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投書】捷運隨機殺人案,真正的問題是危機管理

圖片來源:天下資料。

令人遺憾的捷運隨機殺人案已在台灣發生,媒體多有討論,但筆者比較想從技術角度來探討後續可以做的一些措施。

首先來看兩個數據:

根據緊急救護(EMT)相關單位的資料,人一旦停止呼吸心跳後四分鐘便開始腦死,十分鐘後幾乎確定腦死,所以平均每晚一分鐘開始搶救,救回的機率就降低20%。這是台北市各消防分隊設置EMT,以及公共場所普設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的原因。

我國警政署規定接到110報案電話後,警員應於10分鐘內到場。香港則規定本島及九龍鬧區,警察須於接到報案電話9分鐘內到場。在今年3月昆明火車站砍殺案後,北京市組建反恐網,在14個鬧區設置由民警與武警組成的1分鐘處置警組,全市佈建3分鐘到場的武裝巡邏車輛。雖然差沒幾分鐘,但根據研究,大多數恐怖攻擊與災變,都是在前五分鐘內造成最慘重的傷亡。

隨機殺人案之所以可怕,在於其防不勝防,想預防隨機殺人案,除了提高見警率以外別無他法。但就算遍地警徽,隨機殺人者依然可以找到人群聚集的死角,結果在有效防止4%毫無良心的人採取行動之前,先提高了民眾的恐懼感。

那是要民眾自求多福囉?指責民眾缺乏警覺的人忘了,在捷運上滑手機與睡覺,顯示台灣社會的安全感與信任感,那正是台灣最美麗的風景。一群手捏防狼噴霧的人擠在一個狹小車廂內,一言不合互相噴臉的機率,恐怕比再次發生隨機殺人事件還高。

所以,真正有空間檢討與改進的,是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的危機意識與危機處理能力,高鐵直到發生炸彈事件後,才在場站加派保全,並派制服與便服員警護車。包括各種交通系統、場站、以及百貨公司等公共場所,皆應有一整套危機處理機制與危機小組編制,以縮短各種狀況的反應時間。

我們要問的是:所有交通場站,都有編組「危機處理小組」嗎?有針對火災、水災、治安、醫療事件進行危機處理方案與SOP的編纂與演練嗎?場站常駐人員有多少人受過基本緊急醫療的EMT-1訓練?保全是否有適當器械以制服歹徒?大量傷患發生時,通報、後送、支援的單位如何協調?這些都有預置的計劃與相關演訓嗎?危機難以預防,但好的危機管理機制,卻可以化危機為轉機,這不就是展現公司管理效能的最好時機嗎?

其次,這次事件中,有人已按了緊急通報鈴,駕駛通話卻無人回答,所以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警察能在三至六分鐘內抵達江子翠站,是因為有人打了110,而不是捷運公司自己發現。為什麼捷運車廂內不能安裝可隨緊急通話鈴自動切換的監視系統呢?至少讓駕駛與場站能立即看到影像,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儘速展開處理。這在現代高科技環境下是件難事嗎?別忘了,不論醫療與治安事件,頭五分鐘是關鍵。

再次,每次出了事,大家就要求警力支援,然後警政署就呼天搶地的喊警力不足,有誰認真的去檢討背後的原因?我們的法規對保全業的規定太嚴,幾乎不准使用器械,使保全員面對威脅,連自保都有問題,遑論處理。同時在各家公司低價搶標下,保全業人力素質也大有疑問。那警政署為何不開放公共場所保全攜帶非致命性武器,包括電擊槍、辣椒槍、與鎮暴槍呢?他們可以透過特定訓練取得證照執業,以特殊編組在場站內步巡或在第一時間壓制歹徒,這樣不就能節約警力,讓警察用在更有效用的地方了嗎?!

說實話,台灣是一個非常缺乏危機意識的國家,高鐵出事之後,捷運公司大概認為這不關我的事,危機管理的機制依然沒有提升,否則怎會對於行進間車廂內異常狀況,毫無偵測與反應能力?如果今天發生的不是隨機殺人事件,而是東京沙林毒氣或倫敦地鐵爆炸案,請問貴官如何處置?依然是「遺憾、震驚」嗎?

台灣政府與企業界的思維一向是:我只管賺錢,其他所有異常狀況與危機處理通通丟給政府,事業單位完全不想負擔相關成本。大家為什麼不想想,類似事件如果發生在SOGO百貨或是動物園,管理單位要怎麼處置?

當世界愈來愈混亂,災變頻率愈來愈高,型態愈來愈多元,人們的危機意識就要愈來愈加強。危機管理在國外已是一門顯學,但在國內,顯然還是如殯葬管理一樣,是一門雖然必要卻刻意被忽略的學問。

(作者為親民黨文宣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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