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與柯建銘涉嫌的司法關說案,雖然正由檢評會、監察院與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分別進行調查,但在國會自治保護傘下,即使是這樣的「三軌調查」,最後也很可能對王、柯二人莫可奈何。
先談監院調查。檢察系統涉及關說案的人,包括黃世銘、陳守煌、林秀濤與前任法務部長曾勇夫等人,都已接受過監委約詢。但由於立委不是監察權行使對象,所以王、柯二人並未接受約詢。而且,即使將來監委調查報告證實確有關說情事,他們也可以監委調查不公不實的理由,拒絕接受調查結果。更何況,他們二人既有「彈劾豁免權」,又可不受公懲會的懲戒規範,監院其奈他何?
再談檢評會評鑑。就像監察院一樣,檢評會也已約談了所有檢察系統相關人等,但王、柯二人卻以國會自治理由,拒絕了檢評會的約談。即使將在十二月出爐的檢評會評鑑報告,證實曾勇夫確曾接到王金平的關說電話,也證實陳守煌確曾轉告林秀濤,而林秀濤也確曾「奉命不上訴」,但最後受處分的仍是涉案的幾位檢察官,王、柯二人卻毫髮無傷,祇需像過去兩個月一樣,大聲喊冤辯駁即可證明他們清白。
最後談立法院紀律委員會調查。紀委會目前已約詢過柯建銘,但約詢過程中,柯建銘「獨白」約一小時,並且把過去「向王金平陳情」的說法,修改為「向王金平訴苦」,陳情若不等於關說,訴苦當然就更不具備關說犯意。幾位紀律委員對他的詰問,更是無關痛癢,甚至有紀委誇他「講了快一個小時,厲害!」
至於紀委會對王金平,更是禮遇有加。王金平並未像柯建銘一樣自請調查,可見他自恃身分,也自認清白。但依「立法委員行為法」規定,紀委會有權主動調查王金平;但你知道紀委會決定用什麼方式調查王金平嗎?答案是「請他用書面答覆」;亦即王金平位尊權高,不宜「當庭」接受紀委的詰問。
更荒謬的是,紀委會決議要王金平書面答覆的法理依據,竟然是大法官釋字第四六一號解釋。這項解釋原為認定參謀總長不到立法院備詢,並未違憲;但解釋文中另有一段文字:「至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立法院)邀請備詢」,這段文字也就是紀委會請王金平書面答覆的法理依據。
但法律講明確原則,四六一號解釋僅列舉司法、考試與監察三院院長得不受邀請備詢,顯然立法院長並未包括在內。更何況,這三院院長之所以不受備詢,大法官的理由是「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但紀委會要約談且調查的是王金平有無關說司法,根本與這個理由風馬牛不相及。而且,王金平雖是院長,但他也是立委,任何立委若涉嫌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紀委會都必須一視同仁予以調查,不能因為有人另有什麼其他身分,而享有紀律調查的豁免權,王金平當然也不能例外。
但紀委會成員中,不但綠營紀委護柯、護王,連國民黨紀委會召集委員呂學樟也公開護王:「依查察結果,還有調閱的相關事證來看,目前看不出來王院長有涉及實質關說」,可見紀委會才剛開始調查,但多數紀委心證已成,甚至「未審先判」,王、柯二人又何懼之有?但令人困惑不解的是,什麼叫實質關說?王金平若未實質關說,難道有形式關說或程序關說?
關說案引發政治風暴後,黃世銘已因涉嫌洩密而被起訴,馬英九與江宜樺也被檢察官傳訊,唯獨王金平與柯建銘二人卻至今「逍遙法外」,司法訴追、檢評會評鑑、監察院調查以及立院紀律調查,不知已傳訊且約詢了多少大官小官,但國會自治這頂超級保護傘,卻讓涉嫌關說的兩個主角,猶如置身於法外租界中;天下荒謬事甚多,卻無一莫過於此。
當然,更荒謬的是所謂「黨內事黨內解決」。關說案既涉及行政不法,又攸關政治道德,更有違立委紀律規範,黨內解決豈不等於黨內和稀泥?國民黨有此念頭已不可思議,若真付諸實施,這個黨乾脆關門算了。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
瀏覽次數: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