一中小學教育法制,比照《高級中等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校長既無須經甄選及儲訓之程序,且行之多年,所遴選出的校長,在校務經營上亦未見有問題存在,國中小校長應可比照中等學校校長,免去甄選及儲訓程序,才能使候用校長真正擺脫「侯用校長」的工具性定位。

捍衛校園民主 小心警總復辟
「幼兒園疑似餵藥事件」引起關注,新北市重慶國中老師在Facebook發文:「《我猜》新北市教育局長該換人了」,沒想到因此被人投訴至新北市政府,指「身為公立學校教師,隨意發表無附上根據的言論詆毀上級行政長官,證據明確」,發文教師在4日內就收到由新北市教育局轉交學校的「陳情回覆表」。若學校提出之需求與問題,也能有此效率,何愁教育不進步?
本案同樣引起關注,被投訴的老師積極捍衛言論自由,認為基本人權之位階與價值遠高於所謂的行政倫理,老師的看法得到輿論認同,就連新北市教育局張明文局長也表示:台灣是民主自由的社會,也以台灣擁有絕對人權而驕傲,他身為教育工作者,絕對會捍衛言論自由。
筆者以為,張明文局長是否應該為「幼兒園疑似餵藥事件」下台,屬可受公評之事,受言論自由保障殆無疑義,新北市政府行禮如儀對投訴案件照單全收,且在極短時間內要求發文老師回覆,反而更值得討論。
在強調開放政府的今天,各級政府均十分重視民眾陳情,惟以本案為例,就算有新北教育人員主張「張明文局長應該下台負責」,筆者相信張局長也會誓死捍衛言論自由,既然如此,新北市政府在接獲民眾陳情時即可逕予回覆,又何必煞有其事地轉知學校要求發文老師限期回復?是想製造肅殺氛圍或是藉此整肅異己?教師動輒被投訴,政府部門不分青紅皂白一律要求學校回報,是否有濫用投訴機制與浪擲行政資源之虞?這才是張明文局長必須回答的核心問題。
事實上,來自政府部門之「陳情回報單」、輿情反映事項以及要求學校回報的各種報表,早已成為各級學校重點行政業務,學校行政與教師為此不堪其擾,嚴重干擾正常校務運作,遑論此次事件尚不能排除有製造白色恐怖、箝制言論自由之意圖,尤其值得吾人警惕。
揚棄績效主義、尊重教育專業
長期以來,學校就是政府施政的廉價提款機,從變成圍事的候用校長到被要求寫報告的老師,乃至於新北教育局要求候用校長組建網路社群宣傳政績,背後都有績效主義作祟。
尊重教育專業不只是口號,政府部門應揚棄形式的數字管理,教育人員更要具備批判思考素養、挑戰權威之勇氣,已經岌岌可危的教育專業性與主體性,才能免於持續向下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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