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實踐「監獄人權」的做法常讓外人匪夷所思,儘管是專門監禁當地重刑犯的伊拉監獄(Ilafengselogforvaringsanstalt),向來也是以「興辦學校」的心態在管理受刑人。曾在2011年夏天犯下77起命案的挪威極右派分子布列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目前正在伊拉監獄服刑,前不久他才抱怨近33個月的「獨居牢房」生活簡直讓他痛苦不堪,甚且揚言絕食,除非獄方替他更換新款的電視遊樂器。
發生於其他國家,布列維克的罪孽,可能已讓自己得到不只一個死刑,如今他卻還能完好地在監獄裡大發牢騷,當拜這個國家沒有死刑之賜,他所受到比較嚴厲的懲罰,唯獨必須單獨監禁,不得和其他受刑人互動,不能上網,以及很可能得等到刑期(21年)屆滿才有辦法出獄(挪威重刑犯普遍於三分之二刑期過後即可獲得假釋)。
監獄通常被視為是對犯錯者的懲罰手段,但挪威獄方長期以來似乎更為重視受刑人的「福祉」,例如讓受刑人也有機會欣賞到監獄外圍的湖光山色,可以在閱覽室上網,到交誼廳看電視,在健身房跑步鍛鍊身體,且不在牢房內加裝任何監視器,表現良好者,另可獲准週末回自己家裡「休假」,有些不設圍牆的「開放式監獄」,其受刑人的日常生活幾乎可比照一般務農人家.外國媒體風聞挪威獄政特殊作風,近年紛紛前往採訪報導,內容多半以「比住飯店還舒服」形容挪威的監獄風雲。
尤有甚者,今年三月中,位在挪威東福爾郡(Østfold)的薩普斯堡派出所(Sarpsborg)在人權團體多次反映下,決定為內部新啓用的單獨監禁牢房加裝稱之為「lydkunst」的藝術音樂播放系統,藉由營造更舒適的環境,幫助受刑人在服刑期間陶冶性情,挪威人權團體總認為單獨監禁的方式,是將一個活生生的人與世界隔絕,不盡人道的結果,恐怕無助犯罪者反觀自省,還可能加重負面思考,日後更難重新做人。
薩普斯堡派出所這項創舉,同讓當地媒體感到好奇,於是派人前往實地一窺堂奧,之中難免有人質疑這麼做是否對受刑人好過頭?東福爾郡警察局長威德森(GeirWilladsen)則為新政策辯護,強調藝術音樂播放系統不是高級影音設備,純為受刑人打發時間,又或者可藉此協助他們靜下心來,閉上眼睛,想像自己是在別的地方,而不是在監獄裡,如能因此減輕這些人潛在的心裡創傷,說不定有利他們改過向善,而這才是監獄存在的真正目的。
近年來關於挪威監獄人權的具體做法,儘管總有正反兩方攻防不斷,但彼此至少都是在「人權至上」的平台上做爭辯,挪威律法早期曾受1789年法國《人權宣言》影響,此外又接受了二戰後,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和1950年《歐洲人權公約》的主張,從此將「人權」納入國家核心政策之中,一如「兒童至上」、「平等(權)主義」、「多元文化」,一併主導了這個國家日後的發展。
挪威社會內部在爭論何謂公平、正義時,於其之上,總還有一套清晰的國家核心信仰,作為彼此論證的道德基礎,癥結往往只在於究竟要把那套核心價值發揮到什麼程度而已。薩普斯堡派出所將藝術音樂播放系統用至單獨監禁牢房,就和社會上其它爭議話題一樣,有贊成、有反對,但又不至演變成不同立場者的叫囂對罵,極其有幸,在意見經常分歧的社會,更為深植人心的國家核心道德經常能夠發揮作用,進而收斂彼此,讓各方意見衝突有機會變得饒富意義。對強調監獄懲罰性目的的人來說,薩普斯堡派出所的作為或許有些詭異,但關於這個國家的內在價值,卻因此更顯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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