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自稱是自由主義者,但一個自由主義者可能接受對酒駕者施以預防性羈押這樣的法律嗎?
就理念而言,答案應是不可能;但就現實而言,可能性卻很高。
歐巴馬也是個自由主義者,並且在芝加哥大學教過十二年的憲法。他在競選總統時,曾經提過一項讓自由主義陣營非常振奮的政見:關閉惡名昭彰的關答拿摩拘留中心。他的理由是,美國政府非法拘禁所謂的恐怖主義嫌犯,違憲並且侵犯人權。
他當時講過幾句話,都洋溢著自由主義精神:「我們必須讓美國歷史最醜陋的一章結束」,「我們要向全世界證明,美國可以不犧牲對自由的承諾,而達到免於恐怖主義威脅安全的目的」,「在關答拿摩的囚室裡,我們已毀棄了美國最珍貴的一些價值」。
這幾句話是在二00七年講的。但五年過去了,關答拿摩拘留中心在他已連任後,至今仍未關閉,根據Huffington Post最近的一篇現場採訪報導(二月十六日刊登)指出,拘留中心目前仍然拘禁了一百六十六人。
更不可思議的是,歐巴馬這個教過憲法的自由主義者,雖然是帶著關閉關答拿摩拘留中心的承諾入主白宮,但在二00九年時,他竟然曾一度動念,想透過國會立法,對恐怖主義嫌犯採取無限期預防性羈押。但自由主義陣營卻群起抨擊他「想要創造一個美國的古拉格」,「雖然很難想像,但歐巴馬卻很可能會成為美國史上第一個主張把預防性羈押入法的總統」,也有人質疑他「難道把恐怖分子都關起來,美國就會安全了?」,「但對美國懷有敵意的恐怖分子不計其數,我們抓得完嗎?」
歐巴馬後來雖然打消了無限期預防性羈押的念頭,但他的這個念頭,以及他的毀棄承諾,都證明他並非自由主義的信徒;知名的自由派專欄作家阿特曼(Eric Alterman)雖對歐巴馬期許甚深,但他對歐巴馬也不得不做出這樣的評語:「他跟卡特與柯林頓一樣,全都屈服於政治壓力,做總統時比做總統候選人時要保守很多」。
但自由主義者歐巴馬沒能通過自由主義的檢驗,自由主義者江宜樺在對酒駕者施以預防性羈押這項爭議上,能夠通過考驗嗎?
對酒駕施以預防性羈押,「讓酒駕者失去二十四小時自由」的提議者是馬英九總統,總統有令,閣揆能不如響斯應?另外,酒駕肇禍已成當前重大民怨之一,嚴懲酒駕浸浸然已成普遍民意,既然民意如此,行政院長能不有所回應?再加上還有一群祇想迎合民粹完全不知人權為何物的立法委員,近來一再鼓譟主張修法嚴懲酒駕,三面受敵的江宜樺難道不會像歐巴馬一樣「屈服於政治壓力」,而且「變得保守很多」?
台灣有許多人對羈押的想法都很「素樸」:把壞人關起來有什麼不對?依此邏輯類推,羈押酒駕者有何錯誤?難道人權比人命還重要?這樣的「素樸」想法表現在陳水扁被起訴前後應否羈押的爭議上,也表現在馬英九主張對酒駕者施以預防性羈押的爭議上。
但大法官釋字第六六五號解釋,對類似陳水扁所犯重罪應否羈押,也僅勉強作出「合憲限縮解釋」,難道對輕罪如酒駕施以預防性羈押,大法官會判決合憲?美國最高法院雖在一九八七年一項判決中,裁定預防性羈押並不違憲,但卻嚴格限縮祇能適用於嚴重犯罪,否則,任何犯罪行為都有再犯的可能,難道不施以預防性羈押則不足以遏止所有犯罪?
更何況,現行法律對酒駕肇禍即已有規範,但馬英九的主張卻是「超過酒測標準就立刻移送」,「讓酒駕者失去二十四小時自由」,可見他針對的是「酒駕者」,而非「酒駕肇禍者」;但對酒駕而未肇禍者施以預防性羈押這樣的最大強制處分,卻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一個自由主義者絕不可能讓人民因為政府違反「無罪推定原則」、「正當法律程序」或「比例原則」而失去自由,別說二十四小時,連一小時也不行,否則,這樣的自由主義者祇是冒牌的自由主義者。
熟讀亞里士多德與漢娜鄂蘭著作的江宜樺,如果不想變成冒牌的自由主義者,請從反對修法對酒駕者施以預防性羈押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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